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关于报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总结的通知 | 发布单位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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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冀建法〔2012〕785号 | 发布日期 | 2013年01月04日 |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局(城管委、综合执法局、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石家庄市、张家口市园林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落实全省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双减双提”座谈会工作部署,请你们对本部门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冀政办〔2009〕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收费标准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9〕5号)、省监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的通知》(冀监〔2009〕1号)情况进行检查,将上述文件印发以来的执行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以书面和电子文本方式,于11月30日前反馈我厅法规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26日 2100433B
房地产开发的就是商业用途的,主要是用于销售的商品。 其他的都属于非房地产开发类项目的
房地产开发公司成本控制目标是一个比较综合的问题,首先在成本控制之前你们的项目预算就已经完成,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进行分析了单平米的造价多少钱-----具体到施工单位部分总价多少钱,甲方分包项目总价多少钱,...
一个工程是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还是非房地产开发项目 看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即可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许可所需要办理的简明流程 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 张东伟律师编写 为给那些欲进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公司对房地产开发过程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现将房地产工 程项目的行政审批办理流程简要说明如下。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 ,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 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 , 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 并落实足够的开发 资金。 第二部分 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流程始于供地前置环节,并在土地招拍挂后将房地产开发建设 审批过程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验收三个阶段。 一、供地前置环节 供地前置环节,分为土地招拍挂之前证明部门应做好的准备工 作、土地招拍挂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3个环节。 分为土地招拍挂之前证明部门应做好的准备工作:国土资源部 门,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环保部门,提供环境规划影响评价文 件;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规划部门,提出土地招拍 挂的刚性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招拍挂组织实施阶段,国土资源部门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招拍挂)、建设用地审批等工作(期间,政府清欠部门要核实 开发企业资信度,出具未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证明) ,出具《国有 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土地“招拍挂”,到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后提交:①营 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青建办﹝2015﹞302号
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调研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做好权限下放衔接工作,认真研究分析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决定于近期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及权限下放承接有关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27-31日,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实地调研,其他地区书面征求意见。
二、调研方式
采取座谈、行政审批集中受理现场询问和查看档案等方式,详细了解州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梳理行政审批权力目录,对省厅下放权力后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和建议。
(二)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厅机关有关处室结合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照调研提纲,准备好书面材料。
附件:1.调研提纲
2.调研日程安排
联系人:马凯源联系电话:13897235018
2015年8月24日
附件1:
调研提纲
一、内部职能调整,将审批和监管职能分开,实行“受审分离”,形成“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情况。
二、全面清理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对无法律法规依据、未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许类证件的发放管理措施取消情况。
三、按照便于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编制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操作规范和流程办事指南情况。
四、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情况。
五、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情况。
六、电子政务服务项目平台建设情况,开展市场监管、动态核查等批后监管情况。
七、建立行政审批专家库、配备窗口服务和审批管理工作人员情况。
八、省厅下放权力承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附件2:
调研日程安排
8月27日
上午 海东市规划和建设局、平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下午 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房管局
8月28日
海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2016]4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16]149号)有关要求,为全面总结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本地区、本系统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1、应取消保证金的种类(包括项数、名称等)及退还金额情况;
2、保留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4项保证金中逾期和超额收取的返还情况;
3、是否存在新设立或变相设立保证金情况;
4、保函替代现金保证的开展情况;
5、完善相关保证金管理制度情况等。
(二)开展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出台的政策措施等;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请围绕报送内容认真总结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情况,并填写《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退还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统计表》(附件2),确保数据准确、内容详实、措施具体;
(二)请于2017年1月17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统计表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米凯,王江波
电话:010-58933327
传真:010-58934163
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退还情况统计表
2、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办公厅。
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退还情况统计表
序号 | 保证金种类 | 项目 | 金额(万元) | 返还比例 |
1 | 投标保证金 | 总金额 | ||
已返还额 | ||||
2 | 履约保证金 | 总金额 | ||
已返还额 | ||||
3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总金额 | ||
已返还额 | ||||
4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总金额 | ||
已返还额 | ||||
5 | 其他保证金 | 总金额 | ||
已退还额 | ||||
注:1、此表1-4项应填写超额收取或未按时返还的保证金;第5项应写其他应取消保证金的退还情况; 2、此表填写金额应与企业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金额一致,不一致的请另表填写金额并说明未报理由。 |
附件2、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统计表
序号 | 保证金种类 | 项目 | 金额(万元) | 比例(%) |
1 | 投标保证金 | 总金额 | ||
其中,保函形式缴纳金额 | ||||
2 | 履约保证金 | 总金额 | ||
其中,保函形式缴纳金额 | ||||
3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总金额 | ||
其中,保函形式缴纳金额 | ||||
4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总金额 | ||
其中,保函形式缴纳金额 | ||||
注:1、此表应填写自2016年6月23日〔2016〕49号文印发以来正常缴纳的保证金,包括新建、在建和已完工项目等; 2、保函包括银行、担保机构等出具的保函; 3、比例的计算方式:保函形式缴纳金额/总金额。 |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报送勘察设计工作情况及改革发展思路的函》(建质技函〔2015〕5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尽快安排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报送工作。填报前要在认真总结分析当地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梳理提炼行业改革创新发展的新经验、新理念、新方法、新思路,研究提出行业改革发展的路径和方向。
二、本次报送的《勘察设计工作情况及改革发展思路报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函中注明邮箱下载,填写后于2015年7月23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和报表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报送勘察设计工作情况及改革发展思路的函(详见建设部网站)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