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 文 号 | 国土资电发〔201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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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6年4月29日 |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汛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排查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保障汛期生产安全。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下,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以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
(一)责任落实情况。要重点检查防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项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岗位和责任人情况。
(二)汛前准备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汛检查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情况,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协调联动情况,应急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落实情况。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易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油气长输管道企业采取的相应防范措施情况,建筑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采取防范应对措施情况,有关地方、矿山企业对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一)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协作,全面系统地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提前部署、充分准备、预防得力。
(二)要结合实际,立即安排部署检查工作,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单位开展防汛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要对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属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及时总结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形成总结材料,分别于5月15日前报部矿产开发管理司、部综治办。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明确责任和要求,结合实际,对汛期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开展检查,切实做好各项防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9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5号),部署在全国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决定于4月底至5月上旬开展国土资源系统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地补偿标准是由各地区的不同,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所以国土资源部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征收土地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是我国工人阶级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它是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推动开展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措施。它包括企业本身对生产卫生工作进行的经常性检查,也包括由地方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
关于征地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劳动和社会保 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及时客观掌握2008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土地管理法》关于“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的规定,现将200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2008年土地变更调查的统一时点为12月31日。今年变更调查将重点查清三方面内容:全面查清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查清实际耕地变化情况;全面查清灾区土地变化情况。提请读者注意,《2008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具体规定了工作目的、工作任务内容、步骤与要求、上报成果及有关问题说明。
随着汛期雨季到来,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增多,工程建设中的不利因素增多。为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近日,枣阳市城建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启动开展建筑工地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每到一个工地,检查组详细查看工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重点对基坑边坡支护、脚手架基础、施工起重机械基础进行检查,听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情况汇报,查看工地汛期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城建局当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确保汛期雨季生产安全。同时,要求雷雨、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期间,各在建项目必须停止室外作业、高空作业,起重机械一律停止使用,并加强对深基坑边坡支护、地基基础、模架基础等的监测,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截至目前,市城建局共检查工地14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已完成整改项目3个,2个项目正在整改中,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项目隐患彻底消除。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
开展煤炭行业能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6]1903号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能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有关部署,我们将对你省(区)煤炭行业企业能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8月下旬至9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重点是煤炭开采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以及相关地区督促能耗超标和违规用能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包括听取汇报、审查资料、实地现场检查。汇报由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汇报,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审查资料包括地方提供的本地区煤炭企业能耗情况自查报告、节能监察机构对煤炭企业开展能耗情况现场检查报告等。现场检查将选择部分煤炭开采企业,对企业遵守节能法律法规情况以及执行煤炭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四、检查人员及分组
根据工作安排情况,拟安排3个检查组,分别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国家节能中心带队。各检查组5-6名成员,由有关部门同志、相关专家、节能监察机构的执法人员组成。
五、检查准备
请你省(区)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