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停止执行《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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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 | 2000.01.25 | 实施时间 | 2000.01.25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技术监督)局:
近年,为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展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新闻舆论的支持,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和效果。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在全国尚无统一测量标准的情况下,起到了规范测量仪器配备和使用,统一测量和计算方法的重要作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展计量监督和仲裁工作做了规定,促进了监督和仲裁工作的规范运行。
由于历史原因,商品房面积的管理工作存在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最近,国务院明确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因此,在商品房面积测量管理体制改革之前,我局原发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计量技术规范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停止执行。
产品房的销售面积,也称房屋建筑面积。是指购房者所采购的套内或单元内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应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之和。即:产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
看合同!这个不符有两种可能:一是在收房时开发商提供的测绘证明上标明的面积与原合同约定的面积不同,这往往是在期房销售过程现的,因为实际施工和当初的设计多少有一些偏差是正常的;另一种是购房者认为房屋的实际...
建筑面积减套内面积再按套内面积比例均分。
论述了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房屋产权面积测算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以供讨论和参考。
《商品房销售 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 公摊规则》 第一条依据邦野有关技巧尺度划定《商品房销售 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公 摊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 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 单位。建筑面积应按国度现行《建 筑面积计算 规则》入走 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 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 建筑面积 (地 下室作为我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 建筑面积中扣除 )。 第五条商品房按 "套"或 "单元 "销售,商品房的销售 面积便为购房者所购购的 套内或单元内 建筑面积 (以下简称套内 建筑面积 ),与应分摊的公用 建筑面积 之 和。商品房销售 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 建筑面积。 第六条套内 建筑面积由以下三局部组成。 1、套 (单元 )内的使用 面积; 2、套内墙体 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套内 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本则如下:
《苏州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10月18日经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市长 阎立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苏州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市政管委、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减少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买卖双方间的纠纷,特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二、在本规则实施前已签订的商品房屋购销合同,除合同对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约定有明显违法或计算错误的外,应维护合同约定的面积。若买卖双方有一方提出按本规则计算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或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按本规则测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的,合同双方可对合同中的销售面积作调整,但应维持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变。
三、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应遵循《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制定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
据统计局网站消息,1-4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2638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8%,降幅比1-3月份收窄4.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5.0%,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13.6%,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5.2%。商品房销售额17739亿元,下降3.1%,降幅比1-3月份收窄6.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2%,办公楼销售额下降13.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0.1%。
1-4月份,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251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2%,降幅比1-3月份收窄5.7个百分点;销售额10658亿元,下降2.8%,降幅收窄8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6828万平方米,下降6.4%,降幅收窄4.5个百分点;销售额3469亿元,下降5.1%,降幅收窄5.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7043万平方米,下降0.4%,降幅收窄1.9个百分点;销售额3612亿元,下降2.0%,降幅收窄1.9个百分点。
4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5681万平方米,比3月末增加68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加330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增加63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增加20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