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A/O工艺)运维指南 | 外文名 | Guidelines for sewage treatment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A/O process) ofexpressway service ar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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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 DB36/T 1292-2020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
实施日期 | 2021-03-01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P 66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3.080.01 | 技术归口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业分类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标准类别 | 方法标准 | 性 质 | 推荐性地方标准 |
状 态 | 现行 |
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A/O工艺)运维指南》(DB36/T 1292-2020)规定了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A/O污水处理工艺的运维管理,为从业人员调试运行、设备操作、维护检修提供技术指导。该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A/O工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运维管理工作。
GB/T 2893.1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管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CJJ 60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HJ/T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DB36/T 1122.2 高速公路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2部分:运营期环境质量监测 |
参考资料:
标准计划
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A/O工艺)运维指南》(DB36/T 1292-2020)是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19年第三批立项的地方标准项目。该标准于2018年6月提出,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起草阶段
2018年9月,起江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收集了中国国内及江西省高速路服务区污水处理的相关资料,并对公路服务区运营单位、交通主管部门、环保主管部门及环保咨询机构等进行了调研。
2019年1月,江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组建了标准起草工作组。
2019年3月,标准起草工作组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地方标准起草工作要求,就标准的基本框架及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对工作组成员分工、工作进度及时限要求作了具体部署。
2018年5月,标准编制组向江西省质监局提交了该标准的项目建议书和标准初稿草稿,江西省质监局组织专家对该标准初稿进行了评审,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2019年5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19年第三批立项的地方标准项目中包括该标准。
2019年6月—2019年8月,在进一步调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
2020年9月9日,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A/O工艺)运维指南》(DB36/T 1292-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1年3月1日,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A/O工艺)运维指南》(DB36/T 1292-2020)实施。
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A/O工艺)运维指南》(DB36/T 1292-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江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晓宝、郭庆坪、赵红、余斯冬、徐伟伟、任天成、冷健华、黄萍、陈熙、鄢梅珏、宋远、董焕焕、夏聪聪。
如果没有交警的摄像头是不会处罚的,没什么关系,下次不要了,很危险的。如果出事你就是全责,而且还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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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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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
3 术语和定义 |
1 |
4 基本规定 |
2 |
5 调节池运维 |
3 |
6 提升泵运维 |
3 |
7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备室运维 |
4 |
8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化池运维 |
4 |
9 监测 |
5 |
附录A(资料性附录)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污水处理日常巡视检查表及运维流程图 |
6 |
附录B(资料性附录)服务区、收费站污水处理主要设备维修规程 |
8 |
附录C(资料性附录)生化启动调试 |
10 |
参考资料:
为使标准能更好地发挥技术指导作用,规范江西省高速路服务区污水处理(A/O工艺)运维工作,建议如下:
该标准发布后,建议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下文所有高速路服务区污水处理运维工作,均应参考该标准开展。
做好该标准的宣贯和技术培训,使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监督等有关单位掌握标准的各项要求,加强示范推广,让该标准在高速公路的建设过程中得到具体应用,不断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污水处理技术水平。
对该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发现标准执行中的问题,不断修改完善,提升标准编制水平,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A/O工艺)运维指南》(DB36/T 1292-2020)的制定,为服务区运营单位自主开展服务区污水处理工作从设计、施工、运维方面提供具体详细指导性标准,使其能够独立或者在相关咨询机构支持下,顺利完成服务区污水处理工作。同时减少处理过程中的能耗、物耗减少浪费。该标准的编制细化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生态环境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的要求,可指导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提高其环境保护工作质量、优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使环境保护相关费用得到有效的利用,节约建设项目成本。
该标准的实施后,可以科学规范江西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器污水处理运维工作,有利于指导各服务器运营单位科学规范的进行服务区污水处理工作,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降低高速公路对环境的影响,减少或避免社会公众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负面评价,有效降低高速公路环保方面的建设及运营成本,为后期环境治理减少大量财力投入。该标准的贯彻实施,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和生态效益。 2100433B
\"水十条\"对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服务区污水面临从处理后达标排放转向严格处理后加以利用的发展要求。在对现状服务区污水处理回用设施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在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存在的主要误区及问题;进一步以采用\"A/O+生物砂滤+多介质过滤+消毒\"为核心工艺的某示范工程为例,分析了其运行效果及中水回用的经济性。研究结果表明,服务区污水的COD、BOD、氨氮浓度高于常规生活污水,但在合理确定设计进水水质参数的基础上,出水完全可以达到中水回用标准;通过在中水池中设自来水或深井水补水管路,可以提高中水供水的可靠性,实现中水全面综合回用;综合考虑服务区取水成本,污水处理回用的运行费用较传统达标排放具有一定经济性。
当前,国内外对如何高效利用和发展服务区污水处理技术进行了大量的研究。通过系统分析和比较国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主要处理的相关文献,结合国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的特性,对服务区污水处理的工艺方法、处理效果、适用情况等内容展开综述。重点对服务区污水处理的工艺及其实用性进行了分析,并对今后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和发展方向进行探讨。
A/O工艺不但能取得比较满意的脱氮效果,而且通过上述缺氧——好氧循环操作,同样可取的高COD和BOD的去除率。
A/O工艺自被开发以来,就因为其特有的经济技术优势和环境效益,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通常称为A/O工艺的实际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厌氧/好氧工艺,另一类是缺氧/好氧工艺.厌氧状态和缺氧状态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差别:在厌氧状态下既无分子态氧,也没有化合态氧,而在缺氧状态下则存在微量的分子态氧(DO浓度<0.5mg/L),同时还存在化合态的氧,如硝酸盐.2100433B
A就是缺氧段,主要用于脱氮;O就是好氧段,主要用于去除水中的有机物。它除了可去除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外,还可同时去除氮、磷,对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及难降解废水,在好氧段前设置水解酸化段,可显著提高废水可生化性。
A/O法脱氮工艺的特点:
(a)流程简单,无需外加碳源与后曝气池,以原污水为碳源,建设和运行费用较低;
(b)反硝化在前,硝化在后,设内循环,以原污水中的有机底物作为碳源,效果好,反硝化反应充分;
(c)曝气池在后,使反硝化残留物得以进一步去除,提高了处理水水质 ;
(d)A段搅拌,只起使污泥悬浮,而避免DO的增加。O段的前段采用强曝气,后段减少气量,使内循环液的DO含量降低,以保证A段的缺氧状态。
A/O法有哪些特点:
(1)A/O系统可以同时去除污水中的BOD5和氨氮,适用于处理氨氮和BOD5含量均较高的工业废水;
(2)因为硝酸菌是一种自养菌,为抑制生长速率高的异养菌,使硝化段内硝酸菌占优势,要设法保证硝化段内有机物浓度不能过高,一般要控制BOD5小于20mg/L;
(3)硝化过程中消耗的氧,可以在反硝化过程中被回收利用,并氧化一部分BOD5;
(4)当污水中氨氮含量较高,但BOD5值较低时,可以采用外加碳源的方法实现脱氮。一般BODs与硝态氮的比值<3时,就需要另加碳源。外加碳源多采用甲醇,每反硝化1g硝态氮,约需消耗2g甲醇;
(5)硝化过程消耗水中的碱度,为保证硝化过程的顺利进行,当除碳后的污水中碱度低于30mg/L时,可以采用向原污水中投加石灰的方法提高碱度。硝化1g氨氮,要消耗7.14g碱度,即要投加5.4g以上的熟石灰,才能维持污水原来的碱度;
(6)硝酸菌繁殖较慢,只有当曝气时间较长、曝气池泥龄较长时,才会有利于硝酸菌的积累,出现硝化作用。泥龄一般要超过10d;
(7)A/O法除磷时,运行负荷较高,泥龄和停留时间短。一般A/O法厌氧段的停留时间为0.5~1.0h,好氧段的停留时间为1.5~2.5h,MLSS为2~4g/L。由于此时泥龄短,废水中的氮往往得不到硝化,因此回流污泥中就不会携带硝酸盐回到厌氧区。
使用A/O法脱氮时的运行管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1)入流污水碱度不足或呈酸性,会造成硝化效率下降,出水氨氮含量升高。一般硝化段的pH值应大于6.5,二沉池出水碱度应大于20rag/L,否则应在硝化段适当投加石灰等药剂调整pH值;
(2)曝气池供氧不足或系统排泥量太大,会造成硝化效率下降,此时应及时调整曝气量和排泥量。但DO过高、排泥量少使泥龄过长,又易使污泥低负荷运行出现过度曝气现象,造成污泥解絮。因此需要经常观测硝化效率及污泥性状,调整曝气量和排泥量;
(3)入流污水TN含量太高或污水温度过低(低于15℃),生物脱氮系统效率会下降,此时应增加曝气的投运数量或提高混合液污泥浓度MLSS,以保证良好的污泥运行负荷;
(4)经常测定计算系统的内回流比和缺氧池的搅拌强度,防止缺氧段DO值偏高超过0.5mg/L。内回流太少又会使缺氧段的硝酸盐氮含量不足,从而导致二沉池出水TN超标;
(5)经常测定人流污水BOD5与TN的比值,一般应维持在5~7左右,这样既不会使反硝化所需碳源太少,也不会使硝化所要求的碳源太多。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