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房交易税收政策简介
1、契税。法定税率3%,优惠税率1.5%、1%,具体适应以下情形:
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按照3%的税率缴纳契税。2、个人购买的房屋是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缴纳契税(实际税率为1.5%);对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减按1%税率缴纳契税。
2、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具体适应以下情形:①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缴纳营业税。②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③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征依据。按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征依据,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5、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征依据,按2%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上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属营业税的附加税种,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
6、个人所得税。 税率为20%、1%。具体适应以下情形:
①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不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的,不论房屋面积大小,均应按照住房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②纳税人能够准确提供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其余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宁地税发〔2006〕183号)③对于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水利建设基金。按照个人转让住房的收入价款,适用征收率万分之七计算缴纳。
注:
1、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税收规定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1、离婚财产分割;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销售住房购买时间确定:以“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注明的时间确定购买时间。对“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二者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3、非普通住房与普通住房的划分标准: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我市普通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1.5以下;(2)单套建筑面积在130平方米(含13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的1.2倍以下。
4、“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应由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出具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国税发〔2007〕33号)
门店房交易税收政策简介
1、房屋产权为企业的,营业税5%及附加、土地增值税3%、印花税0.05%,契税3%,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将代开发票收入计入企业应税收入总额按正常分月季预缴申报纳税,核定征收企业按应税所得税率其他行业10%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房屋产权为个人的,营业税5%及附加、土地增值税3%、印花税0.05%,契税3%,个人所得税:有原值凭证和合理费用凭证的,可以计算出差额,为差额*20%,没有原值凭证和合理费用凭证的,为转让收入*1.5%。
办理二手房交易缴税须提供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产权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委托公证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一份;
5、主管征收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 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2...
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 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
“普通住房”标准怎么划定?力争契税优惠扩到最大;新规所指的“120平方米”应是建筑面积,上浮20%即是144平方米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赵燕华、实习生谢慧慧报道 昨日刊登的《120平方米房子视同豪宅要多交...
房地产业营改增税收政策指南 来源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 : 2016-04-07 字体: 加大 减小 一、纳税人 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 “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国 家无论课征什么税, 要由一定的纳税义务人来承担, 没有纳税人就不成其为税收, 每种税收 都有各自的纳税人。 纳税人究竟是谁, 一般随课税对象的确定而确定, 例如个人所得税法中 工资、薪金所得,其纳税人是有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或者 使用者。同一种税,纳税人可以是企业、 单位和个人, 就如增值税, 企业生产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是企业;个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就是个人。 (一)基本规定 1.在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单位以
1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一、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为增 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 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 这两类纳税人不仅有规模上的区别, 更有税制适用上的区别。 从税制 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 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二、征税范围 建筑业的征税范围主要按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 中的建筑服务税目执行。该注释规定,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 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 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建筑服务使用
《纳税实务指南》作为财会岗位实务操作丛书之一,首先分别介绍了有关税收的基本概念,企业需要进行纳税的程序,以及企业将会面临的行政复议与诉讼等相关知识。然后分税种详细介绍了纳税的实务操作,从几个大税种--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及中小企业必须缴纳的税种入手,讲述了纳税义务人和纳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的申报与缴纳。 本书的主要特点:第一,内容新颖。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
1、一手房屋交易:
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
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2、二手房房屋交易:
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两年。
房本不满两年,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的免征,未超过两年的按房价5.5%缴纳。我国改善性需求量还很大,如何减少政策影响呢"para" label-module="para">
增值税: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增值税,满5年免缴。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缴纳全额增值税,满5年以上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增值税。
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2%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万分之十的印花税。
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
《纳税筹划实战指南》作者曾经出版《税收筹划方法与案例》、《最优纳税方案设计——税收筹划思想与实践》、《税收筹划实战》等一系列纳税筹划著作,《纳税筹划实战指南》继往开来、撷英集萃,是对纳税筹划操作实战的总结与升华。
蔡昌,著名会计实战专家,中国第一位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方向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兼任中国财税研究院税收筹划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中经阳光税收筹划事务所首席专家。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客座教授,“名家论坛”、“前沿讲座”特邀主讲嘉宾,其讲座旁征博引、幽默风趣、深入浅出,相继出版《新会计准则与纳税技巧》《新税法解读》《税收筹划16招》等系列电视讲座作品,被业界誉为“用第三种眼光看税收筹划”的奇才。担任多家上市企业、集团公司独立董事与财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