中文名 | 关于哈尔滨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发布单位 | 哈尔滨市财政局 |
---|
各位代表: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全力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02.3亿元,同比增长13.4%,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6个百分点,但比我市年初确定的15%增长目标低1.6个百分点。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709.8亿元,同比增长11.7%。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11.4亿元,同比增长13.4%,比年初确定的15%增长目标低1.6个百分点;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69.3亿元,同比增长11.1%。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加减结算项目后,全市当年净结余1.1亿元,市本级当年净结余1495万元。
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看,国家实施“营改增”税收改革试点和部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加之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因素影响,全市部分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增速相对偏低,对我市税收收入增长带来较大影响。对此,我们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深挖增收潜力,努力弥补税收收入增速下滑造成的财政收入缺口。
但由于全年税收收入增幅与预期相差较大,致使2013年全市和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与年初确定的15%增长目标均相差1.6个百分点。财政部门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积极向省争取资金予以弥补,确保了年度预算平衡。
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4亿元,同比增长35.4%;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48.6亿元,同比增长25.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4.3亿元,同比增长44.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0.6亿元,同比增长56.4%。
一年来,围绕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财政保障能力实现新提升。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在继续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全面统筹政府性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盘活存量,挖掘增量,进一步做大了收入来源。一是地方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堵塞征管漏洞;统筹推进土地收储和出让管理,深挖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增收潜力;严格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切实加强停车场、公共广告资源等市场化运作,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规模突破40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234亿元。二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额度稳步增加。抢抓政策机遇,认真谋划生成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国家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资金218.7亿元,同比增加10.4亿元。三是财政资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优化财政投入方式,由原来直接无偿补助企业、项目,向以奖代投、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注入担保基金等方式转变,放大了财政投入的乘数效应。统筹调度财政间歇资金,支持公益性大项目建设,有效缓解了项目建设阶段性资金紧张问题。四是支持多渠道融资效果进一步显现。积极协助做好融资申报工作,帮助项目单位争取国内银行信贷资金31亿元,争取利率低、期限长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6亿元,发行企业债券融资40亿元。
(二)支持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一是加大了对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将市级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由上年的3亿元增加到5亿元,共对16个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评等给予了支持。二是加大了对重点产业大项目和纳税大户的扶持力度。按照我市“4 6 1”的产业发展方向,将市级产业类专项资金集中投向拉动力强、见效快的产业大项目和纳税大户,其中,投入中船重工703研究所燃气轮机项目资金2000万元,兑现53户纳税大户和纳税增量大户奖励资金1.2亿元。三是深入实施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从1.35亿元增加到2.35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及技术研发、科技孵化平台项目667个。安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3亿元,培育起步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将市人才发展资金由3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支持引入各类产业发展急需人才2410名。四是强化了对产业招商和对外经贸合作的资金支持。将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从上年的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支持引进开工产业项目836个,为上年4倍,实际使用外资22.8亿美元、内资1322亿元,分别增长20%和63.2%。落实资金4000万元,加快对俄贸易物流大通道建设,深化对俄经贸合作。五是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市财政投入资金9.4亿元,重点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和农业机械化生产等,全市粮食产量突破330亿斤,实现十连增;全面落实对畜牧产业的财政扶持政策,促进了315个标准化畜牧养殖场(区)发展。筹集落实资金2亿元,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全市撤并村屯268个,有力促进了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取得新成果。把解决百姓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作为财政资金安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全市投入民生领域的财政资金达到544.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76.7%。一是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7亿元,同比增长15.1%。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财政补贴政策,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人均提高20%以上。深入开展小额贷款担保工作,担保金额12.2亿元,直接和间接带动6万余人实现了创业就业。积极筹集资金,确保了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410元和每人每年171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和每人每年2508元。及时拨付了煤热价格联动补贴、困难群体热费补贴、居民水价提标补贴及救灾补助1.9亿元,保证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投入资金5695万元,继续实施公交IC卡乘车优惠政策,并将受益范围由城区扩大到郊区,全年优惠市民乘车6767万人次。参照公交乘车优惠政策,出台了对70周岁以上老人、中小学生等特殊群体乘坐地铁的优惠政策。二是促进了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11.6亿元,同比增长13.6%,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80所,配建创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学校和素质教育特色示范学校74所。全市文化支出9.7亿元,同比增长11.8%,重点支持了犹太老会堂、金上京历史博物馆改造,格拉祖诺夫音乐学校建设,推进了文化体制改革,城乡文化馆站室和城区内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三是推动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市医疗卫生支出44.9亿元,同比增长13.1%。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支持市级医疗机构大项目建设,市民就医环境、就医条件进一步改善。四是支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住房保障支出18.5亿元,同比增长12.9%。支持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8万套,改造农村泥草房7.2万套。拨付资金2亿元,支持完成了多年内涝严重的新一地区3317户居民避险搬迁工作。向10667户廉租房保障家庭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对4530户住房保障家庭给予廉租房实物配租保障。五是提升了社会治理水平。全市公共安全支出32.2亿元,同比增长5.6%,支持基层政法机关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投入资金1.2亿元,对全市8区所辖114个街道办事处和38个乡镇,按平均每个50万元标准给予财力补助,并保证社区两委成员生活补贴、社区办公经费及星级社区建设资金等及时到位,使其社会服务功能得到了有效发挥。
(四)促进城市功能环境提升实现新突破。统筹落实资金106.5亿元,新建改造各类道路111条、桥涵27座,实施供水、排水、电力、供热等源网改造1047公里,深入推进城市治脏、治乱、治差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了城市载体功能。全市交通运输支出26亿元,同比增长8.8%,新增大容量公交车605台,并及时拨付公交运营补贴和燃油补贴,保证公交企业正常运营,方便市民乘车出行。面对1998年以来松花江最大洪水和1961年有连续气象记录以来最大暴雪袭击,市财政多方筹集落实资金2.4亿元,有力支持了抗洪抢险和绿色清冰雪行动,确保了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0.1亿元,同比增长6.8%,重点支持松花江哈尔滨段水污染防治、磨盘山水源地生态恢复等一批环保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了生态环境。
(五)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建设再出新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制定出台了《关于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的意见》,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上狠下功夫,对公务用车、公费出国、公务接待支出,以及会议费支出预算,采取切实措施,进行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对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按照5%进行压缩,据统计,2013年前11个月,市本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同比下降15.7%。同时,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支出行为。全年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31.4亿元,节约资金1.8亿元; 完成各类评审项目4763项,评审额316.2亿元,审减政府投资48.4亿元,审减率15.3%,比上年提高4.6个百分点。 2100433B
9.( )有权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变为以自住和改善型需求为主,在此背景下出台的一系列楼市政策,有利于拉动市场成交,对去库存有积极的作用,但具体效果还有待于观察。新政的出台或许会引起一线城市房价的上涨,但对于库存高...
根据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1568号 :现批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4-2013,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徐汇区十六届人大 四 次 会 议 文 件 (15 ) 上海市徐汇区 2018 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徐汇区财政局局长 翁国雷 各位代表 : 受徐汇区人民政府委托 , 向大会报告本区 2018 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 2019 年预算草案 , 请予审议 , 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 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 一、2018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 也是改革 开放 40 周年、实施 “十三五 ”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区政 府在市委 、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 , 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 督、支持下 ,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 神 , 坚定不移地落实新发展理念 , 紧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务 , 大力发挥财税政策引领示范作用 , 确保财政收入健康平稳运行 ; 紧扣社会发展短板问题 ,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 , 提升城区
(2014年1月21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主席团: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2013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市预算(草案)、上海市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及《关于上海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认真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13年预算执行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哈尔滨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力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公共财政预算
2014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23.5亿元,为预算的104.2%,比上年增长5.3%;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740.1亿元,为预算的94.5%,比上年增长4.3%。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3.5亿元,加上级财政结算补助328.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3亿元、调入资金8亿元、上年结余41.7亿元后,收入合计824.4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40.1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8.3亿元、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8亿元、调出资金0.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2.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3亿元后,支出合计823.9亿元,公共财政预算净结余0.5亿元。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33.9亿元,为预算的109.6%,比上年增长10.7%;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97亿元,为预算的92.2%,比上年增长10.2%。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3.9亿元,加上级财政结算补助328.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0.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0亿元、调入资金8亿元、上年结余26.3亿元后,收入合计627.1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7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8.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67亿元、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8亿元、调出资金0.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5.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亿元后,支出合计627.1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增值税完成21.6亿元,比上年增长25.5%;营业税完成71.6亿元,比上年增长3%;企业所得税完成23.8亿元,比上年增长6.8%;个人所得税完成7.4亿元,比上年增长20.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8.3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土地增值税完成32亿元,比上年增长61.4%;契税完成20.8亿元,比上年增长21.3%;专项收入完成9亿元,比上年增长12.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6亿元,比上年下降9.7%;罚没收入完成4.8亿元,比上年增长1.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亿元,比上年下降66.5%;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4亿元,比上年增长4.3%。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农林水事务支出8亿元,比上年增长1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医疗卫生支出13亿元,比上年增长1.6%;教育支出16.4亿元,比上年增长5.6%;科学技术支出3.6亿元,比上年增长7.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8亿元,比上年增长10.3%;住房保障支出12.7亿元,比上年增长68.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5.8亿元,比上年增长15.1%;节能环保支出5亿元,比上年增长99.8%;交通运输支出15亿元,比上年下降6.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4.9亿元,比上年下降12.4%,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167.7亿元,比上年下降14.5%;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95.2亿元,比上年下降21.5%。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减上级财政结算、上年结转、调入调出资金后,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44.8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81.8亿元,比上年下降13.6%,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147.3亿元,比上年下降16.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7.2亿元,比上年下降39.6%。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减上下级财政结算、上年结转、调入调出资金后,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35.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亿元,比上年下降54.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4年,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类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04.6亿元;基金总支出289.1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后,年末滚存结余147.1亿元。
2014年,全市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部分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增速相对偏低,主要经济指标低于年度预期,加之国家实施“营改增”税收改革试点和部分小微企业免税等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使得全市各级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压力之大前所未有。面对困难和挑战,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应对,主动作为,一方面,不断强化措施,大力挖潜增收;另一方面,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并努力向上争取资金,保障了重点支出需要。2014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5.3%,低于年初目标4.2个百分点,但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5个百分点,拉动了全省财政收入的增长,较好地发挥了省内龙头带动作用,在东北四城市中增幅排名第一,尤其是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年初目标1.2个百分点。
一年来,围绕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100433B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哈尔滨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们积极克服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实施房地产调控、结构性减税等政策影响,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大力挖潜增收,确保重点支出,较好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54.7亿元,比上年增长18.1%,比年初确定的15%增长目标高3.1个百分点。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43.6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6.5%。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2%,比年初确定的15%增长目标高1.2个百分点;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43.9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5.4%。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加减结算项目后,全市当年净结余1.3亿元,市本级当年净结余1368万元。
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2.9亿元,比上年下降43.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98.2亿元,比上年下降43.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3.9亿元,比上年下降4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9.9亿元,比上年下降54.3%。
一年来,围绕完成预算任务,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千方百计保盘子抓收入。面对宏观经济形势趋紧对财政增收造成的不利影响,我们坚持年初预算目标不动摇,超前分析研判形势,提早谋划应对措施,多策并举,多管齐下,保存量,抓增量,确保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任务,并加大多元筹资力度,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一是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保证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对既有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入库情况实时监控,全面强化个体零散税源征收管理,防止税收跑冒滴漏。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对企业历史欠税分类清理,严禁越权减免税和变相减免税。二是大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实现大幅超收。积极改进、不断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确保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实现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大幅超收,最大限度弥补税收收入增速下滑造成的收入预算缺口。三是坚持政策激励和跟踪督导同步推进,力促区县级财政收入较快增长。按照市对区共享税收入增长奖励办法,对各区给予奖励,调动各区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对区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按旬排序通报,定期召开分析会议,加强工作推进督导,确保了区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如期实现既定增长目标。四是积极拓宽筹融资渠道。全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立足于更加有力地支持实施新战略和改善民生,抢抓一切有利时机,积极跑部上省,共争取国家、省各类补助资金199.3亿元,比上年增加22.5亿元;争取国家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资金9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争取期限长、利率低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2.7亿元、赠款2130万元。加大市场化融资力度,支持项目单位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18.7亿元。经过不懈努力,在异常困难的局面下,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达到了18.1%,向上争取资金和市场化融资工作也实现了新的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围绕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加大财政对产业发展扶持力度。一是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发展园区经济。安排国家级园区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并积极落实、不断完善对科技创新城、哈南工业新城、利民开发区、宾西开发区等四个国家级开发区的财税扶持政策,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产业项目按照全市产业布局规划集聚发展。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推动产业升级。扶工业、遏下滑、保全局,对政府建设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等,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鼓励优先选用本地产品,对企业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产品展销会、推介会给予财政补贴。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市财政积极筹措拨付资金16亿元,以补助、奖励、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对哈飞、哈药、亿阳信通、工大奥瑞德等近千户企业挖潜改造、科技创新给予资金扶持,并大力培育旅游、会展、金融、云计算、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进一步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出台扶持政策,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县域经济发展扶持资金,支持县域重点产业项目、县域龙头企业、县域工业园区建设,并对各县从我市域外引进财源项目给予招商引资补助,有力推进了县域工业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四是创造良好环境,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注入担保资金12亿元,组建全国副省级城市中规模最大的政策性贷款担保机构——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为1103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105亿元。对小微企业停收税务发票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减轻小微企业负担6400余万元。
(三)围绕增进百姓福祉,进一步加大民生事业投入。一是大力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大幅增加教育投入,全市教育支出118.6亿元,比上年增长30.2%,维修改造中小学校95所,新建及改扩建公办幼儿园79所。全市文化体育支出8.6亿元,比上年增长19.9%。举全市之力举办了以湿地节、哈洽会、啤酒节、哈夏音乐会、五花山赏秋节为代表的“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提高了城市知名度,扩大了城市影响力。二是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市医疗卫生支出42.6亿元,比上年增长15.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00元提高到240元。积极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公共卫生项目开展,大力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全市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大力支持社会保障和创业就业。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 亿元,比上年增长18.4%。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9万。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向全市53万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向35万户困难群众发放社会救助金,向1.1万贫困残疾人提供求学、康复、培训、就业等方面的救助。支持开展“创业创新、全民成才”活动,多方位、多层次鼓励创业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6万人,我市成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四是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财政多方筹措拨付资金9.7亿元,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开工建设公租房1500套,并向1000户居民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将1.2万廉租户廉租房租赁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每平方米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2元。 2100433B
2014年1月28日,《四川日报》发表《关于四川省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