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 桢:局长、党委副书记
宋志杰: 党委书记、副局长
王守俊:副局长、总工程师、党委委员
李德国:副局长、党委委员
王 勇:副局长、党委委员2100433B
(一)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省水利厅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省环境保护厅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省水利厅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省环境保护厅按规定组织编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厅际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省水利厅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其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省水利厅和省环境保护厅应协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省水利厅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省国土资源厅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省交通运输厅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水利部门牵头,会同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出让。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矿许可证由水利部门统一受理、送达,其中采矿许可证申请受理后转交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三)将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相关的管理体制,省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职责负责业务指导。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五)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按《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省水利厅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省国土资源厅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广东海事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省水利厅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六)与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林业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出海河口的滩涂管理:在围垦前由省水利厅管理,围垦后成为陆域时由省国土资源厅管理。主要江河出海河口能否围垦或从事可能影响行洪纳潮的活动和建设,由省水利厅会同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报省人民政府确定。沿海、沿岛的滩涂在围垦前属海域范围时,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管理,围垦后成为陆域范围时,由省国土资源厅管理,能否围垦或从事可能影响行洪纳潮、海堤安全的活动和建设,应当事先征求省水利厅的意见。滩涂划入生态公益林规划区和划为红树林、鸟类自然保护区的,由省林业局管理。河海分界线向河一侧由省水利厅管理,向海一侧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管理。
(七)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分工。发生在河道及其出海口门与航道重叠范围内的违反水法规行为,由省水利厅依法处理,涉及主航道的违反水法规行为,由省水利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处理;省交通运输厅兴建交通设施涉及水利方面的事项,应当事先征求省水利厅的意见。省水利厅兴建水利设施涉及航道运输方面的事项,应当事先征求省交通运输厅的意见。
(八)将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按有利于水资源统一管理和配置的原则确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方面的管理体制,省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职责负责业务指导。
(一)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落实国家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
(二)拟定我省水土保持配套法规、管理办法,制定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地方标准;
(三)实施水土保持行政处罚、监督管理、"两费"征收及方案审批;
(四)负责编制全省水土保持区划、水土保持防治规划及实施计划;
(五)组织承担国家下达的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及省上安排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梯田建设、小流域治理等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六)负责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期发布水土流失公告;
(七)负责全省水土保持政策研究、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及成果推广等工作;
(八)承担国家部委及省上安排的其他工作。
梯田建设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两项指标被省政府列为考核目标内容。
甘肃省水利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位置示意图 http://map.baidu.com/#word=%B8%CA%CB%E0%CA%A1%CB%AE%C0%FB%CC%FC&ct=40&bs=0...
站 长:黄海田副 站 长:樊志远总工程师:吴 忠(副处级)
蒋屏(不再担任浙江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浙江东阳人,1975年11月参加工作,中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省机电排灌总站副主任,省农水排灌总站副主任、主任,省农田水利总...
并加挂有省编办批复的甘肃省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省政府批复的甘肃省长江流域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和防护林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水利厅批复的甘肃省英国赠款小流域治理管理项目办公室、甘肃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其中世行项目领导小组和长治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主管农业的副省长担任,副组长和成员由省发改委、财政、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副厅长担任,具体日常事务工作由两个项目办公室承担。截至2010年2月,全局编制为72人,在编人员69人,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5人,调研员3 人,副调研员3人,正科级11人,副科级11人,其他行政管理人员26人,工勤人员10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主体。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
10月9日至14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水土保持局局长张江汀带领有关领导深入运城市的闻喜、垣曲、绛县、夏县、芮城、盐湖6县区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工程、走访水保大户、现场听取村民意见,并在运城市召开了座谈会。在调研中,张江汀局长指出,忻州、吕梁、临汾等市是我省传统的水保重点地区,近几年来雁北地区、太行
2007年.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注重探索水土保持工作新途径.注重开展预防监督工作.注重推动城镇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注重队伍素质的提高.以重点项目建设带动整体工作开展.扎扎实实完成了年初既定工作目标。
水土保持局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建制,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综合治理科、预防监督科和水土保持监测科5个科室。现有人员编制27名,专业技术人员23名,其中正高职高级工程师2名,具有副高职称12名,中级职称7名,初级职称2名。
2021年5月,甘肃省水利厅帮扶办获得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100433B
1.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拟定全省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全省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库区移民工作职责。
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