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经济决策时,按照政策的目标而界定的区域。规划区一般是建立在均质区或结节区基础之上的。区内自然条件、社会和经济特点的相似性,以及各组成部分之间经济联系的紧密程度,是政府确定规划区的重要依据。
《经济学名词》第一版。 2100433B
青岛机场委托编制机场规划发展研究报告,目前已完成航空业务量和主要参数指标预测、飞行区和航站区构型研究分析。同时,编制完成“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发展战略规划和建设规划,并协助青岛市政府完成市“十二五”...
忘记了定义区域的步骤? 在楼层栏中,点一下新建区域即可。最好你别忘记吃饭!!!
根据泰兴市2015年建设计划,市政府拟再投资金14.5亿元推动房屋征收工作,启动6个地块房屋征收工程,保障“九纵九横”道路建设以及城市综合配套工程建设。2015年,泰兴市将结转实施2014年房屋征收扫...
规划总平面图 1.2 规划总平面图 1.2.1 图示方法 将新建建筑物四周一定范周内的原有和拆除的建筑物、 构筑物连同其周围的 地形地物状况,用水平投影方法和相应的图例所画出的图样, 称为建筑总平面图 (或称总平面布置图 ),简称为总平面图或总图。总平面图表示出新建房屋的平面 形状、位置、朝向及与周围地形、地物的关系等。总平面图是新建房屋定位、施 工放线、土方施工及有关专业管线布置和施工总平面布置的依据。 1.2.2 图示特点 1、总平面图因包括的地方范围较大,所以绘制时都用较小的比例,如 1:2000、1:1000、1:500 等。 2、总平面图上标注的尺寸,一律以米为单位。 3、由于比例较小, 总平面图上的内容一般按图例绘制, 所以总图中使用的 图例符号较多。常用图例符号如表 1—2 所示。在较复杂的总平面图中,若用到 一些“国标”没有规定的图例,必须在图中另加说明。 表 1-2 常用
深基坑 基坑工程简介: 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支护体系设计与施工和土方开挖,是一项综合 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它要求岩土工程和结构工程技术人员密切配合。基坑 支护体系是临时结构,在地下工程施工完成后就不再需要。 基坑工程具有以下特点: 1)基坑支护体系是临时结构,安全储备较小,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基 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监测,并应有应急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 险情,需要及时抢救。 2)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如软粘土地基、黄土地基等工程地质 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同的地基中基坑工程差异性很大。同一城市不同区域也 有差异。基坑工程的支护体系设计与施工和土方开挖都要因地制宜,根据 本地情况进行,外地的经验可以借鉴,但不能简单搬用。 3)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个性。基坑工程的支护体系设计与施工和土方 开挖不仅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有关,还与基坑相邻建(构)筑物和地 下管线的位置、抵御变形的能力、重要性,以
【学员问题】城市区域规划?
【解答】区域规划是为实现一定地区范围的开发和建设目标而进行的总体部署。广义的区域规划指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进行总体部署(包括区际和区内);包括区际规划和区内规划,前者主要解决区域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或区际分工协作问题,后者系对一定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布局进行全面规划。狭义的区域规划则主要指一定区域内与国土开发整治有关的建设布局总体规划。
区域规划主要是在城市规划和工矿区规划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区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因地制宜地发展区域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合理配置生产力和城镇居民点,使各项建设在地域分布上综合协调,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顺利地进行地区开发和建设。工作具有3个基本特性,即战略性、地域性和综合性。
区域规划要对整个规划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建设布局问题作出战略决策,把同区域开发与整治有关的各项重大建设落实到具体地域,进行各部门综合协调的总体布局,为编制中长期部门规划和城市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学员问题】区域规划的性质?
【解答】区域规划为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计划奠定基础,为城市规划和专业工程规划提供宏观的技术经济依据,它也是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它对所规划地区的整个经济建设的重要决策具有指导性。由于它涉及的面广,政策性、综合性强,因此,要求规划工作者要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为指导;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要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广博的知识;要善于从宏观着眼,微观着手,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综合分析与论证;全面规划,统一布局,协调各方面的矛盾,使规划方案在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先进、适用,建设上现实、可行。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一)编制区域规划的原则
(1)在坚持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的基础上,充分重视和运用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来协调区域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发挥地区比较优势,建立各具特色的区域分工和合作格局。
(3)要鼓励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带动发展中部地区,着力帮助落后地区,彼此进行有机的结合,从而促进地区间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4)要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逐步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5)要坚持以人为本,搞好统筹兼顾,把普遍提高人们生活水平质量,缩小地区间的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根本的宗旨和出发点。
(二)区域规划的编制程序
1.履行立项程序
编制国家区域规划,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提出立项申请,经规划咨询委员会组织论证后,报请国务院批准。
省级区域规划的立项程序,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2.规划编制部门
国家区域规划由国务院提出,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编制。
省级区域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县(县级市、自治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编制。
3.区域规划意见征询
规划编制部门起草区域规划时,应当征求下列组织和个人的意见:
(1)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域内下一级人民政府;
(2)区域外相邻地区人民政府;
(3)有关方面的专家;
(4)有关军事机关;
(5)区域内其他公民和组织。
征求区域内其他公民和组织的意见,应当采取将区域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的形式。
4.区域规划的衔接
规划编制部门应当将区域规划草案送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负责与相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省级区域规划草案还应当送国务院发展改革都门进行衔接。
区域规划中关于基础设施、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符合相关领域的国家专项规划。
5.区域规划的审批
区域规划草案在报请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送同级规划咨询委员会组织论证。
国家区域规划由国务院批准。省级区域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