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是全省防汛重点县之一。近年来,通过沿淮治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河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的防洪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防汛组织机构及指挥、通信、预测、预报、预警系统得以逐步完善,在全县范围内初步形成了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体系,为防汛工作奠定了基础。
但是,目前影响我县防汛工作的制约因素依然存在。一是河道防洪标准低,堤防险工险段多,影响河道度洪安全。二是病险水库多,一旦失事将造成重大损失。三是防洪指挥系统设备落后,已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化防汛需要。四是山洪灾害防御、预警工作薄弱。五是排涝闸站设备老化。六是城镇和行业防洪能力薄弱,问题突出。七是防汛经费及抢险物料不足,总体看跟不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防洪工作的需要。八是人为设障严重,部分群众和单位擅自在河道险工地段采砂、违章建设、违章植树,造成河道险工和阻水障碍严重,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安全,加重了抗洪抢险的负担。九是部分干部群众防洪意识淡薄,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重。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防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任务
今年防汛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抗大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突出防汛重点,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总的要求是:在规定的防汛标准内,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确保圩区不失事,平原地区排水畅通,城镇确保安全,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对超标准洪水做好安排,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河道防汛
河道防汛的重点是淮干及一、二级支流。全县境内所有河道在保证水位线内要确保安全度汛。遇超标准洪水,全力抢护。主要河道的保证水位是:淮河:三河尖水位站水位26.5米,陈、大圩区张目坎水位29.22米;史灌河:蒋集水文站水位33.24米;史河:黎集水文站坝上水位49.0米,固始水文站水位36.5米;灌河:洪埠水位36.6米;泉河:贾庙水位29.0米;白露河:北庙集水位32.5米。
1、淮干陈大圩区治理工程竣工后,所在乡镇要加强管护工作,确定管理人员,明确责任,尤其是对排涝闸站等建筑物,要进行检查养护。郑营险工虽然经过整修护砌,但由于河道采砂诱发局部护岸崩塌,直接威胁安全度汛,往流镇应加大管理力度,严禁在险工处采砂。杨营、朱皋、大寺三村在白露河入淮河以东的滩地上居住的部分人员和建湾、三淮、黄郢部分留居人口,由往流、三河尖两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严格按照灾后重建工程要求,迅速迁移上岗,主汛期前全部完成任务,确保汛期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临淮岗淹没影响区处理工程正处于施工阶段,建设单位要制定落实度汛方案和抢险措施;史河橡胶坝工程未经洪水考验,汛期要制定切实的安全度汛方案,落实各项抢险措施。灾后重建水毁修复工程有17处险工护岸、3处险堤加固,要在主汛期前完成施工任务,同时要制定安全度汛预案,落实抢险措施。
3、史灌河及史河、灌河堤防为砂基砂堤,战线长,险工隐患多、险情重,是全县防汛的重中之重。目前,史灌河尚有谷圩、北圩、后寨、南埂等险工;处于史灌河入淮口的汤岗、王楼、蚌山3个小圩区,堤防低矮单薄,排涝设施简陋,极易形成漫堤或内涝;灌河尚有小寨、雷庙等险工;史河尚有闫营子、王桥险工未进行处理,直接威胁度汛安全。汛前,沿河乡镇要组织群众对险工地段进行加固除险,采取临时度汛措施。同时要备齐足够的抢险所必须的木桩、土牛、碎石、塑编袋、船只等,制定超标准洪水抢险预案,包括人员转移、物料调运、对口支援等,责任到人,签定合同,严加防守,确保度汛安全。
4、泉河堤防险工较多,尤其是沈台子、新台子等险工未处理;泉河裁弯取直段渗水险情严重,目前正在处理,丰港乡要引起足够重视,组织好抢险队伍,随时除险。白露河堤虽经加固处理,汛期仍需密切注视,加强防守。
5、南部山区的石槽河、长江河、急流涧河、羊行河、小沙河等山区河道行洪、排洪标准不高,尤其是未经治理河段以及三级河道,一遇集中降水,极易出现洪水漫溢,造成洪灾,石槽河尚有谢楼险工未进行处理。有关乡镇要引起足够重视,在汛前组织力量做好水毁工程修复,超前做好防御措施,并加强小水库和大塘的控制运用,发挥调洪作用,减少山洪危害,保护沿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已经治理的排涝沟河,有关乡镇也要人防、工防相结合,做好排大涝的准备。
(二)水库防汛
全县61座小型一、二类水库汛期要严格调控运用。目前水库工程状况正常的7座,其余54座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病、险情,汛期必须严格按照县防指下达的《小水库度汛方案》调度运用,采取空库度汛和降低水位措施,保证水库安全度汛。对位置重要且险情大的病险水库要重点监测,设立水情观测设施,要有水位、雨量、泄洪量等观测记录。汛期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密切注视水情水位变化,及时做好泄洪调洪工作。所在乡镇要对水库进行加固除险,做好溢洪道、输水洞的疏浚工作,同时做好水库下游群众安全转移的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桃花坞水库座落县城,位置重要,汛期更要严加防范,防汛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注意水情水位变化,合理调度运用,制定抢险转移措施,库内水位调控在46.5米以下,确保水库安全。夏河湾水库是我县最大的小型一类水库,汛期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严加防守,绝不允许超标准蓄水发电。
(三)灌区防汛
梅山、鲇鱼山两大灌区和7个万亩以上小灌区的管理机构,汛期要正确运用渠系工程设施,保证安全度汛。灌区受益乡镇要保证境内支渠以上工程度汛安全。胡族、黎集2个灌区管理处和南干、草庙2个灌区管理所,所辖渠系长、径流大,汛期要严密注视雨情、水情,适时启闭闸门,提前控制上游来水,及时抢排径流,保证干渠不漫溢、不决口。对于新筑渠堤和高填方渠段,要严加防护。梅山灌区东干渠、中干渠、南干渠的涵洞和渡槽、鲇鱼山灌区的马岗干渠下游洪埠、李店段大汛到来之际,要严加防守。梅山技改工程所涉及的灌区乡镇及黎集管理处、南干管理所要各负其责,保证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梅山灌区黎集拦河枢纽、鲇鱼山灌区马岗拦河枢纽,汛期要特别注意防范,下泄流量要报经县防指批准,同时要做好防汛调度工作,注意蓄水兴利,以发挥综合效益。
(四)湾畈除涝
湾畈内涝面积大,危害重,是造成农业损失的主要灾害,应做为防汛重点,切实抓好。史河、灌河、史灌河冲积平原的排涝设施要排水畅通,力争不积水成灾,遇特大暴雨,应及时组织群众抢排内涝,减少损失。沟河上的堵坝、横渠,汛前要坚决拆除,电业部门要在汛前组织人员到各处排涝闸站检查维修电路和配电设施,所在乡镇要对排涝设施进行维修试运行,保证汛期排涝顺畅,排涝涵闸要及时启闭,合理运用,做到内涝及时排,洪水不倒灌。
(五)山区防洪
山洪灾害工作是我县防汛工作的又一重点,特别是去年“8.13”我县南部山区出现了历史上极为罕见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人民生命财产遭到巨大威胁和损失。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防止山洪灾害不容忽视。对此,山区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快速反应机制的建设,把防御山洪灾害作为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层层落实到乡、村,落实到农户。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指导相关乡镇对山区地质状况进行调查,抓紧修订、完善防御山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容易出现泥石流、滑坡、岩崩等地段,所在乡镇要超前做好排查摸底,制定防范措施,明确“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演练,提高防御山洪地质灾害预案的可操作性。汛期要加强预测、预报、预警,一旦发生集中强降雨,沿山区河道乡村迅速以广播、通讯等各种手段立即通知和组织群众转移,避免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六)城镇防汛
城镇是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密集,工商企业集中,仓储物资繁多,防汛工作要做到万无一失。尤其是县城东关地势低洼,东临史河、南依桃花坞水库,腹背临险,更应加强戒备。县城防汛工作在县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由公用事业管理局、城建局和城关镇负责,并制定具体的防汛方案。公用事业管理局要对县城排水沟道进行一次清淤疏浚,以免阻水成灾。城关镇要对小史河桃花坞水库泄洪闸至武昌闸段进行一次全面清淤及清障,确保汛期泄洪畅通。县城防汛要建立抢险应急分队,并在汛前进行集中培训演练。临河的集镇都必须超前做好防御超标准洪水准备,确保集镇防洪安全。直接保障城镇安全的洪埠、沙河、蒋集、徐集、陈淋后冲河等处堤防要搞好险工加固,临汛严加防守,做到水涨堤高,安全度汛。
(七)公路防汛
交通部门要对桥涵、路基及沿路山坡进行安全检查,影响安全的要及时整修,对正在施工道路要科学安排,保证设计标准内运输畅通。对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抢修措施,力保运输畅通。同时,对阻水桥涵要抓紧改建、扩建。要按防汛要求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八)工矿企业防汛
工矿企业的防洪保安工作由中小企业局负责,对安全设施要抓紧完善和整修,尤其是县城东关以下和杨山煤矿,要确保防洪标准内安全生产。工矿企业的防洪安全检查和整改情况及安全度汛情况要及时抄送县防汛指挥部。
二、主要措施与实施步骤
(一)抓紧各类度汛工程的检查和工程修复,落实防护措施。汛前各有关单位要组织防汛检查,主要围绕思想、组织、机构、度汛方案、防洪工程、物资、河道清障、防汛信息系统、水情预报等进行检查。对所有水库(包括万方大塘)、河道、堤防、涵闸、泵站等防洪除涝工程和水文、通讯设施,由县、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徒步“拉网式”检查。县防汛指挥部重点检查堤防、水库涵闸、电排站的工程状况和河道管理情况,对检查的问题都要逐处登记,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县确定的防汛责任人,县处级干部及包乡县直负责人要对所包乡镇的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各乡镇和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汛期要到岗到位,带领工程技术人员和熟悉情况的同志深入实地,对安排的度汛工程施工状况,重要河道堤防和关键部位,要逐段逐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当即研究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限定时间、标准,认真予以落实。对各类水库、拦河闸、排涝闸站的启闭设施必须带负荷全程试车,保证控制运用自如。沿河乡镇要对险工险段、病险涵闸逐个落实抢护预案,同时还要检查防汛料物准备、防汛队伍组建和防汛责任制落实等方面情况。县电业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全县排涝闸站供电设施、通电线路全面进行检查维修,缺件配齐,保证汛期排涝顺利进行。公用事业局要对城区街道防汛进行检查,保证城区排水顺畅。
对已安排的防洪除涝工程,有关乡镇和施工单位应加强领导,抓紧时间,加快施工进度,保质保量于汛前完成。对险情较重而未安排处理的河道险工和涵闸,要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责任制,安排好临时抢护措施,并备一定数量的“土牛”、草袋等抢险物料,随时准备抢险,确保度汛安全。
(二)全面进行河道清障。对所有河道的阻水植物和阻水工程,都应由所在乡镇,组织力量,坚定不移地全部清除掉,尤其是白露河往流大寺村阻水生产堤以及淮河往流金河脑、洪家湾行洪滩地新植白杨树林;史灌河桥沟冯棚村、种子场滩地阻水杨树林,灌河洪埠乡马埠村十五队河滩中心的阻水林木,灌河口以下河滩中的阻水树木,泉河丰港乡潘庄河滩阻水林木;东干排李店乡老李集村东干排堤身、堤肩树木,史灌河蒋集水文站测流断面成片树林等,都要按规定在汛前清除。对河道清障行动不力造成防汛失事的乡镇主要领导要追究责任,并且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交通、电力等部门的跨河工程建设要编制度汛方案,报防汛部门核准;施工围堤、弃土、弃碴务于汛前清除,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畅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在办理河道主管机关发放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三)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严禁在河道堤防险工处采砂,所有采砂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交河道采砂申请书,说明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经河道管理部门审查,由县水利局批准并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严格按照指定的范围、地点开采,并且依法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严禁无证采砂、破堤运砂。史河、灌河、史灌河河床内严禁非法开采铁砂。
(四)认真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各乡镇要按照防汛要求,发动群众筹集防汛物资。沿河乡镇每个农户至少编一条防浪草苫,人均筹2条塑料编织袋,其余乡镇人均筹1条塑编袋。筹集的塑编袋,一部分上交县防指仓库统一保管,一部分存放在本乡镇指定仓库内妥善保管,严格入、出仓手续,确保抢险时及时调用。沿河乡镇每个村民组要备稻草2000斤,号料登记木桩20根备用。堤防险工地段要备一定数量的“土牛”和必备的大锤。防汛物资的筹集要具体落实到村、组和农户,并限期备齐。此项工作务必在6月1日前完成。县计委、物资、供销、商业、水利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对防汛所需要的煤油、柴油、电池、电筒、铁丝、雨衣、明矾、草袋、木材等物资,在汛前适量购进和储存。水利部门要抓紧检修防汛通信和水文测报设施,确保汛期雨情、汛情的准确测报和信息的及时传输。电业部门优先安排防汛除涝的电力供应。交通部门要组织好防汛车辆,保证汛期正常运输,适时调运防汛物资。所有营运船只,汛期必须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电信部门要提前检修防汛线路,保证防汛有线电话、无线通讯及电报畅通无阻。
(五)进一步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所有沿河乡、村要组建好以民兵为骨干的抗洪抢险突击队,适当集中,汛前做好编队、分段,组织学习抢险知识,并结合险工加固进行抢险演习。乡人武部长和各村民兵连长要在汛前亲自组织抗洪抢险突出队。县成立由县人武部组织100人专业防汛机动抢险队,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加强培训和抢险演练,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确保在紧要关头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
(六)切实做好气象、水文观测预报。县气象局要加强分析,做好中、长期预报和短期预报,努力提高预报准确度。水文站要加强水文观测和洪水预报。电信、通讯部门要及时准确地传递雨情、水情和防汛调度命令,测报与传递单位之间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同心协力,服务防汛。
(七)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在指导思想上要从严、尽早、详尽、周到,切不可临汛无备。低洼地区需要转移的人、畜要畈、岗对口,确定好转移地点。要落实好特大洪水时应采取的非常措施,如报警信号,撤退道路,都要安排具体,井然有序,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在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经县指挥部安排,防汛任务轻的乡镇要对口支援沿河重点防汛乡镇,陈集乡对口支援徐集乡,桥沟、泉河两乡对口支援丰港乡,分水乡对口支援蒋集镇,汪棚乡对口支援城关镇,张广乡对口支援沙河铺乡。
(八)做好灾害统计、减灾效益分析以及信息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统计和防汛信息工作,加强领导,实事求是,及时上报洪涝灾情和防汛有关信息。县防办与县民政局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统一口径,按照规范要求及时上报洪涝灾情,评估、分析减灾效益。县有关部门对上报送的防汛有关信息,必须经县防办审定,方可上报。
(九)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依法防洪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的新思路,提高广大干群的水患意识、防洪意识和法制观念,依法防汛,用防洪法规规范、保障防汛工作,实现人水和谐,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防汛组织与加强领导
防汛安危事关大局,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充实和加强防汛指挥力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已经作了调整,各乡镇的防汛领导组织也必须抓紧建立或作相应的调整充实,有防汛任务的村要建立防汛领导组织。乡镇防汛指挥机构组建情况和干部防汛地段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及时上报县防汛指挥部。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于5月底以前上岗到位。县直有关部门都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安排好防汛工作。
(一)树立全社会防汛意识。《水法》、《防洪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全国水利会议精神,增加对防汛工程的投入,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其增长幅度要超过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民政、公安、公用事业、城建、气象、电信、交通、物资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做好防汛工作。其它各行各业、各个部门都要按防汛的要求,在主管业务范围内,主动做好防汛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地思想,积极履行防汛抗洪的义务。
(二)完善各种防汛责任制。要根据《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以防汛方案统揽防汛全过程。完善各级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分工责任制、有关部门防汛责任制和防汛业务单位岗位责任制。所有水库、河道堤防、圩区和渠道险工地段,都要实行“定地段、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物资”的“五定”责任制,各级防汛责任人员都要亲临各自分包的责任区,从汛前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到汛情出现组织抗洪抢险,要一抓到底,一包到底。
(三)严明纪律,依法防汛。《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县下达的防汛、调度方案都必须坚决执行。对擅自改变调度运用方案,违抗上级调度命令,干扰防汛秩序,破坏防洪工程、通讯及水文设施,盗窃抢夺防汛物资、贪污挪用抗洪救灾经费,玩忽职守、谎报汛情、违章操作造成损失,设新障或拒不清障而造成灾害损失,擅自在险工河段挖砂加重险情者,都要追究直接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要依法惩处。公、检、法、司等部门要积极协作,维护防汛秩序。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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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20xx 防汛抗旱工作方案范文 1 20** 年汛期雨季即将来临,为确保小区和地下车库的安 全排涝,确保业主的车辆停放安全,保证业主生活秩序的正 常有序,根据各级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来关于防汛工作的要 求,结合 XXX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 、 *** 、 *** 二、成立防汛工作抢险队伍,确保安全 指挥: *** 组长: *** 抢险队伍: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全体秩序维护员、保 洁班 共计 22人。 三、防汛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 公司关于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 面指挥 XXX防汛工作。实行防汛责任经理负责制,物业服务 中心主任为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 XXX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 采取有效措施,
一、防汛工作总的要求
河南省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处于南北气候和山区向平原两个过渡地带,降雨受季风影响,年降水量的70%集中于汛期的几次较大降雨过程,汛期过后降雨稀少,水旱灾害频繁发生。建国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省坚持不懈地进行大规模的水利建设,目 前已基本形成了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汛抗旱体系,在历年的防汛抗旱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我省现有防洪工程体系依然薄弱,抗御洪涝灾害能力低,还不能很好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要求,防汛形势依然严峻,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从全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抓紧做好今 年防大汛、抗大洪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做好今 年防汛工作,要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总的要求是: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大中型水库不垮坝,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平原地区排水畅通;大中城市安全度汛;主要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对超标准洪水做好安排,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一)水库防汛。各地要严格执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河南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2005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对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要认真排查并逐项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有应急度汛方案。对小型水库特别是位置重要的病险小型水库,汛期必须有专人看管,落实通信、预警措施,并制定发生险情时及时抢护和安全转移群众的预案,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对正在进行除险加固的白龟山、白沙、陆浑、香山等水库,要严格按照已定的度汛方案执行。
(二)河道防汛。河道防汛总的任务是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确保河道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全力抢险,必要时经省防汛指挥部批准,相机破堤分洪,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具体要求,当河道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相关市防汛抗旱指挥组织防汛专业队和沿河各县乡常备防汛队伍上堤查险,加强对防洪工程进行严格、细致的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当河道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相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立即上岗到位,防汛责任区领导带队上堤查险,增加巡堤查险人员,并做好滩区、低洼区群众转移准备工作。当河道洪水位接近保证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相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本市进入紧急防汛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及时到达分管责任区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动员防汛抢险专业队、沿河群众上堤抢险防守,并做好预备抢险队的组织调集工作,同时向当地驻军通报防汛抗洪抢险情况,请部队做好投入抗洪抢险准备工作,并全面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当河道洪水位超过保证水位且预报洪水位继续上涨时,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紧急管制命令,相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动员社会各部门力量全力抢险,按照批准的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做好分洪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转移分洪区群众。
我省主要防洪河道淮河、洪汝河、沙颍河、卫河共产主义渠、惠济河、涡河、伊洛河、唐白河保证任务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河南省主要河道2005年防洪任务》执行。
其他中小型河道由所在县(市、区)制订保证任务。平原地区要保证各级排水沟河畅通,做到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超标准降雨及时抢排、提排。乡政府要组织群众及时清除沟河内的路埂、堵坝及其他阻水建筑物,保证排水出路畅通。对排涝沟河上修建的各类设施要认真检修,保证涵闸等启闭灵活。
(三)城镇防汛。进一步加强对城镇防汛工作的领导,每座城镇的行政一把手就是防汛责任人,对整个城镇的防汛负全面责任。汛前各城镇要组织对防汛除涝设施、防洪道路、交通车辆、通讯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城市河道、排涝沟、排水管道、进出水口要进行全面疏挖,确保畅通;有防洪任务的城镇要确保在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要有应急保安措施,保证能源、交通等重要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大部分居民正常生活。
(四)铁路、交通防汛。铁路、交通部门要在汛前组织对桥涵、路基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处理,并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做到在设计标准洪水内要保证安全运行,对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要及时向省及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通力合作,全力抢险,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五)工矿企业防汛。工矿企业的防汛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和每个企业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和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汛前主管部门要对防汛安全设施和措施认真检查,落实责任制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工矿企业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按正常的行业管理渠道上报情况外,要及时向省及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六)山洪灾害防御。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的危险点检查监测,切实做好山洪爆发时的预警和群众安全转移,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
实行行政首长总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是搞好防汛工作的关键。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国汛〔200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分解任务,抓早、抓实、抓好,全面落实领导、队伍、方案、物资等各项责任制。针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化较大的情况,各地要尽快调整、充实防汛指挥机构,保证防汛指挥调度正常运转。新任领导要及早上岗到位,进入防汛角色,主动到防汛部门和防洪工程现场了解情况,尽快熟悉防汛工作,切实担当起防汛工作的重任,正确进行防汛抗洪决策指挥。要进一步完善主要河道、大中小型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设施的防汛责任制,今 年各项责任制和责任人名单要继续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区或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汛期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防汛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方面密切配合,各行各业、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各市、各部门要按照《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职责》(豫防汛〔2001〕18号)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对整体防汛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和组织指挥。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有关计划、资金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各级水利、防汛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综合协调,统筹研究防汛工作;要加强内部队伍和工作职能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汛期要加强防汛值班,严格办公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分析、通报雨情、水情、汛情及工情变化,为各级领导指挥防汛抢险当好参谋。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形势监测、分析,及时准确提供天气预报。电力部门要加强电力调度,保障防汛机构、防洪工程、防汛通信以及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电信、通讯部门要为防汛通信提供优先便利条件,保障防汛信息畅通。铁路、交通、民航部门要安排好运力,保障抢险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运输。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的重建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抢险现场抢险队员的及时救护,组织好对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公安要搞好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及时侦破盗窃、破坏防洪工程和通信、水文设施等方面的案件,维护防汛抗洪秩序,与共青团、武警共同做好人防工作。保险部门要做好防洪保险和灾后理赔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宣传国家防汛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报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防汛作为全社会的大事,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主动完成任务。在紧急调度,特别是涉及部门的利益时,一定要以大局为重,坚决执行抗洪抢险指令。
三、确保今 年度汛安全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各级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投资力度,逐步安排河道的治理和水库的除险加固,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对当前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汛前予以安排解决。各级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正常防汛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切实满足各级防汛部门的各项业务需要,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做好工程检查、整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洪排涝工程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组织检查水库、河道、滞洪区、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城建主管部门主要检查市区内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交通主管部门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工矿企业主管部门检查矿山、油田及工业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也都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汛前检查。通过逐级、逐行业、逐部门进行防汛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保证安全度汛。
(三)抓紧完成度汛应急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计划完成重点防洪工程。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将工程资金及早优先安排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把资金管好用好。水利、民政等部门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小洪河治理,大洪河治理,燕山水库、盘石头水库建设,白龟山水库、白沙水库、陆浑水库等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等在建工程,应制订安全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受利益驱动,近 几年不少地方存在乱挖河沙、破堤种植、行洪滩地植树现象,严重危害了河道工程和影响河道行洪。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河道安全检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汛前要把本辖区内的河道乱挖河沙、破堤种植、行洪滩地植树和其他阻水障碍作为重点进行认真检查,登记造册。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制订清障责任制,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组织清除,并要严格杜绝修建新的违章建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原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对河道采砂要严格管理,按照批准的范围、作业方式等要求开采;对非法采砂活动,要严厉打击,确保河道工程安全。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汛前要进行一次集中检查,一方面督促检查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另一方面要检查是否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和是否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方案施工。对未经许可的建设项目,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拆除违章建筑;对未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案施工的,责令建设单位停工整改。
各主要防洪河道清障重点如下:
淮河、史灌河重点清除河道滩区影响行洪的成片树林。
洪汝河、沙颍河、澧河重点清除河道行洪滩区影响行洪的成片树林;制止破堤种植现象。
北汝河重点制止襄城段乱挖河沙,清除行洪滩区沙堆。
卫河共产主义渠主要阻水障碍是:卫辉城区北阁门桥和黄土岗滩地(100多间)、滑县城关滩地(70间)、新乡到辉县公路共渠滩地(2公里300多间)、新乡北站区共渠滩地(100多间)等4处阻水房屋500—600间。同时要制止破堤种植现象。
唐白河阻水障碍主要是南阳市区老白河桥,严重影响行洪。
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占地长约250米,宽30—40米,房屋200多间。信阳市鲇鱼山水库溢洪道尾水渠有两道堵坝,影响行洪。
(五)进一步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认真做好蓄滞洪区和洪水淹没区的迁安救护工作。各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对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水库、河道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的落实要做出具体安排,对分洪运用的组织领导、技术措施、器材准备及分洪后的可能淹没范围、安全转移等要做出详细周密的部署。遇超标准洪水时,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水利厅河南省淮河洪汝河沙颍河卫河分级洪水防洪预案的通知》(豫政〔1999〕63号)中处理超标准洪水措施执行。
认真做好蓄滞洪区的管理、运用与补偿。各有关市、县要按照《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286号)的要求,汛前认真做好今 年蓄滞洪区居民财产变更登记工作,按时上报,为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打好基础。蓄滞洪区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汛前将蓄滞洪区现有的预警、反馈通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加强对所有防汛通信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使用管理,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蓄滞洪区预警、反馈通讯设备在防汛调度中充分发挥作用。维护好蓄滞洪区群众的撤退道路,制定好详细撤退路线,做到家喻户晓。建立健全蓄滞洪区群众转移和安置的组织结构、组织方式和责任制,对蓄滞洪区内的每户、组、村、乡,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原则上市防指领导包县,县防指领导包乡,市、县防指成员单位、政府部门、乡镇领导包村、组,县、乡、村干部具体包户。
需要使用蓄滞洪区或爆破分洪时,迅速及时组织群众撤退转移,并安排好群众的生活、防疫问题。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蓄滞洪区运用后,蓄滞洪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区内居民损失情况,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提出补偿方案,省水利、财政、统计部门进行核实后,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
(六)加强军民联防,确保防洪安全。各地防汛部门在认真履行好防汛职责的同时,要加强与当地驻军的联系,主动搞好衔接,共同搞好抗洪抢险。一旦出现险情,确需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支援的,当地防汛部门要及时报告、及时请示,不得贻误战机,同时要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部队主要使用在关键时节、主要方向和重点地区;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防汛抢险的骨干力量。黄河防汛主要是担负重点堤段和防洪工程的抢护、分洪爆破、滩区和滞洪区群众的迁安救护等任务;淮河防汛主要是担负坚守重点圩区围堤和部分河道险工、分洪爆破、机动抢险、抢救受灾群众等任务;其他内河、水库防汛,主要是担负大坝和重点堤段的抢护、分洪爆破、抢救受灾群众等任务。
部队防汛布防如下:
1.黄河防汛抢险任务由20集团军、54集团军,编为3个梯队,即防汛值班部队、二梯队和预备队。共计2个师、6个旅、6个团和54军直属分队。郑州、开封、新乡、焦作、濮阳军分区共组织187000人的民兵抢险分队,编为2个梯队,其中第一梯队99000人,第二梯队88000人;预备役136师409团、高炮团、师直属队,预备役高炮师1团、2团、4团、师直属队、预备役防化团共13600人,为省军区黄河防汛抢险机动部队;河南武警总队、武警128师及空降兵43师、驻郑军队院校等单位,主要担负机动抢险任务。
2.淮河防汛的兵力编为3个梯队:值班部队、二梯队和预备队,共计1个师、1个旅。值班部队:54集团军装甲11师43团、44团、工兵营;二梯队:54集团军装甲师(欠43团、44团、工兵营);预备队:20集团军60旅。白沙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西副坝分洪爆破由20集团军58旅工兵营担负。
3.驻豫部队、武警部队就近担负驻地附近水库、河道的防汛任务。沙河、北汝河、小洪河的分洪爆破任务由20集团军担任;卫河、淇河的分洪爆破任务由54集团军担任;各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协调驻军担负辖区内河道、水库的防汛抢险任务;预备役部队主要担负驻地内的内河防汛任务。
(七)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各级政府要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多、防汛队伍有生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效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村青壮年劳力在汛期回乡参加抗洪抢险,组织落实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出险地段,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抗洪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抢险水平。要加强和完善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充实抢险机具,并进行专业化训练和必要的演练,适应多种复杂情况下的抢险要求,成为一支熟悉情况、掌握技术、装备优良、纪律严明和反应快捷的队伍。各类防汛抢险队伍都要通过培训或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做到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制订的防汛物资储备及经费管理办法,备全备足防汛抢险、救护物资。要保证质量,做到存放有序,调度灵活。省和各市储备的防汛物资,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实行专库、专人管理,并明确调运管理办法,严格调运程序。有关部门储备的物资,情况紧急时,要服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用。群众性储备的梢秸料、编织袋等,由县、乡政府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并向群众讲清调用、结算办法,多层次、多渠道备足备好抗洪抢险物资。
(八)加强防汛通信、汛情预报和测报工作。通信部门要对通信设备全面检修,确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与各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大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行滞洪区的通信畅通。同时,要确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在抗洪抢险时的移动通信需要。防汛部门要对自建的防汛通信网进行检查、检修,保证畅通。中小型水库、河道和其他防洪工程所需通信报汛设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解决。防汛通信要与通信、电力、公安、广播电视等部门的通信搞好联网衔接、加强技术培训,以便遇大水时,能保证传递汛情信息,必要时利用电视、广播发布汛情通报和调度命令。
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水情预报,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的短期预报和大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的洪水预报、测报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手段,努力提高预报、测报速度和精度。
(九)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市要抓紧制订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务必于5月30日前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上报省防汛指挥部备案。汛前按照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预警标准和“防、抢、撤”的范围、地点、方式,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演练,提高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切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发动群众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的危险点进行普查和监测,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意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管理和山区城乡建设的指导,坚决制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的活动和行为。
(十)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全面推进“两个转变”。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转变防汛抗旱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两个转变”:即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近 几年来防洪调度方面的经验教训,正确理解和把握“两个转变”的实质和内涵,进一步修订完善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河道等工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省定调度运用计划,结合短期预报和工情、水情变化,利用现代科技系统,进行合理操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体系兴利除害的综合效益。需要调整调度运用计划时,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做好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各级要高度重视洪涝灾情统计、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评价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防办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灾情统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对统计报表严格执行审查、签批制度,明确责任,层层严格把关,确保灾情上报不漏、不错、不虚,做到及时、准确、可靠。要加强县、乡统计工作,搞好培训,提高业务技能。要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汛〔1997〕7号)要求开展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实时灾情报表在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统计上报,并每天统计上报灾情的发展变化情况。灾情严重时,除填报统计报表外,还应上报灾害情况的说明材料,尤其是发生人员伤亡后,要及时将死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居驻地及死亡原因当天上报,不能因个别指标统计不全而影响上报时间。灾情发生后,要及时深入灾区,核实灾情。要掌握当地社会经济情况的基本资料,对灾情数据进行合理分析。核灾工作要认真仔细、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核实后的灾情要及时修正上报。
各级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防汛与民政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统一标准,严防乱报、错报或弄虚作假。要加强统计、评估队伍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快速准确上报洪涝灾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SL206—98)》的规范要求评估、分析减灾效益。
四、建立健全防汛督察监督机制
防汛工作责任重大。各行各业和有关人员要顾全大局,团结奋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防汛法规,按照各级下达的调度运用计划执行,依法防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违抗、拖延执行洪水调度命令,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秩序,拒不清障或设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沙取土,破坏或盗窃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汛、救灾经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都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为把各项防汛责任制和安全度汛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防洪安全,要加大防汛工作督察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防汛督察监督机制。
(一)督察组织。省领导按照防汛责任分工和防汛工作职责对有关市的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认真履行自身防汛职责的同时,按照分工对有关市的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督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市防汛准备工作、防汛物资储备、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督察。
(二)督察内容。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管范围内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履行防汛职责情况;国家防汛法规、政策及上级防汛指令贯彻执行情况;防汛宣传发动、队伍组织和实战训练情况,工程防护、物料筹集、预案制订等防汛准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防洪工程、灾后重建、水毁工程建设情况;巡堤查险、工程抢险、河道清障、迁安救护等重大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督察职责。防汛督察组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防汛工作行使督察权。有权对防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责令防汛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纠正违反防汛法规的行为。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力争尽快解决。
防汛督察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省武警总队、河南黄河河务局负责督察郑州市
省公安厅、河南黄河河务局负责督察开封市
省广电局、河南黄河河务局、省水利厅负责督察洛阳市
团省委负责督察平顶山市
省信息产业厅、河南黄河河务局负责督察安阳市
省气象局负责督察鹤壁市
省国资委、河南黄河河务局负责督察新乡市省交通厅、河南黄河河务局负责督察焦作市
省民政厅、河南黄河河务局负责督察濮阳市
省卫生厅负责督察许昌市
省建设厅负责督察漯河市
省农业厅、水利厅负责督察三门峡市
河南省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督察南阳市
省电力公司负责督察商丘市
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负责督察信阳市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督察周口市
省财政厅负责督察驻马店市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黄河河务局负责督察济源市 2100433B
固始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固始县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固始县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始县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固始县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