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关于公布河北省2008年村镇规划设计项目获奖结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冀建村〔2008〕5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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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09年06月09日 |
文件全文
各市规划局、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二〇〇七年度全国城乡规划设计(村镇部分)评优工作的函》(建规村函[2008]034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国城乡规划设计(村镇部分)评优申报暨河北省优秀村镇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评优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08]307号),省建设厅组织开展了村镇规划评优活动,现将评审获奖结果通报如下:
此次方案征集活动,石家庄、保定、秦皇岛、沧州等市积极组织,共推荐设计方案方案31个,分别由省内10家规划设计单位和院校完成。经专家评审,共评出井陉县天长镇总体规划等3项一等奖、河北省新农村规划建设研究等6项二等奖、唐山市丰南区稻地镇总体规划等11项三等奖(获奖名单见附件)。
本次参评的31个村镇规划项目,类型丰富、种类齐全,不但包括了村庄规划、镇规划,还包括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专题研究等。规划项目在深度、内容、表现技法等方面都较往年有了新的提高和突破,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多数规划成果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规范标准,图纸不但内容完整、规范,而且表现手法丰富,图面整洁、美观。二是在内容、深度及特色与创新等方面均有较大突破。如规划加强了对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用地空间管制等有关内容。三是规划深化细化了近期建设规划内容,增强了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此次评优中的村镇规划虽然取得了较大进步,但还存在一定问题,比如一些编制人员对国家和省的法规、标准学习不够,个别村镇规划成果不够规范,指标预测不严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方案不具体、不明确;缺少对《城乡规划法》中强调的“公共政策、公众参与”内容的研究与探讨等。
在今后的规划设计工作中,各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城乡规划法》和我省出台的技术性规范把好质量关,协助政府做好规划纲要的评审和规划成果的审批工作;各规划设计单位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本单位信誉负责的态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编制规划。希望各市村镇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和规划设计单位认真总结此次参加全省村镇规划评优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继续努力,推动全省村镇规划设计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河北省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获奖名单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村镇建设处
河北省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获奖名单.doc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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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
各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气象科技创新,提升气象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经省气象局技术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确定了2008年度河北省气象局科研开发项目,现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批准的2008年度新上项目(见附件1和附件2)要填写《河北省气象局科研开发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合同书文本随后下发),同时,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要根据批准的经费总额认真编写经费开支预算,填写“2008年度省局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5)一式三份。课题主持人和承担单位将“合同书”及“预算表”签字盖章后于8月20日前报送省局科技减灾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单位要抓紧项目研究工作,年底前要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省局将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附件3中所列经费为一次性经费补贴,该经费用于项目开发中购买工具书、计算机耗材等一些必要支出和具体开发人员的开发补贴。
三、对2008年度续研项目要按项目合同书规定的任务抓紧组织研发工作,务必按时上报相关技术材料。省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四、面上项目和续研项目经费直接拨至各承担单位,其余项目(含重点项目和后资助项目)经费统一拨至河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研究经费拨至河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的项目,须由项目主持人、承担单位负责人和河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财务负责人三方签字方可报账。
五、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所有项目经费均实行年终零余额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要认真执行经费支出预算计划,抓紧时间开展研发工作。
附件:1.2008年度河北省气象局科研开发重点项目
2. 2008年度河北省气象局科研开发面上项目
3.2008年度河北省气象局科研开发后资助项目
4. 2008年度河北省气象局科研开发续研项目
5. 2008年度省局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总体部署,提高农村住宅设计和建设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0年组织开展了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评选活动,现将征集情况及获奖方案通知如下:
一、此次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评选,共收到承德、秦皇岛、邯郸、石家庄、邢台、衡水、保定、唐山8个市推荐的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91个,分别由34家建筑设计单位完成。经专家评审,共评出二等奖12项(一等奖空缺)、三等奖19项(获奖名单见附件)。
二、获奖的农村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在平面布局、立面形式、功能结构、建筑节能以及地域特色等方面的水平、质量较以前都有一定提高。主要表现在:建筑平面布局灵活、紧凑合理,空间尺度符合农村建筑的特点;建筑立面造型新颖,有一定的时代感和创新性,建筑风格简洁、明快;建筑功能齐全,能够满足农民日常生活需要,并且体现了建筑节能的要求。但部分建筑方案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形式单调、缺乏乡土特色等。
三、对此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选择部分方案辑印成册,向社会发布,在全省农村新民居建设中推广。希望获奖设计单位再接再厉,多出精品设计,继续为农村新民居建设提供良好服务,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河北省农村新民居设计方案获奖名单(河北建设网)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2100433B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厅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闽建人〔2020〕25号),厅机关、直属单位2021年度考核已完成,在民主评议和处室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厅党组研究并公示,现将2021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如下:
一、厅机关优秀等次人员:李智勇、张志红、陈元豹、郑际忠、刘 波、韩小刚、费宏笋、陈韧韧、何佰昭、傅文萍、李代义、李开平、黄耿彩、贺轶聪、张富城、周 圣、李成勇、张 朋、林 兴、危政远、王 挺、陈善珠、潘 彦、李 坚、陈川达、何 钦、许秀莲、陈 静。
二、直属单位优秀等次人员:郑 稳、涂远承、詹国强、林一斌、周 文、林 迟、高宇剑、康 章、赵俊秋、郭江帆、暨雪梅、林 希、卢达洲、陈文杰、李露晶、施雅平、吴 宇、练 钢、杨 露、叶 翔、刘用心、郑永南、林琼宇、阮水琴。
三、林 威、方 闻、潘 坚、方 清、范 琴、郭月容、官金明、高雄映、郭中智等9位外派干部考核等次由工作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确定。
四、郑诗怡、黄祥柳、潘修文等3位试用期干部不定等次。
五、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均评定为称职或合格等次,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以下人员考核等次由该院考核确定并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