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于报送施工许可管理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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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冀建市〔2010〕509号 | 发布日期 | 2010年09月15日 |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许可管理工作,规范开工审批,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请报送施工许可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函》(建市招函〔2010〕83号)要求,请你单位对本地区施工许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务于2010年9月12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总结材料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施工许可管理现状。
(一)本地区施工许可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二)施工许可证发放具体审核条件、发放项目范围;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施工许可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以及与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在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方面的具体职责分工状况;
(四)施工许可证发放后动态监管情况以及信息化建设情况(如有具体数据请提供具体数据)。
二、在施工许可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困难。
三、加强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具体建议。
四、请各地在提供以上材料的同时,按附件要求填写本地负责施工许可管理的部门、负责人、联系人情况,一并报出。
二○一○年九月九日 2100433B
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一、规范办理的程序 新政策规定在许可证明文件短缺或者出现证件失效的情况之下,有关部门应该在当场或者在5日之内告知建设单位将所有的证件补充齐全,除此之外,县级以上的有关筑建部门不具...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省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特 急 国质检检函〔 2007〕671号 关于加强出口玩具检验监管和质量许可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近期,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两次大规模召回中国产玩具, 原 因是这些玩具的油漆涂层含铅量超标。 2007年 6月 13日,美国消 费品安全委员会和玩具公司 RC2发布公告,召回 150万件中国产玩 具火车; 2007年 8月 2日,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和费雪公司联 合发布公告,召回 96.7 万件费雪(FISHER-PRICE)牌塑料玩具(费 雪公司为美国最大的玩具公司美泰公司下属子公司) 。欧盟及有些 国家正在加严对我出口玩具检验。 这些情况,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出口玩具的形象。 为促进我国出 口玩具贸易的健康发展, 有效维护我出口玩具的国际声誉, 现对出 口玩具检验监管和质量许可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调整和完善出口玩具质量许可(注册登记)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对法检范围内的玩具产品
- 1 - 富阳市建设局文件 富建设〔 2006〕397号 关于我市园林绿化工程纳入施工许可管理 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根据 富建设 [2006]386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管 理意见的通知》 精神,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作如下规定: 一、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工建设的,工程造价在 30 万 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必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 经施工许可,施工企业一律不得进场施工。 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1、办理部门: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具体地点:富 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31 号窗口,联系人:程婕,联系电话: 63155762。 2、办理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园林绿化工程中标通知书 (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4)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2 - (5)施工图及图审意见 (6)工程监理合同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环境监察(稽查)机构,各扩权县环境监察(稽查)机构:
为落实国家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促进环境执法监察工作,在全省开展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情况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完善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此项工作做为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的有利契机,认真规划,摸清底数,如实报送。
三、认真填写《河北省环境监察标准化基本硬件装备情况表》(表一)、《河北省环境监察基本情况表》(表二)和《河北省环境监察基本情况汇总表》(表三)。其中表一、表二由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填写,表三由设区市和扩权县环境监察机构填写。表格从省环保局网站“省局动态”或“执法监察”之“工作动态”中下载。填报数据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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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60号)要求,进一步方便企业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决定自2017年10月起,建筑业企业通过《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按季度填报保证金缴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注册在本市的建筑业企业(含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
二、统计内容:截至上季度末,企业当年度在全国范围内承揽工程时缴纳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涉及的项目数量,以保函形式缴纳的金额及占比。
三、报送时间: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8日内通过信息平台报送。2017年第三季度的相关数据,请于2017年10月15日前报送。
四、报送方式:
1.进入《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客户端(http://218.69.33.158/epr),使用“本市建筑企业资质业务”用户登录后,进入“企业数据上报业务”主题服务。(有关用户名、密码问题请咨询epr2008@vip.163.com)
2.在“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上报→缴纳情况上报”页面内,在每季度初的第一周将显示【上报】按钮,点击后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各区要高度重视,督促所属企业按时报送数据。各企业要落实责任,做好报送工作,确保报送及时,数据真实准确。市建委将不定时对报送工作进行抽查,对于责任不落实、消极对待报送工作的区、企业,市建委将进行约谈,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市建委将持续加强对政府部门违规设立、收取保证金问题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各相关单位发现的问题线索,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联系人:建筑业处 孙丽 电话:28468630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