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总量。
包括危险废物、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物和其他废物等;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酸性或碱性废石指采掘的废石其流经水、雨淋水的pH值小于4或pH值大于10.5者。 2100433B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处置量是什么意思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指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累计贮存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
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粉尘及其他废物。可分为一般工业废物(如高炉渣、钢渣、赤泥、有色金属渣、粉煤灰、煤渣、渣、废石膏、盐泥等)和工业有害固体废物控制固体废物对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主要...
工业固体废物在堆放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雨水的冲淋以及自身的原因,可以通过渗滤来污染周围的土地和地下水,所以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渗滤试验,可以检测出待测工业固体废物堆放是否合理并及时进行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GB18599-2001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5085-85)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控制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 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有色金属工业的选矿、 冶炼、加工生产过程及其环境保护实施 中排出的固体废物。 1 定义 1.1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是指采矿、选矿、冶炼和加工过程及其环境保护设施 中排出的固体或泥状的废弃物。其种类包括:采矿废石、选矿尾矿、冶炼弃渣、 污泥和工业垃圾, 无处理设施、长期堆存并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生产过程排出的固 体物,亦列为固体废物。 1.2 本标准所称的有色金属工业有害固体废物是指具有浸出毒性、腐蚀性、放射 性和急性毒性四种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固体废物及列入表 2的固体废物。 1.3 凡不具有 1.2 规定特性的固体废物称为一般固体废物。 2 鉴别 2、1有色金属工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指将固体废物焚烧或者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处置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累计贮存量)。处置方法有填埋(其中危险废物应安全填埋)、焚烧、专业贮存场(库)封场处理、深层灌注、回填矿井等。 2100433B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指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累计贮存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筑路等。综合利用量由原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统计。 2100433B
1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在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同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2 对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同时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3 禁止擅自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设施、场所,确须拆除的,必须报请生产部同意。
4 对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
5 禁止使用国家规定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6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7 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转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