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 | 成立时间 | 199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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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城市 | 成都市 | 干部职工 | 117人 |
唐晓东(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宏磊(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程铣(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涛(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敏(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任刚(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明朗(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卿云(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霞(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刘国志(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党委委员)
彭勇(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罗蓉(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不需要,主管地税开具《免征契税证明》即可
紧贯彻落实总局《通知》精神,搞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土地增值税计算复杂,清算工作难度不小,各地要高度重视,克服畏难情绪,组织精兵强将,稳步推进,扎实稳妥地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
四川煤田光华之心均价:5300元/平米,位置:温江光华大道清泉北街281号 珠江御景湾均价:7500元/平米,位置:温江光华大道三段1818号(伊藤六号店旁) 锦绣森邻均价:6034元/平米,位置:温...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 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捐赠所得税前扣除 【颁布单位】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大地税函﹝ 2007﹞9号 【发文日期】 2007-01-18 【实施时间】 2007-01-1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企业所得税 各区、市 (县)国税局、各稽查局、国税直属税务分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2006﹞125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 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税务证明 ,服务贸易 【颁布单位】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大地税函﹝ 2009﹞20号 【发文日期】 2008-12-18 【实施时间】 2009-01-01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 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3年第40号)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 >的通 知》(国税发﹝ 2008﹞1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本区的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和温江区区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本区下列各税(费)种的征收和管理(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屠宰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筵席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负责本市涉及税收的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监督检查本区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地方税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监督检查本区行政区域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组织、指导税法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
负责温江区地税局人事管理以及税务事业费工作;负责全局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都市温江区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继2002—2003年度成为“四好”班子之后,2005年被区委命名为2004—2005年度“四好”班子,2007年被区委命名为2006—2007年度“四好”班子。连年被区政府评为完成目标任务优秀单位。2006年8 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2006年区局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从2002年至今连续5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