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 成立时间 | 198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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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高教路201号 | 性 质 | 事业单位 |
行政级别 | 司局级 | 现任领导 | 王小军 |
主管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王小军 党委书记、主任
池建军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主任
黄 维 党委委员、副主任
大坝中心下设7个部门: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安全监察处、监控应急处、技术监督处、信息技术中心、图书档案中心。此外,电力行业大坝安全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设在大坝中心,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大坝安全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大坝中心,学术期刊《大坝与安全》由大坝中心主办。
1985年11月,经原水利电力部批准,成立了水利电力部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中心。2004年划归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领导,更名为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2013年划归国家能源局领导,更名为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大坝中心设在杭州,为司局级事业单位,近二十年来在履行国家大坝安全监察职责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立之初,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部属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工作;代部制订水电站大坝安全法规、条例等规章,并检查其实施情况;指导、督促、组织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和鉴定,并对大坝安全定期检查报告和鉴定成果提出审查意见报部;负责组织审查重要水电站大坝加固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报部;参加部分重要水电站初期蓄水和竣工验收工作等。
国家能源局是国家发改委直属副部级单位,国家能源局内设司司长副厅级干部。
1找到国家能源局的网站:http://www.nea.gov.cn/,在这个网站上找到南方能源监管局,然后进去。2在国家能源局南方电监局的《公共服务》一栏下面《行政许可》点进去,就能看见《许可监督平台...
1. 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 2. 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3. 海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 4. 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 5. 陆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 6. 陆上风电...
大坝中心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和技术监督服务;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信息化建设的技术监督服务;指导水电站运行单位对病坝、险坝进行除险加固,及时消除水电站大坝事故隐患;负责运行水电站大坝退役管理;参加水电工程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承担水电站大坝安全应急管理的技术支持;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数据库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大坝安全技术交流、大坝安全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承办国家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坝中心成立以来,围绕大坝安全监察工作,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1985年开始至 1986年11月,大坝中心对全国12 MW以上的共104座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全国水电站大坝安全运行的基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了《中国水电站大坝特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软件。先后代部编制并经部颁布了多项大坝安全法规和制度,如《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使我国大坝安全管理开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初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1988年起全面开展首轮96座部属水电站大坝定检, 1997年开始对电力系统内130多座水电站大坝开展第二轮定检。通过定检基本掌握了这些大坝的运行安全状况,查出了一批病坝、险坝和安全隐患,提出了消缺处理和补强加固措施,解决了一些多年悬而未决的重大问题,总结出了一套大坝安全管理行之有效的办法。1997年,大坝中心根据部颁发的《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规定》,开始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和注册复查工作。截止至2021年7月,注册大坝总数580座,库容4543.67亿m³,装机249399.05MW。 1995年起大坝中心开展了对在建水电站工程蓄水和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工作,先后对大广坝、凌津滩、陡岭子、姚河坝等水电站工程进行了蓄水安全鉴定,对五强溪、天生桥二级、水口、凌津滩、引子渡等30余座座水电站进行了工程竣工安全鉴定,为工程安全蓄水和竣工验收提供了依据。
大坝中心还主持或参加了一大批水电站大坝加固和改造设计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共完成规模较大的加固和改造工程近1000项,已有100余座水电站的监测设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更新改造。此外,大坝中心还积极参与防汛工作,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防汛检查;开展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多次参加全美大坝安全官员联合会(ASDSO)年会,广泛开展各项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在软件开发方面,目前正在开发的重点项目有水电厂大坝安全在线监控和信息管理系统、远程管理系统、大坝安全监测资料分析软件、水电厂水情和水库调度管理系统等,上述产品开发完成后,在全国电力系统的水电站大坝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可逐步实现水电站安全的在线监控和远程管理,使大坝安全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2100433B
<正>【国家能源局网站10月8日讯】9月2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国能安全〔2016〕261号),要求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办法》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站大坝(以下简称大坝)非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行为,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制定本办法。
9月30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会同华北能源监管局、国家能源局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赴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20千伏石景山变电站工程项目现场开展安全督查,正式启动国家能源局四季度全国电力安全督查工作。联合督查组以电力建设安全为重点,对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下属工程项目部进行了现场督查,围绕电力建设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情况进行了询问,并向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反馈了督查情况,对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电力业务许可监管是国务院赋予国家能源局的一项重要职责,资质管理中心由国家能源局授权,统一管理全国电力业务资质及许可证的具体事务,各派出机构在资质管理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应工作。目前,国家能源局已基本形成了一个由资质管理中心牵头管理、分级实施的许可管理组织体系。
业务范围:承担全省大、中型水库大坝的定期安全监测、鉴定工作,水库的蓄水安全鉴定和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及复核,水库、水闸的注册登记,小(1)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和监测工作并对其成果进行核查。 2100433B
大坝中心为从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等有关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同时,大坝中心须有专职人员协助水管总站处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及安全鉴定有关日常工作。2003年又新增一些工作内容,对列入省鉴定计划的水库进行有关大坝安全鉴定的项目联系、工作安排与协调、技术报告编写的组织与初审、技术服务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