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工伤保险争议 | 性 质 | 保险争议 |
---|---|---|---|
性 属 | 工伤 | 所属类别 | 企业事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工伤保险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工伤保险争议处理的方法有以下四种:
1、协商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是否构成工伤,以及工伤待遇如何结付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谈判、磋商,从而达成共识解决争议。协商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的,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一般都能自动履行。
2、调解
一般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明辨是非的基础上,规劝说服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自然协商,达成协议,从而使工伤保险争议得以解决的方式。调解有利于双方对协议的履行,但是,调解不是处理工伤保险争议的必经程序,当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不愿进行调解时,他们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
是由第三方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工伤保险争议,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判断,从而解决争议的方式。对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但我国对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因而,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诉讼
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工伤保险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司法活动。诉讼是工伤保险争议得以解决的最终的最有效力的方式。
工伤保险关系是整个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处理工伤保险争议是保持整个社会关系稳定和顺利发展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正确处理工伤争议,具体来说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1.可以促进工伤保险制度正常运行,贯彻工伤保险立法宗旨。
一方面可以促进当事人依法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可以保证当事人,特别是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可以提高当事人遵守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防止和减少工伤保险争议的发生。
正确处理工伤保险争议的过程,也是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的过程。争议双方可以从中认识到只有依照法律规定办事,才能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支持,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减少和防止工伤保险争议的发生。
3.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和恶性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稳定。
工伤保险制度是权益保障制度,涉及工伤职工的生存权,工伤保险争议如得不到及时、公正、正确的处理,就可能激化矛盾,引发恶性事件。因此,工伤保险争议的处理在调节社会关系中起着“稳定器”的作用。
1.按照工伤保险争议性质来分。工伤保险关系因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工伤保险关系和管理从属的工伤保险关系。前者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伤保险关系;后者如工伤保险行政管理关系、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关系。因两种性质不同的工伤保险关系产生的争议,分别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工伤保险争议和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工伤保险争议。
2.按照工伤保险争议涉及的内容来分。工伤保险争议分为:关于工伤认定而引起的争议;关于工伤待遇核定、给付而引起的争议;关于工伤保险费用结算而引发的争议;关于工伤保险费征收而引发的争议;关于工伤保险违法行为查处而引发的争议等等。
3.按照产生工伤保险争议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来分。工伤保险争议可以分为:国内工伤保险争议和涉外工伤保险争议。
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文件类别: G 文件名称: 工伤意外保险制度 发布日期: 2017 年 6 月 12日 文件编号: 007 撰写人:周斌、尹火平 批准人:肖世永 编制单位:安质科技部 所有者:安全质量科 发放范围: 1 1.目的 为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伤害后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分散工 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企业员工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员工工伤意外保险工作的管理。 3.定义 无 4.部门职责 序号 部门 职责 1 安质科技部 (1)审核工伤索赔资料,鉴定工伤类别。 (2)登记工伤意外保险台账,留存相关资料。 2 各部门 (1)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急救场所。 (2)收集工伤理赔资料,初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配合安质科技部办理工伤索赔事务。 3 行政综合
企业工伤保险制度 为了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 保险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公司持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建设施工 招标文件)到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填写《社会保险 登记表》和《职工花名册》(一式二份)。填写时,由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并注明施工期限。 二、对企业中流动频繁的人员, 缴费标准按照工程项目总造价的 2‰缴纳工伤保险费。工程中标后,应将建设工程项目应缴的工伤保 险费一次性缴纳。 三、对企业中相对稳定的人员,以企业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缴 费标准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1.16%缴纳 四、工伤医疗 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接受治疗, 确因医院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治 疗的,必须在 3 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 转院手续。待治 疗终结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 凭《工伤认定决定书》 复印件、出院结论(病历)报告、住院门诊收费收据、
1.工资偏低引起的争议
一些劳动者所得工资与从事同种工作、工龄相同、业务水平相当的人之间存在工资差距而产生争议。
2.工资升级引起的争议
一些员工认为在工资升级时受到不公平待遇而产生争议。
3.工资拖欠引起的争议
有的企业拖欠、克扣员工的工资,引发员工的不满,这类争议在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中比较多。
采用行政区域来确定工伤保险的管理面.直观点来说,如果工伤保险采用市级统筹,那缴费的最低数不得低于市级社会平均工资,同时,全市的工伤保险基金统一调配使用;如果工伤保险采用省级统筹,那缴费的最低数不得低于省级社会平均工资,同时,全省的工伤保险基金统一调配使用;反之,赔偿的标准也是相对应的.
第一部分 综述
第一章 中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述评
第一节 中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
第二节 中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完善
第二章 工伤保险缴费登记
第一节 工伤保险登记程序
第二节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流程
第三节 工伤保险的变更登记流程
第四节 工伤保险年检办理流程
第五节 工伤保险注销登记流程
第三章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程序与争议处理
第一节 卫伤认定是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
第二节 劳动能力鉴定是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依据
第三节 工伤保险待遇的申领
第二部分 疑难问题解答
第四章 工伤认定
1.什么情况下职工受到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
2.申请工伤认定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3.自由职业人员发生工伤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4.律师、注册会计师是否可以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退休人员返聘到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可否申请工伤认定,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6.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能否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7.农民工所在企业不给上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该如何维权
8.劳动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是否有法律效力
9.未成年工遭遇工伤却未缴纳保险,冒名顶替他人治疗家属怎么办
10.企业或者职工如何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1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企业或者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如何认定工伤
12.单位不申报工伤,个人怎么办
13.单位以职工替班发生工伤事故为由不予申报工伤,职工本人能否自己申报工伤
14.职工个人申请认定工伤时,劳动关系未确定的应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5.申报工伤认定,有无时效限制
……
第五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六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章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的工伤处理
第八章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处理
第三部分 典型案例
第九章 典型案例
第四部分 文书范本与赔偿计算
第十章 法律文书范本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