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 外文名 | GuigangCity Land Resources Bure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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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贵港市 | 隶 属 | 贵港市人民政府 |
成立时间 | 2009年 | 职责强调 | 加强国土规划 |
主要职责 | 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 |
三区分局
港北分局、港南分局、覃塘分局,分别管理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各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公务员管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在本辖区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土资源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检查监督本区域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2)负责做好辖区地政、矿政管理工作;
(3)负责对辖区国土资源管理所和地产服务站的日常管理;
(4)负责辖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建设用地材料的组织上报和征地批后实施工作;
(6)负责辖区国有建设管理,负责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收购初审工作,对本辖区土地市场实行动态监管工作;
(7)负责辖区的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查处有关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8)负责辖区国土资源权属纠纷的调查工作;
(9)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等日常管理;
(10)负责辖区内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1)负责征收采矿权使用费、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规费。
(12)做好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分局
属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公务员管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中心城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2)负责市局政务服务工作;
(3)负责郁江河道矿产资源管理;
(4)做好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资源管理所
在市辖三区25个乡镇和江南办事处设立26个国土资源管理所(具体名称见附件),26个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别为贵港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增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牌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别由港北分局、港南分局、覃塘分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辖区地政、矿政基础性工作;
(2)负责在本辖区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受委托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划定、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负责辖区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
(4)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地籍管理和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的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协助查处有关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6)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等日常管理;
(7)负责辖区内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对本区域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国土资源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9)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强化执法监察责任,加强对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根据上述职责,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内设12个科室。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市局机关各科室、二层机构和县(市)局之间的关系;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文书档案、保密、文印、安全保卫、后勤接待、车辆管理和机关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等工作。
法规监察科
草拟本市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负责对全市国土资源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实施情况和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管理与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有关规费的征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处;组织国土资源政策调研,负责审核全市地政、矿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办理有关听证、行政复议、应诉等事宜;组织协调全市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和宣传教育。
规划科
组织研究全市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编制和实施全市性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组织编制资源调查评价、勘查专项规划;负责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参与报送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编制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对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管理、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行业科技项目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协调和组织局内有关综合研究工作;负责局预算内重大项目的综合监管和稽查。
财务科
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收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拟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有关收费。
耕地保护科
负责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承办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贵港市人民政府审批的用地事项的审查工作;负责全市征地批后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籍管理科
负责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变更登记发证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土地证书查验工作;负责土地权属确认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负责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和统计工作;负责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土地登记可查询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县市区地籍管理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科
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政府收购、储备和全市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市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土地分等定级、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执行国家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和行业技术规范;负责对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组织和土地估价机构、人员进行监管;承担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的处置工作。
测绘管理科
负责本行政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指导所辖县(市)测绘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的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使用本级政府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本级政府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中的测绘项目在批准立项前的审核,提出立项意见;负责本行政区的测绘市场管理,依法监督测绘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负责本行政区基础测绘成果和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作业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矿产开发管理科
承担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管理采矿权市场;监管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调处重大采矿权权属纠纷。
地质环境储量科
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竣工工程的验收;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督检查,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的管理;负责地热、矿泉水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审与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受理拟设探矿权申请、变更、转让、年检,负责拟设探矿权区域状况调查;协助调处重大地质勘查争议、纠纷,协助查处探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登记、统计;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的审查;参与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
国土纠纷调处办
组织开展市本级国土资源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组织调查与处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以及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指导并监督检查下级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人事科
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参与对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与管理;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职工工资的审核和报批;负责本系统的职称管理;负责科级以下(含科级)人员办理出国(境)手续的审核工作。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第一级国家:国土资源部第二级省: 在省和自治区里面:国土资源厅 在直辖市里面:国土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厅一个级别。第三级市:国土资源局(处级)第四级县:国土资...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一)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管理为主,县(市)党委协助管理。
(二)所属10个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维持不变。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贵港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执行国家的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政策措施。
(三)负责受理群众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指导县(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和其它有关的专项规划。参与报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五)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六)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的耕地保护政策及规定,实施土地用途管理,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严格执行耕地补偿制度。组织做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核)和报批工作。
(七)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城乡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八)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在职责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购等管理办法及全市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和指导工作。
(九)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规范和监督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自治区和我市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一)负责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办理探矿权业务上报。
(十二)负责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的管理。组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负责地热、矿泉水资源管理。
(十三)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四)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配套政策。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收益分配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征收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五)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承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3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24名。
机关工勤编制4名
直属分局编制15名(机关事业编制14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港北分局编制15名(机关事业编制14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港南分局核定编制15名(机关事业编制14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覃塘分局核定编制15名(机关事业编制14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直属分局、港北分局、港南分局、覃塘分局机关事业编制共56名,待下达行政编制置换。
26个国土资源管理所事业编制116名,工勤编制26名。其中,所领导职数52名。26个国土资源管理所人员编制见附件。
26个国土资源管理所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待上级下达文件后,予以明确。
国土资源局 2018 年终工作总结免费 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 2008 年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 x 委 x 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坚 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 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 律法规,通过全 x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 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现将近一年来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08工作回顾 (一)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强化 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 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规模。 2008年省下达我州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是 230 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 165公顷 (耕地 95 公顷),根据土地宏观调控政 策,我们把用地指标向交通、重点工业 产业项目、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业园等方向倾斜,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严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贵政发〔201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已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贵港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贵港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
局机关工勤编制2名。
贵港市水利局
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
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机关工勤编制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