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物资局关于开展机电设备招标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1985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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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物资局
关于开展机电设备招标工作
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国发〔1985〕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经委、国家物资局《关于开展机电设备招标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采用国内招标逐步取代层层审批办法,是改进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当前流通领域中的一项重要改革。它不仅是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需要,而且有助于促进机械工业的技术进步。各地区、各部门要给予充分重视。
为搞好这项工作,国务院同意成立中国机电设备招标咨询服务中心,业务上由国家经委归口领导,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管全国机电设备的招标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招标工作的开展。
国 务 院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开展机电设备招标工作
有关问题的请示
国务院: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拟对进口机电设备试行在国内招标办法组织供应,国内解决不了的再安排进口。通过这种以经济手段为主的招标方式,可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企业竞争,促进技术进步,择优组织供应,可以逐步改变层层审批的手续,方便用户,并可为国家节省外汇。现将具体实施意见报告如下:
一、试行招标的范围
(一)原规定由国家物资局组织审批的单台价值二万美元或一次批量价值二十万美元以上的仪器仪表、医疗器械和电子元器件;单台价值五万美元或一次批量价值五十万美元以上的其他机电设备。
(二)原规定由国家经委组织审批的限额以上的引进项目需要进口的机电设备。
以上设备由各中心城市组建招标公司,面向全国,组织招标。通过招标仍需安排进口的,由组织招标的公司签注意见,各地区、各部门以及海关、银行、外贸等有关单位即可据以办理手续,不再经层层审批。
各招标公司如有条件,对其他方面需要的进口和国产机电设备,也应积极开展招标业务。
试行招标是一项新的工作,目前还缺乏经验,为了不影响进口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开始阶段拟采取审批与招标并存的过渡办法,待取得经验以后,再决定是否全面采用。
二、委托招标和参加投标的条件以及鼓励措施
招标工作不受地区和行业的限制,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凡外汇和资金落实、需要进口机电设备的单位,均可直接向招标公司委托招标。凡具有法人资格、又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企业,均可直接参加投标。投标的产品必须满足需用单位的要求,并经过需用单位同意方能有效。
为了促进机械工业的发展,增强国内机电产品的竞争能力,在招标工作中采取以下鼓励措施。
(一)中标产品优先纳入各级生产、分配计划,保证所需原材料、配套件的供应。
(二)中标产品实行浮动价格,优质优价,不受国内调拨价的限制。
(三)企业为生产中标产品需要进口关键件、特殊材料,或者需与外商合作制造的,中标企业可酌情向委托招标单位收取不超过产品价值30%的外汇额度。如有不足,国家可适当给予支持。由于所需产品中标而节省的外汇额度,归需要单位使用,以鼓励在国内招标。
为了补贴中标企业进口关键件、材料所需外汇的缺额,国家每年拨出一千万美元外汇额度,由国家委托的组织招标工作的机构掌握使用。
(四)中标企业应按时、按质、按量交货,为用户做好技术服务,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招标工作机构的设置
(一)成立中国机电设备招标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受国家委托,负责拟订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各招标公司的组建、登记和注册工作;统一管理和协调招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布有关信息;对各城市的招标公司在业务工作上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中心”设理事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理事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为事业单位。办事机构设在国家物资局。
(二)在有关城市组建招标咨询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由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其业务应面向全国,独立行使招标职权。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向委托招标单位和中标企业收取合理的费用。
一九八五年,拟先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组建五个“公司”,以后陆续在重庆、西安、沈阳等城市建立。
(三)各城市的招标公司,必须经“中心”审核报国家经委批准,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开展招标咨询业务。
(四)鉴于“公司”主要靠收取一定费用维持开支,建议在三年内除按低税率征收营业税外,免征其他税收。
四、加强信息工作
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是开展招标咨询服务的重要条件,因此,需要适当配置电子计算机、电传等设备,并逐步在“中心”与“公司”,“公司”与“公司”之间建立信息系统,为此,需要一些人民币资金和外汇,请财政部和国家计委拨给。
各机械制造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积极提供本部门、本地区目前能承担生产投标产品的企业名单和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等资料,协助和推动招标工作的开展。
以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试行。
国家经济委员会
国 家 物 资 局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2100433B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200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是1993-12-14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统一...
这个问题 看不太明白 是去投标吗? 看招标单位需要不需要啊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九五"期间国家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招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1996年11月8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号中《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经委下发了有关通知并对引进项目中机电设备采购作如下规定。一、统一认识,积极推进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交易的一项经常性活动,它的明显特点是公开、公平、公正。是一种先进、合理、有效的采购方式。世界上发达国家长期使用,已成为国际惯例。引入和推广招标投标制,对于增强政府调控能力,有效地管理经济;推动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投资效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009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发文机关: |
国务院 |
成文日期: |
2018年07月05日 |
标 题: |
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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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国发明电〔2018〕3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7月06日 |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009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发文机关: |
国务院 |
成文日期: |
2018年07月05日 |
标 题: |
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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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国发明电〔2018〕3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7月06日 |
主 题 词: |
国务院批转水利电力部
关于“七五”期间治淮问题报告的通知
国发〔1986〕78号
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国务院同意水利电力部《关于“七五”期间治淮问题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关于“七五”期间的治淮项目和投资规模,经有关方面反复研究,并在今年(1986 年)年初的全国计划会议上作了相应安排,希根据通知精神抓紧落实具体实施计划。
关于修建临淮岗控制工程问题,有关地区存在一些分歧,现经国务院反复研究,原则确定修建这项工程。由水电部组织有关单位提出正式设计方案,按建设程序报批。
淮河治理以及淮河流域的经济发展对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目前,治淮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水旱灾害已得到初步控制,淮河流域的生产面貌有了明显改变。但是,较大洪涝灾害的威胁仍很严重,水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不适应工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治淮要继续贯彻“蓄泄兼筹”的治理方针,从全局利益出发,在搞好全面规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关键工程的前期工作。
治淮问题较为复杂,历来矛盾较多,望各有关地区和部门顾全大局,互相配合,进一步推进淮河的治理工作。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七五”期间治淮问题的报告
国务院:
自一九八一年国务院第一次治淮会议以来,水电部治淮委员会与豫、皖、苏、鲁四省水利部门,在中央有关部委大力支持下,编制了以恢复、巩固、发挥现有工程效益为主要内容的第一步治淮规划,并对重大骨干工程的可行性作了专门论证。同时,治淮工程的实施也有一定进展,有关省进行了淮河干流中游的淮北大堤加固、新沂河大堤加固、行蓄洪区庄台、南四湖渔民庄台及洪泽湖周边处理、茨淮新河和部分上游水库加固等工程,进一步发挥了现有工程的作用。四年来的实践证明,一九八一年治淮会议的决定是正确的。
但是,由于建设资金的限制,以及对一些重大治理方案的认识尚不统一,致使一九八一年治淮会议提出的一些重要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影响了治淮工作的进展。淮河流域的治理,关系豫、皖、苏、鲁四省的一亿人口、二亿亩耕地的安危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全国有很大影响。建国以来,治淮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初步控制了大部分地区的常遇性水旱灾害,生产面貌有了显著改变。但现在仍有部分地区约五百万人受到洪涝灾害威胁。部分行、蓄洪区约一百万人民的生产、生活十分困难。如遇较大洪水,仍难避免发生重大灾害,甚至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工业用水、航运及其他方面也对治淮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必须统一认识,加快淮河的治理进度。一九八四年九月,赵紫阳总理视察淮河时指出,治淮成绩很大,仍需加强治理。我们认为,应继续贯彻“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和“小局要服从大局,大局要照顾小局,最终要服从大局”的原则。在治淮的统一规划下,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中央应在可能条件下,给予最大的支持。去年(1985年)三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治淮会议,研究了近期治淮的各项重大问题和“七五”期间的安排。之后,我们与有关部门反复协商,初步确定了有关治淮的具体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淮河上游水库工程
当前,淮河流域内还有很多病库、险库,各省必须引起重视,优先安排,整修加固,保证不出重大垮坝事故。“七五”期间,国家重点支持加固河南宿鸭湖、山东许家崖、陡山等大型水库,复建河南板桥水库,并积极争取集资复建石漫滩水库。
二、淮河干流上、中游防洪
淮河上、中游的防洪问题关系到淮北平原、重要能源基地及交通干线的安全,目前标准偏低,应进一步提高。根据淮河干流上、中游地形、水文及社会经济特点,治淮委员会提出的主要规划是:(一)扩大行洪通道,使中小洪水畅通,减少行、蓄洪区使用机会;(二)修建临淮岗控制工程,将淮北大堤防洪标准提高到百年一遇;(三)行、蓄洪区实行特殊政策,积极发展生产,调整产业结构,稳定群众生活。这三项措施是一个整体,必须全面规划,统一安排,才能收到预期效果。目前,有关省对扩大行洪通道,认识比较一致,部分具体措施须进一步研究落实。
关于临淮岗控制工程的兴建与否,影响干流上、中、下游整个防洪措施的全面安排,必须速作决策。经治淮委员会多年反复论证认为,临淮岗工程可以有效地控制洪水,使淮北大堤防洪标准由四、五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有利于保护重点工矿区和铁路干线,比加高加固淮北大堤方案节省资金,效果好些。但坝的上游要多淹些土地,洪水位持续时间长些。权衡结果,修建临淮岗控制工程利多弊少,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应该兴建。河南省认为,修建临淮岗工程,将扩大上游淹没损失,延长高水位时间,加重灾情,淹没区的处理措施很困难,特别是调度复杂,会进一步加深中上游的矛盾;而加高加固淮北大堤的方案,同样可提高防洪标准,这样更为经济合理,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考虑各种不同意见,继续比较论证,暂缓作出决定。安徽省认为,续建临淮岗工程,充分利用前期洪水已淹没的坝上洼地,多蓄洪水,以提高淮北大堤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具有防洪调度灵活、不增加淮北大堤防汛困难、工程投资较小、经济效益较高的优点;加高淮北大堤方案,则工程大、投资多、维护费用大、防守困难、安全性差;扩大淮河行洪通道,必须与修建临淮岗控制工程同步进行,这样才能保证淮北大堤的安全。鉴于有以上分歧意见,建议由国务院尽快作出决策。
关于行、蓄洪区实行特殊政策问题。我们认为,应遵照赵总理视察淮河时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改变生产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弃秋夺午”,同时修建庄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并由国家及受益地区的单位和农民提供一定资金,建立防洪基金。我部拟与财政部、民政部共同研究实行办法,在行、蓄洪区试行。行、蓄洪区要控制人口增长,进洪机遇多的地方,要通过各种方式把部分群众逐步转移出去。要加强行、蓄洪区行政管理。我部与治淮委员会拟同有关省对行、蓄洪区全面深入调查,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拟出具体政策和办法,提请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召集专门会议研究,作出决策。
为了有利于城西湖周边的排涝和综合利用水面,南京军区在城西湖所建农场要尽快撤出,退垦还湖。
三、淮河的支流治理
“七五”期间重点加固沙河南堤,并续建茨淮新河、怀洪新河。茨淮新河剩余工程量已不多,安排在“七五”前期建成。怀洪新河,“七五”期间首先进行切岭工程,全部工程争取在“八五”期间建成。
淮北平原的其它跨省支流,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有步骤地安排黑茨河治理及汾泉河、涡河、奎濉河、包浍河等处理工程。
四、洪泽湖和人海水道
在“七五”期间按三千秒立米流量的规模修建入海水道,以提高洪泽湖的防洪标准;先按简易通水的要求,修建必要的工程。入江水道行洪一万二千秒立米流量的工程和洪泽湖大堤加固工程,应抓紧实施。洪泽湖近期蓄水位为十三米,防洪限制水位仍为十二点五米,远景蓄水位将抬高到十三点五米高程。
五、沂沭泗河东调南下工程
沂沭泗河东调南下工程的规划布局是正确的,国务院第一次治淮会议已予肯定。但这项工程进展不快,南下工程同东调工程的进度也不平衡。“七五”期间,要加快该项工程的建设步伐,在同步实施的原则下,加快南下工程,合理安排东调工程,逐步提高上下游的防洪标准。苏、鲁两省要从大局出发,互相促进,按治淮委员会提出的具体部署,积极实施。
原则同意山东省关于修建南四湖东堤的要求。请山东省及早编报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另行审定。
六、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
由于种种原因,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设计任务书的提出时间推迟了,现应抓紧这项工作。经过几年的方案论证,我部和治淮委员会与有关省反复交换意见,虽然在具体问题上意见仍有分歧,但原则上都同意治淮委员会所提方案,并希望及早实施。我部基本同意治淮委员会提出的该工程设计任务书,拟报请国家计委审批。有关调水和航运的配合问题,由我部和交通部商办。
七、航运
淮河流域是重要的能源基地,淮河航运具有很重要的地位。水利、交通部门要通力合作,近期要首先结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南北大运河。沙颍河贯穿豫、皖两省,并可经淮河干流直通长江,现在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水电部与交通部要共同努力,制订联合开发航运的规划,抓紧碍航闸坝复航,尽早全线通航。
八、治淮“七五”计划
我部和治淮委员会要与各有关省进一步商定“七五”计划的具体安排,分年实施。目前,主要是加强各项工程的前期工作,及早确定有关工程的规划方案,编制设计文件,为落实计划创造必要的前提。设计方案审定以后,要排除困难,积极实施,切勿因枝节问题贻误时机。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地区、部门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