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竞争性招标的程序大致与国际竞争性相同。由于国内竞争限制了竞争通常国外供应商不能得到有关投标的信息,这与招标的原则不符,所以有关国际组织对国内竞争性招标都加以限制。2100433B
在国内进行招标,可用本国语言编写标书,只在国内的媒体上登出广告,公开出售标书,公开开标。通常用于合同金额较小(世界银行规定:一般50万美元以下)、采购品种比较分散、分批交货时间较长、劳动密集型、商品成本较低而运费较高、当地价格明显低于国际市场等采购。
此外,若从国内采购的货物或者工程建筑可以大大节省时间,而且这种便利将对项目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可仅在国内通过竞争性招标采购。
在国内竞争性招标的情况下,如果外国公司愿意参加,则应允许他们按照国内竞争性招标参加投标,不应人为设置障碍,妨碍其公平参加竞争。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5条、第27条、第28条、第38条等规定,公开招标废标后变采购方式,需向采购办递交: 1、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出具的变更理由。&...
按照原国家计委规定是需要再《中国日报》上发布招标公告。国家商务部是国际招标的主管部门,商务部要求所有招标项目必须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并未强制要求在《中国日报》上发布公告。所以具体执行...
区别如下:1、供应商确定方式不同公开招标是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以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来参与投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除了发布公告外,还可由采购人、评审专家分别作书面推荐,或者是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
招标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每一种方式都各有不同。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就是三种常见的招标方式,以下就是三者的区别。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招标投标两种方式之一,属于无限制性竞争招标,是招标人通过依法指定的 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主要有三类: 1.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法》第 十一条);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八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例如,《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投资 进行复垦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有什么不同? 公开招标 (Open 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 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 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 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程度, 可将公开招标过程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 竞争性谈判 ,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 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 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 能使采 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 于提高工作效率, 减少采购成本。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四是 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 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
国际竞争性招标也存在一些缺陷,主要是:(1)国际竞争性招标费时较多。国际竞争性招标有一套周密而比较复杂的程序,从招标公告、投标人作出反应、评标到授予合同,一般都要半年到一年以上的时间。(2)国际竞争性招标所需准备的文件较多。招标文件要明确规范各种技术规格、评标标准,以及买卖双方的义务等内容。招标文件中任何含糊不清或未予明确的都有可能导致执行合同意见不一致,甚至造成争执。另外还要将大量文件译成国际通用文字,因而增加很大工作量。(3)在中标的供应商和承包商中,发展中国家所占份额很少。在世界银行用于采购的贷款总金额中,国际竞争性招标约占60%,其中,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中标额就占到80%左右。
在承包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是在监理工程师严密监督下施工的,本着一切要求以合同为依据,安全质量第一位,强化计划管理,加强成本管理和工程结算与资金管理;搞好同业主、监理工程师和当地地方的关系,认真研究合同条款,通过索赔来维护承包商自已的正当利益。国际竞争性招投标优越于国内竞争性投标。成功的招标可以吸引大批国际、国内承包商参加竞争,从而业主有更大的余地来选择技术先进、条件优惠的施工企业和设备厂商,可获得高质量的产品,可大幅度地节维资金,例如,鲁布格水电站通过国际招标,大大降低了成本。况且我国正在进行加入WTO的谈判,入关后建筑市场的大门势必对世界开放,我们施工企业面对国外承包商的进入,竞争将加大,国际竞争性招标将是未来建筑市场的主流。
公开竞争性招标的优缺点
公开竞争性招标具有公开和透明等优点,为世界银行和各国政府所喜爱,广为应用。然而,过分强调公开竞争招标的方式,而忽略项目的特性,会坠入采用不恰当采购程序的陷阱。由于项目的特殊性(如需要独特的技术,项目规模庞大等),能参与竞争的开发商很少。
竞争性招标采购的现状
尽管竞争性招标采购在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性方面有其优势,
但由于其自 身的缺陷,使得招标采购虽然为一种非常理想的方式,也被世界各国推崇,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使用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的比重却不大。资料表明,真正使用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进行的政府采购一般占30%-40%。从总体上来说,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所占的比例还将不断下降。从国际实践来看,在一个国家内部,实行竞争性招标采购的方式的范围在缩小,比例下降。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费时费力,有些采购方式如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既有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的优点,又能克服其缺点,可以替代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另一方面,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还可以规避国民待遇原则和非歧视性原则,为国内供应商提供更多的中标机会。但是,国际性或区域性经济组织对竞争性招标采购却日益重视起来。如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中,强制规定中央政府在采购的商品、服务和工程价值达到一定金额时,必须实行竞争性招标采购。国际性或区域性经济组织的这些强制性规定,是由于各国更多地是使用其他采购方式,这些方式客观上成为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使政府采购市场不能彻底地得到开放。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一些发达国家欲借此成功占领发展中国家政府采购市场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