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 | 地 区 | 广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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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水利的行业管理 | 类 型 | 行政机构 |
水利水政监察局为省水利厅直属行政单位,正处级。核定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30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各级非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设置。
(一)、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二)、承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地级以上市的水事纠纷;
(三)、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及其他费用;
(四)、指导区域、流域水行政执法。
(五)按照国家和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 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 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 部门间及地区间水事纠纷。
(七)负责全省水利的行业管理;拟订全省水利行业有 关标准、定额、规程、规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 ,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推行水 利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 同管理制;负责对水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省水利系统贯彻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 信贷、财务政策以及各项水规费的收交、使用、监管;指 导全省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厅属单位国有资 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实施监管。指导全省水利行业的供水、 水电等经营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省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 与保护;组织指导重要河流、湖泊、跨市和省界河流的综 合治理和开发;组织管理省属重点及跨市的重要水利工 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对我省江 河采砂实施监管。
(十)组织协调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 气化工作;指导全省农田排灌、节水灌溉和缺水地区人畜 饮水工作;指导全省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主管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拟定水土保持 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 防治,组织、指导全省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 利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及对外交流;指导全省水利职 工队伍建设。
(一)取消和调整的职责。1.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2.取消拟订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3.将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
干嘛!政审啊?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省内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
<正>8月1日,广东省水利厅召开\"八一\"建军节座谈会。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及军烈属代表欢聚一堂,共同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 0周年。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蔡泽辉同志主持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许永锞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座谈会上,大家集体观看了在朱日和训练基地举行的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 0周年沙场阅兵视频,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黄庆良、王春海等军转干部谈
为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部署要求,指导全省各地加快落实河长制,6月22~23日,广东省水利厅在佛山市举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班。省厅党组书记、厅长许永锞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水利部珠江委副主任谢志强到会指导并讲话。培训班邀请了水利部河长办副主任王冠军作题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辅导报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机关行政编制10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2名(含安全总监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专员6名(其中正司局级1名)。设在地方的矿山安全监察局27个,行政编制2523名,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领导管理,具体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2100433B
省水利厅工会委员会
广东省水文局
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
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
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
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广东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
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广东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
广东省防汛抢险技术保障中心
广东省水利厅政务服务中心
广东省三防物资储备中心
省水利厅工会委员会
领导厅机关及直属基层工会,指导全省水利系统工会。
广东省水文局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文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9]42号)精神,广东省水文局为省水利厅管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副厅级。主要职责为: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有关水文水资源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实施全省水文行业管理;组织拟定全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水文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水文站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负责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协调重大突发水事件、水文水资源应急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和水质的监测、分析工作。
(三)负责全省水情信息、水文资料的收集、处理、分析、汇交、发布与汇编工作;负责广东省国家水文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以及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有关水事纠纷、涉水案件的裁决所需水文资料的审定,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协同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协调我省与周边地区的水量、水质监测。
(五)承担水文测报设施保护工作。
(六)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
(一)承担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与水利有关的专业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流域相关科研项目研究;
(四)承担制订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流域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流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及流域外调水的水量分配方案工作 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流域、区域和行业之间的水事关系;
(六)参与核定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和其他河道水域的纳污能力,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
(七)承担对流域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河道(含采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日常巡查;
(八)承担流域内行政区域的"三防"工作巡察、指导,建设流域防洪监测及预警响应机制相关具体工作;
(九)承担省流域管理委员会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省水利厅所属4家流域管理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函》(粤机编发〔2017〕22号)文精神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省西江流域管理局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的批复》,省西江流域管理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承担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具体事务工作;
(二)承担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与水利有关的专业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流域相关科研项目研究;
(四)承担制订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流域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流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及流域外调水的水量分配方案工作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流域、区域和行业之间的水事关系;
(六)参与核定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和其他河道水域的纳污能力,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
(七)承担对流域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河道(含采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日常巡查;
(八)具体承担珠江河口整治和流域内岸线及滩涂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和管理;(九)承担流域内行政区域的“三防”工作巡察、指导,建设流域防洪监测及预警响应机制相关具体工作;
(十)承担省流域管理委员会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
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北江分局)为省水利厅管理的事业 单位,副厅级,行政类。其主要职能为:
(一)负责编制本流域综合规划和本流域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专业规划及水资源配置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协助制定水资源配置方案和北江流域防洪预案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协调北江流域区域和行业之间的水事关系;负责核定北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水域的纳污能力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审核北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等。
(四)负责在北江流域对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河道(含采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北江流域范围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跨地级以上市水事纠纷的协调;指导区域水行政执法。
(五)负责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和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工作。
(六)承办省流域管理委员会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一)承担韩江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韩江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与水利有关的专业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韩江流域相关科研项目研究;
(四)承担制订韩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流域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流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及流域外调水的水量分配方案工作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流域、区域和行业之间的水事关系;
(六)参与核定韩江干流及其三角洲河道和其他河道水域的纳污能力,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
(七)承担对韩江流域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河道(含采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日常巡查;
(八)承担韩江流域内行政区域的“三防”工作巡察、指导,建设流域防洪监测及预警响应机制相关具体工作;
(九)管理潮州供水枢纽管理中心;
(十)承担韩江粤东灌区运行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承担省流域管理委员会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
协助制定对香港、澳门供水发展规划,协助处理对香港、澳门供水工作等事宜;香港、澳门供水资料、信息、舆情监测、分析,研究对香港、澳门供水建设和管理策略;承担省政府赋予的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省水利建设工程新增贷款等贷款任务和经授权的支付管理工作;配合厅有关机构承担有关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任务;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研究职能;承担系统技术工人技能考核与鉴定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
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科学研究、工程咨询、现场测试;推广水利水电科研成果;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科研任务和防洪抢险、抗洪救灾科研任务。
广东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广东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挂广东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省水利工程白蚁防治中心牌子)受委托承担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小流域综合治理、防洪评价等项目的技术审查工作;承担水利水电科学技术、行业技术标准的推广、宣传工作;贯彻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行业定额及费用标准,承担地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具体审核工作;负责我省水利技术援外事务,水利水电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具体负责全省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工作的指导、管理等工作。
广东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
具体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广东省防汛抢险技术保障中心
受省三防办委托负责制定防汛抢险方案;负责三防指挥平台和会商系统的保障和管理;负责防汛应急通讯系统、水资源应急调度系统的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防汛抢险、防冰冻信息资源收集、利用和综合管理.
广东省水利厅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政务信息化工作和水利厅门户网站的管理,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水利厅行政许可受理、转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搭建政府决策咨询平台,为公众提供服务;协助厅有关处室进行绩效考评;具体承担厅水利档案管理工作。
广东省三防物资储备中心
受省三防办委托,编制省级三防物资储备定额、储备品种、数量和年度计划;负责省属防汛物资的仓储工作。
2019年12月,广东省水利厅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得“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1月7日,荣获2019年水利行业节水机关。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