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 行政级别 | 正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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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电力安全监管司具体职责
组织拟订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负责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2100433B
国家能源局是国家发改委直属副部级单位,国家能源局内设司司长副厅级干部。
1找到国家能源局的网站:http://www.nea.gov.cn/,在这个网站上找到南方能源监管局,然后进去。2在国家能源局南方电监局的《公共服务》一栏下面《行政许可》点进去,就能看见《许可监督平台...
一般都是在哪里,在哪里的相关部门的网站查询,比如由安监局颁发的证书可在颁发机关的网站上查询。电工证全国通用,在全国安监局认证的培训中心报名参加复审考试。通过考试后,即可电工证复审。《劳动法》第八章第六...
9月30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会同华北能源监管局、国家能源局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赴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20千伏石景山变电站工程项目现场开展安全督查,正式启动国家能源局四季度全国电力安全督查工作。联合督查组以电力建设安全为重点,对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下属工程项目部进行了现场督查,围绕电力建设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情况进行了询问,并向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反馈了督查情况,对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2月6日,国家能源局在山东省滨州市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现场工作会,通报2015年1月至10月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宣传贯彻近期颁布的有关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当前能源安全面临的形势,部署电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副省长张务锋、大唐集团董事长陈进行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晓林主持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电力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和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安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电力建设安全
1.电力建设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保障体系、项目审批手续、招投标管理、安全施工措施费使用、分包安全管理、建设工期管理、施工安全监督等方面。
2.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情况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方面。
(2)施工人员管理。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违规行为处置等方面。
(3)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论证审批及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等方面。
(4)现场安全管理。包括对分包单位带班管理、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等方面。
(5)安全风险识别及隐患排査治理。包括安全风险因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电力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等方面。
(6)应急管理。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应急联动机制建立等方面。
3.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
(1)项目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立项、规划等审批手续办理情况,项目招投标是否符合相应程序,参建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现场施工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等。
(2)项目实施阶段。包括项目施工是否依据城镇电力工程施工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安装采购的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电缆、导线是否进行功能性试验等。
(3)项目竣工阶段。包括建设单位是否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是否按规定备案、存档等。
(4)设施运行阶段。包括电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线路设施巡检、电气设备维修、应急管理、售后服务等制度建立执行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等。
(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执行质量监督程序
包括质量监督注册、质量监督阶段性检查、质量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项目并网手续等方面。
2.落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
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施工图会检、强制性条文检查、工程验收、移交等方面。
3.落实各参建单位质量责任
包括单位及人员资质管理、现场质量管控、强制性条文执行、施工材料质量检测、现场实体质量检验等方面。
(三)电力系统运行安全
1.发电运行安全
(1)发电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2)发电机组重要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
(3)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汛期防洪调度和防汛工作、大坝安全应急预案及演练、日常监测和检查工作、大坝及附属建筑物的运行安全状况、大坝安全信息报送、大坝维护和消缺处理、注册和定检工作开展等情况。
2.电网(网络)运行安全
(1)电力企业针对“迎峰度冬”期间电网运行特点开展的安全风险排查梳理情况、应对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迎峰度冬”期间北方地区配电网供电保障能力、配电网安全运行情况、配电网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履行网络安全属地监督管理责任情况;电力企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站、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状况;电力企业贯彻落实《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及相关配套要求情况,包括基础设施安全、体系结构安全、系统本体安全、全方位安全管理、安全应急措施等。
(四)电力行业危化品安全
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三年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分布档案建立、重大危险源排查和防护、存储和使用管理、工作人员培训、液氨改造、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等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检查阶段(10月15日前)
电力企业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和细化工作范围、内容、重点和要求等,深入、全面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并撰写自查报告。国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适时对本辖区电力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开展检查。
(二)督查阶段(10月20日至11月30日)
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成立督查组,选取部分地区,采取现场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电力企业自查整改情况以及相关部门开展电力安全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全面梳理此次督查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自查和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重大事项及问题采取挂牌督办制度,确保督查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各单位要加大对重大项目、重要环节及高风险作业的自查和检查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深入基层一线,严格监督执法,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建立问题清单,及时督促整改。
(三)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督查工作。
(四)严守纪律,注重实效。督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督查工作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反映实际,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其他
请各单位指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于10月1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我局,电力企业自查报告(含电子版)同期报送。 2100433B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质综函[2016]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6年工作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6年2月4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安全发展理念,以确保质量安全为目标,以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为动力,以加强监督执法为抓手,以推动先进技术应用为支撑,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一、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全面落实质量责任。
一是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继续开展两年行动万里行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和曝光力度。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建立工程质量治理长效机制。
二是继续推进专项治理。继续推进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推行样板间制度。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继续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认真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和质量投诉举报。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研究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四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加强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充分发挥质量监督机构作用,强化监督执法地位。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日常巡查、飞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实行差别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二、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一是强化监督执法。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文本,促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针对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严格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健全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二是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人员、起重机械、施工项目、施工安全事故、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等信息“六位一体”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促进信息化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应用,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效能。
三是建立完善建筑安全生产信用体系。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等制度,加大建筑安全失信惩戒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意识,提高建筑安全生产诚信水平。
四是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推动全行业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编制《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指导手册》,推动各地加强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广泛开展建筑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一是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继续贯彻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勘察设计企业和人员主体责任。开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推广数字化交付与审查,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二是推动建筑设计水平提升。宣传贯彻新时期建筑方针,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引导建筑设计发展方向。研究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标准和实施办法,探索建立设计后评估制度。
三是推动信息化等先进技术应用。印发《2016-2020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开展BIM等技术应用示范,组织建筑业十项新技术修订,推动建筑业创新发展。四是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积极配合推广装配式建筑,印发并宣贯《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印发相关设计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研究推进绿色建造政策措施,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五是支持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开展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地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研究。组织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和绿色建筑等相关标准设计图集,为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风险防控,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开展BIM技术在设计、施工阶段应用试点研究。规范设计后续服务模式,加强设计巡查、服务工作。推进施工方式创新,不断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引导主管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应用实践研究,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
三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完善责任体系,加大质量安全整治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抗震防灾体系建设,提升抗震防灾水平。
一是夯实抗震防灾基础工作。落实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善抗震防灾技术标准体系。
二是强化抗震设防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部分地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减隔震技术培训,推动减隔震技术应用。
三是提升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技术和管理办法,强化专家队伍建设,完善地震应急处置体系。
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提升法治化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
一是推进法规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研究修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二是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事故灾难应对机制。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办和国家反恐办工作部署,协调部内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职责,指导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反恐怖防范工作。
座谈会现场
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曲琦讲话
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杨绿峰汇报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安全处处长王英姿主持座谈会
3月24日,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到我厅调研,就建筑施工标准化、安全监督机构改革等内容进行座谈交流。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曲琦、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杨绿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安全处处长王英姿主持,14个设区市住建部门负责人、质安站站长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杨绿峰汇报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基本工作情况。他指出,2014年是我区近年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的一年,特别是发生了2起较大事故。为扭转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我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严管重罚”,突出重大危险源和县域工程监管;大力推进生产安全标准化工作,出台了规范性文件,明确了考评办法。与此同时,我区不断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对监督员开展全覆盖的培训,规范监督工作流程。
14个设区市住建部门、质安站负责人踊跃发言,就市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改进建议。
曲琦指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一门科学,有其规律所在。在经济新常态下,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最重要的是研究并遵循其科学规律;要充分明确市场环境下各方利益关系和职权关系;在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要强化政府的监管责任;积极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安全监管质量。(黄剑铃 韦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