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 成果登记号 | 20110198 |
---|---|---|---|
第一完成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 | 项目类别 | 科研项目 |
标准由总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工程类型分区和工程布局、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及附录等九个部分组成。本标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及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地形和灌排条件为主,将采用主要工程措施和治理类型一致性划定的区域,将我区分为两个一级区与七个二级区,即桂盆周山地丘陵类型区和桂中南盆地平原类型2个一级工程类型区,土石山地类型、岩溶洼地类型区、岩溶谷地和平原类型区、低山丘陵类型区、干旱盆地类型区、河流冲积平原类型区、沿海平原类型区等7个二级工程类型区(模式);在工程分区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体系,并完成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术语研究,与相关行业标准衔接研究工作,最终制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了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行为,统一了工程等级标准,合理确定了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控制了项目投资,提高了投资效益,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同时也为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预算编制、项目宜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等提供依据。 2100433B
成果登记号 |
20110198 |
项目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
第一完成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 |
主要完成人 |
冯菊明、陈安强、李少升、陆杰臣、阳云、刘谐静、麦启帆、蓝春华、王思力、韦昌杰、江海滨、童新华、张晓沛、蔡景勋、方有松、覃国日、杨永侠、张晓沛、王思力 |
研究起始日期 |
2005-07-01 |
研究终止日期 |
2007-11-01 |
任务来源 |
地方计划; |
你的内容不是很详细,应该用市政“人工铺装碎石底层”计价是可以的吧。
土地开发整理建设单位主要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主要包括:(1)调整农地机构,归并零散地;(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4)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5)复垦废弃土地...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设计...
以相关的基础理论为指导,认真研究相关标准,总结多年来土地开发整理的实践经验,界定了《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的内涵、定位、特性、应用及指导意义,同时对《标准》与其他相关规范、规程的关系等提出了个人的一些认识。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研究,建立起广东省范围内统一完善的,既能体现省内不同区域特点,又能与周边省(区)相同类型区相协调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技术保障,为下一步制定国家标准奠定基础。
本项目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研究,提出了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体系,划分了三级工程体系,一级5项,二级14项,三级37项;研究确定了全国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划分体系及成果,形成了国家一级、二级类型区,省级一级、二级类型区两层平行类型区体系;构建全国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模式206个;形成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该成果在相关研究领域、土地整治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100433B
为了规范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统一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等级标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合理使用,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137号)的要求,参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本标准分为总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类型区和工程布局、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共8章31节,内容覆盖了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涉及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问道路工程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