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甘肃省水利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单位 | 甘肃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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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精神,按照中办、国办、省委省政府及水利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加强基础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健全公文公开属性审查环节,确保主动公开文件全部及时上网,保证公开文件的实效性。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公众关切的水利问题,扎实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行政审批、部门预算决算、农村饮水安全、河湖监管治理等水利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开力度。全年通过甘肃水利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10310条,通过“甘肃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23条。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主动解读政策。以甘肃水利网站为政策解读第一平台,开设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国办、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相关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对规范性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起草说明等做到同步发布、同步审签。针对农村饮水安全、河湖长制、节约用水、水利规划等重点工作,2020年共解读政策文件6项,发布各类解读文件12条。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途径,综合运用视频、音频、图表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重要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实效。3月,厅党组书记朱建海参加《今日聚焦》节目,就如何做到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进行了深度解析。8月,联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11月,参加2020年全省贫困县摘帽退出新闻发布会,通报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情况。12月,分管负责同志接受《今日聚焦》节目专访,围绕守护“生态河”打造“幸福河”进行了深度解析。
二是积极回应关切。7月6日至8日,厅长霍卫平带领厅机关主要业务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2020年“阳光在线”直播节目,倾听群众意见,受理听众投诉,耐心解答群众反映问题,共办理51件热线问题。4月,设立省水利厅总值班室,分别开设河湖和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两部投诉专线电话,并在汛期开设防汛信息省级专线电话,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积极回应百姓关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稳妥处置突发政务舆情。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互联网出现的甘肃水利舆情进行实时监测,特别是加强了农村饮水安全、河湖四乱、农民工工资、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敏感工作的舆情监测,全年编发《甘肃水利舆情周报》52期,按业务归口进行核实、研判、处置。重大水利舆情以舆情参阅的形式呈送厅领导分析研判,及时作出舆情引导回应方案。
四是增强网站政民互动效果。进一步优化规范我厅网站网民留言功能,依法依规按时办理留言129条,公开25条。
(三)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畅通网上申请渠道,结合工作实际,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在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严格把关,建立协调会商机制,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答复时限和内容依法依规。及时梳理、汇总、转办依申请公开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对承办处室及时提醒、限时办结、定时督办。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9件,均已按时答复告知和办结。
(四)规范“互联网 政务服务”事项。水利“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水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紧紧依托甘肃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20项政务服务事项逐项完善材料要素,实现了所有办事指南要素齐全、流程规范。按照“应压尽压、能减即减”的原则,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原有承诺时限基础上再压缩,总体压缩119个工作日,压缩比例由原有的21.2%提高至50.2%。两次印发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按时间节点完成水利工程质量监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承诺告知事项。印发《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互联网 监管”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编制12项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全面完成政务窗口工作人员轮换选派培训工作。截至目前,水利厅窗口共受理253件,办结250件,办结率为98.81%,无超期件,群众满意率近达100%。
(五)完善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对厅网站进行改版优化,结合国开办通知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新增“甘肃省河湖长制”等八个专题专栏,网站总访问量达191万人次。截至目前,已积极配合完成甘肃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网站迁移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优化建设形成以“甘肃水利”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厅属单位等五个微信公众号为辅的甘肃水利新媒体矩阵,共计关注人数达20.58万人。优化甘肃省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平台总计28974用户,移动APP下载安装次数为171663次,开发河湖长信息二维码,已在河湖公示牌上推广应用1100多个,方便公众获取河湖长实时信息。按照水利部要求,我省全面宣传推广应用水利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通过水利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加挂二维码连接积极宣传,制作安装带有水利部二维码和电话的河湖公示牌10908个,与甘肃省通信管理局及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沟通对接,签订合作协议,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全省所有手机用户全覆盖宣传,共发送手机短信2341万余条,通过推广宣传,极大的畅通了群众反映涉水问题的渠道,提升了对涉水问题的关注度。省水利厅结合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将“甘肃农村饮水”微信公众号、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做为农村饮水安全数据采集、业务办理、投诉建议、信息查询的统一平台,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仅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2.97万人,进一步畅通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反馈渠道。
(六)加强监督保障。省水利厅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会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等相关文件,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通报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我厅所有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按照《甘肃省水利厅网站管理办法》要求,实行“三审”制度。根据新要求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调整了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的副厅长任常务副组长,厅属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与具有政府网站监测资质的公司签订第三方监测服务,实时监控我厅网站及7家子网站的首页更新和断链、错链、死链等问题,每两月出具一份监测深度报告,开展全面自查,根据报告责令相关单位按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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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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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0 |
0 |
12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2 |
0 |
0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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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78项 |
5384.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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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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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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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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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要求愈加严格,办理流程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三是厅网站平台相关功能还需进一步优化。
2021年,我厅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透明度,坚决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属性文件公开工作,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深度。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答复,依法履行职责,更好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加强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力度;高度重视因依申请公开告知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做好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厅政府网站作为公开“第一平台”的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方便公众浏览、访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甘肃水利发展总体情况: 2020年,甘肃水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水利工作,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水利投资计划超额完成。省水利厅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作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超前谋划、精准发力、细化措施,全力推进水利重大项目建设,截止2020年12月底,全省共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60亿元,占年度计划目标任务100亿元的160%。引洮供水二期、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古浪县生态移民暨扶贫开发黄花滩调蓄供水等重点水利工程进展顺利,白龙江引水、引哈济党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
农村饮水安全圆满收官。省水利厅始终把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挂牌督战全力攻坚,全省86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目前,全省集中供水率达93%、自来水普及率达90%,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形成了以集中供水工程为主、分散供水工程为辅的农村供水体系,全省供水工程体系更趋完备,供水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历史性解决了甘肃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黄河流域治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省水利厅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机遇,强化上游意识、担好上游责任,水利“先一步”组织专班,初步建立了包括1个水利规划报告、6个专项规划、6个专题研究、4个数据库、1个黄河流域涉水底数图的“1 6 6 4 1”规划体系,谋划项目18项,规划投资1146亿元。
河湖治理管护持续发力。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召开全省河湖工作会议、全省河湖治理与生态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签发省总河长令,全面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省水利厅建立了厅系统联系包抓、工作通报、“1 N”保障、有奖举报等制度,推广洮河流域“河长 警长”经验,保驾护航河湖长制工作。与省纪委监委衔接,对党政领导干部在河湖治理保护上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究;与省委组织部沟通,把履行河湖长制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动,解决河湖疑难问题。探索推行“政府主导、国企运营”“企业 贫困户”“采砂 治理”河道采砂管理新模式。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力落实。结合省情实际,提请省人大出台《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修订《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编制《甘肃省“十四五”节水行动规划》,《甘肃省深度节水极限节水指导意见》,积极配合中国农工党中央召开第二届中国节水论坛。
水旱灾害防御成效显著。认真履行防汛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技术支撑“三项”职能,加强与应急、气象等部门对接协调,建立灾害性天气会商机制,联合开展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开发全省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社会化发布系统。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强化水工程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应急抢险现场支撑机制,制定灾后重建方案,加强水利救灾资金申请拨付管理,防洪减灾效益明显。
水利行业监管持续深入。建立健全水利监管制度体系,注重依法行政,制定《甘肃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强化水资源监管,所有机井“一井一证一监控”。加强水利工程监管,对已建项目指导督促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对在建项目全程跟踪督查,适时调度,确保工程建设和质量;对拟建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及早开工建设。严格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管,充分发挥省级信息化平台监管作用。积极整合山洪灾害、水资源管理等各类应用系统,启动智慧水利建设。 2100433B
甘肃省水利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位置示意图 http://map.baidu.com/#word=%B8%CA%CB%E0%CA%A1%CB%AE%C0%FB%CC%FC&ct=40&bs=0...
没有甘肃省水利厅信息中心的,可能在甘肃省水利厅的办公楼上。 甘肃省水利厅地址:平凉路284号 电话:(0931)8470381 记得采纳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福建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指南》...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吉林省水利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吉林省水利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工作完成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吉林省水利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总体情况。2020年,吉林省水利厅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发布信息1699条,其中概括类信息更新量278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35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66条,互动交流留言办理71条,利用移动媒体微博、微信发布信息量440条,关注和订阅量31223个,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基本涵盖全省水利重点工作,特别是着力公开重大项目、水利扶贫、河湖长制、“放管服”改革、社会公益事业、扫黑除恶、农村饮水安全、水利安全生产和水资源节约保护、预决算等方面政府信息,有效有力传达吉林水利声音。
(二)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一是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水利政策文件的解读,在水利厅网站对于群众关切的政策文件,通过图文形式让群众读懂所需政策文件;二是进一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互信,保证对群众提问即问即答,及时回应群众对水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平台管理,保障公开渠道畅通。一是按照政府网站管理规范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厅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加强网站的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准确并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二是结合水利工作开展水利政策宣传、水利热点、重大水利工程动态等微信推送,让群众多维度的掌握水利工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5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 |
0 |
31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17 |
17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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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6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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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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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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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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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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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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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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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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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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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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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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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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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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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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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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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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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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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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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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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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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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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将进一步结合水利行政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三是加强培训学习,推动全厅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条例》精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苏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按照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扎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便民性,以公开推进工作落实、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兴水惠民。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更新。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民生热点问题抓好信息发布,突出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和重点水功能区监测信息、部门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水利事项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水利发展规划、汛期雨情水情、人事任免、财政资金、水利收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围绕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热点,不断推出专题栏目。厅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792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4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318条,政务动态信息1432条。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开通网络、信函、传真等多种申请渠道,为方便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受理依申请公开33件,其中通过江苏省水利网站提交的网上申请24件,信函申请9件。从依申请公开主体上分,个人申请31件,科研机构申请1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1件。我厅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是深化平台建设。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站内容的更新和维护,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比例,提供可视化图解,优化用户体验,增强传播效果。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和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整合和管理工作,通过网上调查、建言献策、领导访谈等多种形式,深化网上政民互动,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和公众参与度。办好《江苏省水资源公报》《江苏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月报》等信息公开载体。全年组织召开7场新闻发布会。厅领导走进省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活动1期。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72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30条。
四是完善监督保障。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系统业务培训,全面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水利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坚持做好日常运行监测和检查。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对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73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1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受理90 办结57 |
受理-3 办结 28 |
受理87 办结8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受理 337 办结 337 |
受理337件 办结3件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907.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1 |
╲ |
1 |
╲ |
1 |
╲ |
3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 |
1 |
╲ |
╲ |
╲ |
6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 |
╲ |
╲ |
╲ |
╲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 |
╲ |
╲ |
╲ |
1 |
15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2 |
╲ |
╲ |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2 |
╲ |
╲ |
╲ |
╲ |
╲ |
2 |
|
(七)总计 |
╲ |
╲ |
╲ |
╲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互动交流水平尚需提高、公开力度有待深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仍要加强等。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完善内部程序,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重点水利工程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省水利厅完成水利重点工程投资130亿元、农村水利投资59.8亿元。每月在网上公布重点工程、农村水利建设进展。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优化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模块和开评标工作方法,完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升级改造并上线运行。对达到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和结果均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及时公开。共完成294个标段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交易金额45.6亿元。
(2)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每日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实时水情、实时雨晴,为群众提供实时水利信息服务。根据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发布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发布水情信息365条。定期公开城市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全年发布12条。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今年我厅共承办建议、提案74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40件(主办25件,会办15件),省政协委员提案34件(主办17件,会办17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上传至省建议提案办理平台,同时通过我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28件,占66.7%;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已制定措施或列入改进计划的7件,占16.7%;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7件,占16.7%。代表委员满意度100%。 2100433B
广元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增强群众获得感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强化政策引领,助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始终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绳,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深悟透、弄通笃行,以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在继去年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习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今年召开了县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暨政务新媒体工作座谈会和全市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暨培训会,进行了集中学法。在日常工作中,通过QQ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是强化标准执行。推广执行9项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制订了《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新闻宣传稿件审核制度》等制度,印发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对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市政府领导信息、机构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定、公开流程作了明确规定。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内容,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三是强化支撑保障。调整完善了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制,最高可扣8分。
(二)紧扣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发声。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信息共267584条。一是第一时间发声,引导社会舆论。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在全市所有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刊载省“全力以赴 坚决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专题,将工作部署、防疫要求及时传达到基层。开设本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专题,主动、及时公开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重要政策,先后转载、公开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信息2741条。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首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指导全市各新闻媒体转载。群众从政府网站能准确了解全国、全省、全市疫情动态,切实发挥网络舆情引领作用。二是推进权力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网上行权”,7个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40个市级部门全部入驻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理事项占比达98.7%。各县区、市级部门全部建立“五公开专栏”,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行权事项及流程图进行公开,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认真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在领导审签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今年发布市政府文件165件。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市领导 市政府办公室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联动推进机制,牵头推动市政府门户网站、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县区政府网站开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围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公开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 52 条、动态信息296 条。开设“民营经济”“减税降费”等政策服务专题,大力提升公众、企业对于各类政策文件的感知度和查阅便捷度。
(三)胸怀为民情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工作,做到件件登记、件件按时回复。2020年全市共受理8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78件为自然人提交,10件为企业法人提交。已办理答复88件,占总数的100%。已办理答复的88件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含同意部分公开)86件,占总数的97.72%,“不同意公开”2件,占总数的2.3%。
(四)加强标准建设,促进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一是全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清单化,截至9月19日,全市7个县区和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了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并在各自政府网站公开,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二是年初分解下达2020年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确保件件有人抓落实。三是严格信息“三审”制度,加强上网信息审核把关,没审核的信息一律不上网。
(五)加强平台管理,夯实公开基础。一是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市45个政府网站全部实现了集约化。二是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市45个政府网站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三是建立了政务新媒体矩阵,并将全市政务新媒体录入到全国政务新媒体填报系统。四是全新打造书记市长信箱,实现了信件统计功能。五是按规定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建、关闭工作。六是抓好政府网站分享功能整改工作,全市所有政府网站分享功能整改到位。七是按时编发市政府公报,每季度一期,今年共发行4期,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公报电子版。
(六)强化监督保障,提升公开实效。坚持巡网制度,对市政府门户网站采取“人防”与“技防”并重,每天安排人员巡网,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严密监测,确保了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对县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市级部门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每日监测、周通报与季度通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绩效评估,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总体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2 |
|
规范性文件 |
27 |
27 |
715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9 |
1 |
22848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04 |
491 |
6697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492 |
-223 |
361256 |
|
行政强制 |
183 |
-25 |
295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64 |
38354.247万元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8 |
10 |
8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6 |
10 |
8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78 |
10 |
8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2 |
1 |
6 |
3 |
1 |
1 |
5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二是网站功能还需完善;三是部门公开信息偏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三是继续管好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确保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四是继续做好保障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