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
---|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0年,通过厅网站公开信息1485条(累计公开8859条),浏览量175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20条,阅读量32.9万次;头条号发布信息485条,浏览量21.9万次;微博发布信息896条。厅网站第一时间公开党组会议、厅务会议等重要决策会议内容,全年公开69次会议内容。办理的2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6件政协提案,在厅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全部公开。在厅网站新设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公开栏目,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入、调出等交易情况主动公开。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回复程序,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做出答复。全年共办理申请公开事项165件,其中予以公开20件、部分公开57件、不掌握信息77件、重复申请5件、属于国家秘密3件、没有现成信息2件、属于内部事务信息1件。
(三)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群众最为关注的征地信息做到全公开,在甘肃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征地批复文件、实施方案、“一书三(四)方案”等征地信息,2020年新公开征地信息172条。目前,2017-2020年征地信息已经全部公开,累计公开征地信息1623条。
(四)高标准建设信息公开平台。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的通知》要求,成立专人负责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小组,制定建设方案,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健全功能、优化栏目,高标准建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上线运行。持续做大做强“甘肃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头条号,突出自然资源特色,提升视觉效果,丰富栏目内容,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
(五)不断优化保障机制。根据厅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靠实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定《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甘肃省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依据。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市州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市州自然资源局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确保各类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6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2 |
0 |
162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3 |
0 |
50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7 |
0 |
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919 |
5784.36万元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0 |
2 |
0 |
0 |
1 |
0 |
16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6 |
1 |
0 |
0 |
0 |
0 |
5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0 |
0 |
0 |
0 |
0 |
3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5 |
1 |
0 |
0 |
1 |
0 |
77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2 |
2 |
0 |
0 |
1 |
0 |
16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厅虽然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策解读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主要以文字和图解为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之间、厅机关各处室局之间差距较大,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
2021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单位服务效能。加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自然资源支撑。 2100433B
考场设置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网上在线核验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详情以2020年甘肃人事考试网报名通知为准。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暂未开始,详情以甘肃人事考试网报名通知为准。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继续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我厅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2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我厅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厅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处室和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新《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厅及时召开厅务会,专题学习研究,针对新情况、新要求,全面部署相关工作。通过召开视频会议方式由厅办公室政务公开负责人员为全厅干部讲解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组织全省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步收看;积极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并在会后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公组〔2020〕3号)和自然资源部的要求,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组织编写了《2020年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要点及任务分工》并及时公布。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2020年我厅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并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对本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进行了梳理,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除涉密事项外,清单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公布,同时在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进行公布,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号)相关要求,我厅下发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自然资函〔2020〕277号),督促并指导基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录入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三是强化政务信息规范管理。根据新《条例》要求和机构改革后相关信息变动实际,重新组织完善《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组织人员对我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更新。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考核指标,基本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步骤有规范、操作有指导、过程有参照。
四是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通过实体政务大厅、省政府网站和“吉事办”,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办进度等信息,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五是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2020年,我厅新制定印发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在厅网站上公布,同步做好信息关联及政策解读工作,同时制作图文版政策解读通过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向外界进行宣传。认真做好新闻发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解读4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提高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的知晓度,保证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和查询政策信息。
六是及时准确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通过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地灾预警信息19条,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七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在疫情期间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相关处室编写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矿业权管理相关工作的公告》、《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采取10项措施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文件并在厅网站进行了公布,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防控下我厅工作进展。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9号)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处(室、局)的职责分工,明确各操作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同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力量。认真做好省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委托我厅具体审核承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承接工作。2020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7件,2019年度结转5件,本年度共办结177件,结转下年度办理5件,年度新收申请件数量略有减少,但申请内容增多。
(四)加强平台建设保障提升政务新媒体水平。2020年,我厅继续认真做好网站和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等情况,加强日常管理,并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全年,厅门户网站新增和变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4条;2020年主动公开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信息共计1394份,公开“一书四方案”、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共计12341条,公众可通过互联网多种搜索模式方便地查询到征地批复、征地审批要件、征地区片地价等信息。加强网络安全责任管理,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安全运行。同时,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的审查,确保不发生表述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2 |
2 |
4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32 |
-10 |
173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5 |
8 |
112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96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5280.98万元 |
|
2020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512条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7件,2019年度结转5件,本年度共办结177件,结转下年度办理5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办结件数较上年减少5.35%。177份答复中,予以公开的82件,部分公开的34件,不予公开的1件,无法提供的60件,不予处理的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4 |
13 |
0 |
0 |
0 |
0 |
17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5 |
7 |
0 |
0 |
0 |
0 |
8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0 |
4 |
0 |
0 |
0 |
0 |
3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6 |
2 |
0 |
0 |
0 |
0 |
5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4 |
13 |
0 |
0 |
0 |
0 |
17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案件2件,其中被判定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2件,复议后起诉的2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2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普遍存在告知内容过于简略的问题,尤其是“政府信息不存在”时,告知书内容只有短短几句话,容易引起申请人不理解甚至反感,成为行政争议多发的一个诱因。
凡拟告知申请人信息不存在或只有一部分信息时,在正式出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前,都主动与申请人电话沟通,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并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具体想法。由于采取了更加积极主动的办理方式,由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争议多发的势头开始得到有效遏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持续坚持高标准办结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厅办公室进一步对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办理复文、办结时限、代表委员见面、考核评议、结果公开等事项逐一细化,促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结果公开。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7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7件,省政协提案30件;由我厅主办的有10件,协办的有37件,办理任务主要涉及生态红线调整、耕地指标交易、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精神,按照中办、国办、省委省政府及水利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加强基础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健全公文公开属性审查环节,确保主动公开文件全部及时上网,保证公开文件的实效性。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公众关切的水利问题,扎实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行政审批、部门预算决算、农村饮水安全、河湖监管治理等水利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开力度。全年通过甘肃水利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10310条,通过“甘肃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23条。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主动解读政策。以甘肃水利网站为政策解读第一平台,开设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国办、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相关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对规范性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起草说明等做到同步发布、同步审签。针对农村饮水安全、河湖长制、节约用水、水利规划等重点工作,2020年共解读政策文件6项,发布各类解读文件12条。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途径,综合运用视频、音频、图表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重要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实效。3月,厅党组书记朱建海参加《今日聚焦》节目,就如何做到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进行了深度解析。8月,联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11月,参加2020年全省贫困县摘帽退出新闻发布会,通报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情况。12月,分管负责同志接受《今日聚焦》节目专访,围绕守护“生态河”打造“幸福河”进行了深度解析。
二是积极回应关切。7月6日至8日,厅长霍卫平带领厅机关主要业务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2020年“阳光在线”直播节目,倾听群众意见,受理听众投诉,耐心解答群众反映问题,共办理51件热线问题。4月,设立省水利厅总值班室,分别开设河湖和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两部投诉专线电话,并在汛期开设防汛信息省级专线电话,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积极回应百姓关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稳妥处置突发政务舆情。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互联网出现的甘肃水利舆情进行实时监测,特别是加强了农村饮水安全、河湖四乱、农民工工资、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敏感工作的舆情监测,全年编发《甘肃水利舆情周报》52期,按业务归口进行核实、研判、处置。重大水利舆情以舆情参阅的形式呈送厅领导分析研判,及时作出舆情引导回应方案。
四是增强网站政民互动效果。进一步优化规范我厅网站网民留言功能,依法依规按时办理留言129条,公开25条。
(三)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畅通网上申请渠道,结合工作实际,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在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严格把关,建立协调会商机制,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答复时限和内容依法依规。及时梳理、汇总、转办依申请公开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对承办处室及时提醒、限时办结、定时督办。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9件,均已按时答复告知和办结。
(四)规范“互联网 政务服务”事项。水利“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水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紧紧依托甘肃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20项政务服务事项逐项完善材料要素,实现了所有办事指南要素齐全、流程规范。按照“应压尽压、能减即减”的原则,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原有承诺时限基础上再压缩,总体压缩119个工作日,压缩比例由原有的21.2%提高至50.2%。两次印发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按时间节点完成水利工程质量监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承诺告知事项。印发《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互联网 监管”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编制12项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全面完成政务窗口工作人员轮换选派培训工作。截至目前,水利厅窗口共受理253件,办结250件,办结率为98.81%,无超期件,群众满意率近达100%。
(五)完善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对厅网站进行改版优化,结合国开办通知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新增“甘肃省河湖长制”等八个专题专栏,网站总访问量达191万人次。截至目前,已积极配合完成甘肃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网站迁移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优化建设形成以“甘肃水利”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厅属单位等五个微信公众号为辅的甘肃水利新媒体矩阵,共计关注人数达20.58万人。优化甘肃省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平台总计28974用户,移动APP下载安装次数为171663次,开发河湖长信息二维码,已在河湖公示牌上推广应用1100多个,方便公众获取河湖长实时信息。按照水利部要求,我省全面宣传推广应用水利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通过水利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加挂二维码连接积极宣传,制作安装带有水利部二维码和电话的河湖公示牌10908个,与甘肃省通信管理局及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沟通对接,签订合作协议,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全省所有手机用户全覆盖宣传,共发送手机短信2341万余条,通过推广宣传,极大的畅通了群众反映涉水问题的渠道,提升了对涉水问题的关注度。省水利厅结合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将“甘肃农村饮水”微信公众号、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做为农村饮水安全数据采集、业务办理、投诉建议、信息查询的统一平台,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仅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2.97万人,进一步畅通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反馈渠道。
(六)加强监督保障。省水利厅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会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等相关文件,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通报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我厅所有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按照《甘肃省水利厅网站管理办法》要求,实行“三审”制度。根据新要求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调整了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的副厅长任常务副组长,厅属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与具有政府网站监测资质的公司签订第三方监测服务,实时监控我厅网站及7家子网站的首页更新和断链、错链、死链等问题,每两月出具一份监测深度报告,开展全面自查,根据报告责令相关单位按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0 |
0 |
12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2 |
0 |
0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78项 |
5384.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要求愈加严格,办理流程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三是厅网站平台相关功能还需进一步优化。
2021年,我厅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透明度,坚决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属性文件公开工作,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深度。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答复,依法履行职责,更好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加强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力度;高度重视因依申请公开告知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做好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厅政府网站作为公开“第一平台”的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方便公众浏览、访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甘肃水利发展总体情况: 2020年,甘肃水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水利工作,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水利投资计划超额完成。省水利厅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作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超前谋划、精准发力、细化措施,全力推进水利重大项目建设,截止2020年12月底,全省共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60亿元,占年度计划目标任务100亿元的160%。引洮供水二期、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古浪县生态移民暨扶贫开发黄花滩调蓄供水等重点水利工程进展顺利,白龙江引水、引哈济党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
农村饮水安全圆满收官。省水利厅始终把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挂牌督战全力攻坚,全省86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目前,全省集中供水率达93%、自来水普及率达90%,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形成了以集中供水工程为主、分散供水工程为辅的农村供水体系,全省供水工程体系更趋完备,供水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历史性解决了甘肃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黄河流域治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省水利厅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机遇,强化上游意识、担好上游责任,水利“先一步”组织专班,初步建立了包括1个水利规划报告、6个专项规划、6个专题研究、4个数据库、1个黄河流域涉水底数图的“1 6 6 4 1”规划体系,谋划项目18项,规划投资1146亿元。
河湖治理管护持续发力。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召开全省河湖工作会议、全省河湖治理与生态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签发省总河长令,全面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省水利厅建立了厅系统联系包抓、工作通报、“1 N”保障、有奖举报等制度,推广洮河流域“河长 警长”经验,保驾护航河湖长制工作。与省纪委监委衔接,对党政领导干部在河湖治理保护上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究;与省委组织部沟通,把履行河湖长制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动,解决河湖疑难问题。探索推行“政府主导、国企运营”“企业 贫困户”“采砂 治理”河道采砂管理新模式。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力落实。结合省情实际,提请省人大出台《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修订《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编制《甘肃省“十四五”节水行动规划》,《甘肃省深度节水极限节水指导意见》,积极配合中国农工党中央召开第二届中国节水论坛。
水旱灾害防御成效显著。认真履行防汛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技术支撑“三项”职能,加强与应急、气象等部门对接协调,建立灾害性天气会商机制,联合开展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开发全省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社会化发布系统。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强化水工程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应急抢险现场支撑机制,制定灾后重建方案,加强水利救灾资金申请拨付管理,防洪减灾效益明显。
水利行业监管持续深入。建立健全水利监管制度体系,注重依法行政,制定《甘肃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强化水资源监管,所有机井“一井一证一监控”。加强水利工程监管,对已建项目指导督促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对在建项目全程跟踪督查,适时调度,确保工程建设和质量;对拟建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及早开工建设。严格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管,充分发挥省级信息化平台监管作用。积极整合山洪灾害、水资源管理等各类应用系统,启动智慧水利建设。 2100433B
一、总体情况
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在部省统一部署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在运用“互联网 ”平台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我省自然资源系统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水平,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配备业务熟、素质高、能力强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厅机关各处室局明确政务公开联络员。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全省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政务公开新动向,分析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明确政务公开职责范围。我厅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进一步对行政职能和政务服务项目进行了梳理,积极完善和补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政务公开“五公开”主体和职责,理清公开要素,明确公开主体,落实公开职责。印发了《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让征地信息公开更加有序和规范。
3.加强政务公开监督管理。省厅充分利用自主开发的政务公开平台运维监测系统,实时对全省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扫描监测,同时,省厅还与第三方合作,依托第三方检测结果,及时了解各地、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并于每季度对全省自然资源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省厅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复查,并及时进行点评。
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81条,其中:机构信息36条,政策法规及解读21条,规划计划5条,人事信息76条,预算决算6条,收费项目1条,重大项目1条,统计信息7条,工作动态2311条,通知公告85条,建议提案办理31条,双公示信息603条,执法监察4条;各类审批信息1094条(其中:建设用地审批 732条,探矿权审批 90条,采矿权审批114条,压覆重要矿床审批1条,建设用地预审 96条,生态保护修复53条,其他8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1.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界定。我厅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量多质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要积极扩大主动公开,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要”。坚持需求导向,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群众实际需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同时,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法定事由,将公开关口前移,从制度上提高不予公开的门槛。
2.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实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主动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2020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02件,其中:当面申请127件,占9.8%;网络申请154件,占11.8%;信函申请1021件,占78.4%。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涉及征地批准文件、一书三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信息。截止目前为止,共答复1302件,其中:已主动公开的520件,占39.9%;同意公开797件,占61.2%;同意部分公开511件,占39.2%;不同意公开189件,占14.5%;信息不存在的229件,占17.6%;非本机关掌握的156件,占12%;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51件,占3.9%;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71件,占13.2%。
(三)回应公众关切情况
1.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对新出台的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群众及时看到、及时了解、及时理解。2020年我厅先后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依据的通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
2.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厅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专栏,建立权威、顺畅的自然资源信息传播及沟通渠道,营造良好的新闻宣传环境和舆论氛围。2020年,我厅三位厅领导先后5次参加《交通强国江苏方案》、《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和《江苏“十三五”时期棚户区改造》等新闻发布会,及时向公众介绍我省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我厅专门设置了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信用信息“双公示”、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专栏。
2020年,涉及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重大建设项目共计34项,分别对项目用地批复文件、项目行政许可情况、以及涉及项目征地情况分别进行了公开。并在我厅办理环节设立状态查询设置,方便公众了解项目建设的进程。确保了我厅办事公开、结果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等全面公开。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工作,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邺分局设立为城乡规划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将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山分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将示范点经验通过省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向全省系统推广城乡规划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厅持续推进全省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与平台规范化管理工作,升级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办事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省厅各类主动公开事项与各级部门数据融合机制。
1.优化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省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和专栏页面规范,对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依据梳理整合后的新目录体系,聚焦我厅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设置与信息管理,涵盖信息公开指南、制度、法定公开内容和年度报告四部分。改版后的信息公开专栏,有力保障了省厅各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内容时效性和准确性。
2.精准支撑业务融合与办事服务需求。按照省厅机构改革后业务融合要求,有效提升各类业务在线办事服务能力,对省厅门户网站页面布局及栏目设置进行进一步优化整合。新设“江苏省规划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优秀城乡规划评选申报”、“江苏省标准地图服务”、“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江苏站”、“矿业权出让转让监测监管服务”、“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和“省地质资料目录查询服务”等,进一步拓展并强化了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服务公众的平台作用。通过开发数据交换接口和信息自动抓取服务,满足了省厅相关政务信息与省政府集约化平台的数据实时交换与融合要求。
3.有效防范政务公开风险。按照网络安全防护等要求,编制完成全省政务公开平台安全防护方案。通过数据定期备份、waf监测、升级监测平台、漏洞扫描等手段保障站群运行安全稳定。严格落实站群信息发布内容常态化监测工作,通过第三方定期监测结果,及时将站群存在的内容表述错误、严重错别字和错断链等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市县部门进行问题整改,强化了全省站群信息发布内容和网络安全隐患的有效管控。
此外,在进一步加强平台日常监管、规范化管理方面,通过制订全省站群栏目开设申请流程,明确各级部门内容保障责任人,建立平台维护任务在线申请与跟踪反馈系统,确保各级站点栏目设置流程规范、内容保障责任到人和平台维护任务有效监管。
4.新媒体政务公开权威便捷。2020年,我厅的“江苏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按照56号文件精神,唱响主旋律、讲好自然资源故事,紧扣新媒体传播、阅读特质,不断加强网络宣传,巩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一是优化发布内容。及时发布重大、热点新闻,力求做强正面宣传,巩固主流舆论阵地。权威报道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各项重大工作进展情况,结合 “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重大纪念日和活动用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自然资源工作。二是创新主题策划。通过接地气、有新意的创新策划,让自然资源好声音深入人心。疫情期间“江苏自然资源”紧急响应,年初二起陆续策划上线“抗疫先锋——我是党员我先上”“战疫情促发展”“复产复工”等多个专题,共推送专题 48期,阅读总量达30000多人次。报道作品全部原创编辑。通过图片报道、人物通讯、各地展播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生动展现了江苏自然资源人的责任和担当。 “6•25全国土地日”期间,共推送专题报道15篇,单篇最高阅读量56407。“为625点赞”活动已经成为每年全省系统625纪念日的传统保留节目,三期展播阅读总量超10万 。三是丰富表现形式。推出“一图读懂”系列,以更具表现力的图文展现的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了权威解读。全年发布6项重要文件政策政策的长图解读,均获得较高浏览率,其中“一图读懂江苏省设施农业用地新政”阅读量高达22479,12小时及浏览过万。开辟原创视频新闻栏目“现场直击”,通过视频镜头对交房即发证、重大项目保障等重点工作的基层做法进行了报道,有效扩展了新媒体传播的呈现形式。
今年,“江苏自然资源”通过优选资讯内容提升传播效果,政务新媒体“四力”(影响力、传播力、公信力、引导力)明显提升,在全国行业系统中排名前列,稳居第一方阵。2020年共推送信息1058条,总阅读量58.8万,被收藏5466次,发布期数、阅读量、转发数分别比2019年同期提升19.5%、62.1%、158.7%;平均阅读量、平均转发数分别比2019年同期提升79%、168%。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保障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我厅在做好自身公开的同时,全力保障省政府网站,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内容做到同步上传。除部门网站链接内容外,我厅还及时为网上公报室、政策简明问答、晓苏问答等栏目提供内容和素材,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征地信息同步推送到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在走进江苏栏目中,我厅及时向该栏目提供自然资源、自然地理等相关内容,确保该栏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我厅及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要闻动态等栏目提交402条政府信息,其中通过审核61条。
2.做好建议提案答复公开工作。2020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后,我厅共收到交办的建议提案150件,148件为会议期间提交,2件为会后交办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8件,政协委员提案72件;主办、分办、独办38件,会办112件。我厅承办建议提案的内容从单一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扩展到生态文明建设、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保护、国土空间修复、海洋经济发展以及不动产权益保护等诸多方面,办理要求更高、政策性更强、内容涵盖更广。我厅在办理过程中,厅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办理重点建议提案,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复沟通对接,充分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通过充分调研、细致研究、认真答复,全部按要求进行答复,我厅分别被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协提案委评选为建议办理优秀单位和提案办理优秀单位。我厅主办的38件答复内容不仅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同时也报送至省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