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 16668-2010)》代替GB 16668-1996《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与GB 16668-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修改了标准范围(见第1章);2.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内容,删除引用标准GB 795-1989、GB 796-1989、GB 4351-1984、GB 12241-1989、GB 12242-1989、GB 1353-1993、GN 11-1982(见第2章);3.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的条目(见第3章);4.修改了干粉灭火系统的分类(见第4章);5.删除了规格内容(1996版的5.1);6.修改了型号编制方法(1996版的5.2,本版的5.1);7.增加了干粉炮的要求(见第6章);8.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8章);9.增加了附录A~附录N、附录P~附录T。
中文名称 |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 定制时间 | 1993~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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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 | 公安部 | 参考标准 | 国外消防有关文献 |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图书目录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
5型号编制
6要求
6.1工作环境要求
6.2系统要求
6.3干粉贮存容器
6.4干粉贮存容器出口释放装置
6.5贮气瓶组
6.6容器阀
6.7单向阀
6.8驱动控制装置
6.9集流管
6.10连接管
6.11安全防护装置
6.12检漏装置
6.13选择阀
6.14燃气发生器
6.15信号反馈装置
6.16减压阀
6.17喷嘴
6.18干粉软管卷盘
6.19干粉炮
7试验方法
7.1试验要求
7.2外观质量
7.3强度试验
7.4超压试验
7.5密封试验
7.6工作可靠性试验
7.7振动试验
7.8安全阀整定压力
7.9塑料、橡胶件的热稳定性试验
7.10手动操作试验
7.11盐雾腐蚀试验
7.12温度循环泄漏试验
7.13安全泄放装置动作试验
7.14单向阀开启压力试验
7.15热空气老化试验
7.16耐电压试验
7.17绝缘电阻试验
7.18秤重装置报警功能试验
7.19高低温试验
7.20示值基本误差检验
7.21压力显示器交变负荷试验
7.22信号反馈装置触点接触电阻试验
7.23秤重装置过载试验
7.24信号反馈装置动作试验
7.25局部阻力损失--等效长度测定法
7.26燃气发生器基本参数测试
7.27防潮性能试验
7.28时效试验
7.29压力特性试验
7.30耐热和耐压试验
7.31耐冲击试验
7.32局部应用喷嘴布粉性能试验
7.33防飞溅性能试验
7.34全淹没喷嘴布粉性能试验
7.35耐低温试验
7.36系统外观检查
7.37系统结构检查
7.38全淹没灭火试验
7.39局部应用灭火试验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检验项目和试验程序
8.2抽样方法
8.3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
8.4检验结果判定
9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系统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B(规范性附录)干粉贮存容器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C(规范性附录)释放膜片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D(规范性附录)释放阀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E(规范性附录)贮气瓶组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容器阀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单向阀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H(规范性附录)集流管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I(规范性附录)连接管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J(规范性附录)安全阀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K(规范性附录)安全泄放装置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L(规范性附录)压力显示器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M(规范性附录)秤重装置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N(规范性附录)选择阀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P(规范性附录)燃气发生器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Q(规范性附录)信号反馈装置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R(规范性附录)减压阀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S(规范性附录)喷嘴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附录T(规范性附录)干粉软管卷盘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内容简介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 16668-2010)》 的附录A~附录N、 附录P~附录T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胜捷消防实业集团、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环绿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美国安素公司北京代表处、昆明泰康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海斌、刘连喜、宋旭东、王舒艳、李习民、高云升、盛彦锋、高振锡、裴丽萍、伍建许、张兆宪、秦玉旺、云宏、林向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6668-1996。
山东-工业-干粉灭火系统是否需要系统调试答:需要系统调试的
超细干粉灭火剂自2001年由武汉绿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研发并送检合格后,2006年以前一直是执行企业标准,2005年由天津消防所组织,上海矣普托斯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武汉绿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参与编写了《超...
套灭火系统内的干粉型灭火器,然后换下主材。
干粉灭火系统及灭火器.
干粉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一、系统组件 储存装置宜由干粉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储瓶、瓶头阀、集流管、 减压阀、压力报警及控制装置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驱动气体储瓶 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 1.6MPa 或 2.5MPa 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 于 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 30s。 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及额定排放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 件》GB16668执行。 干粉储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干粉储存量、 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 要求。 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二氧化碳含水率不应大于 0.015%(m/m),其他气 体含水率不得大于 0.006% (m/m);驱动压力不
2005年9月28日,《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发布。
2006年4月1日,《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实施。
1987年2月19日,《合页通用技术条件》发布。
1987年10月1日,《合页通用技术条件》实施。
2015年12月31日,《竹制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发布。
2016年7月1日,《竹制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