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广东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 所属部门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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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主要任务:承担省管和国家授权省管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省管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的审查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定额和预算补充定额有关工作;承担全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业务指导工作;提供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核定事业编制35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总工程师1名。人员经费由财政补助。其履行职责取得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91号 电话:0551-2872753
建筑行业一个政府单位。他的作用发布建筑行业造价方面的政策法规,发布工程定额,发布工程的指导价格。简单的说就是工程方面的价格都是造价站发的,用来指导工程的各种价格,以便确定一个工程的投资到底多少。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114号
1 云南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职责 第一条 贯彻国家、建设部和交通部及本省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 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修订本省各类计价依据、 实施办法,负责监督、检查有关计价依据的执行情况。 第二条 负责组织本省劳动定额的测定和施工定额、养护定额的 编制,参加交通部组织的全国公路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编 写与修订工作。 第三条 负责本省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 工图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作为上级审批、决 策、上报提供依据。 第四条 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参加竣工结算的审 查和项目后评估工作。 第五条 参加全省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执行情况、 工程招 标情况和工程费用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维护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和 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 第六条 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造价资料的搜集、 整理和分析 ,建立全 省工程造价相关资料备案制、数
1 韶关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办事指南 业务范围: 1、负责贯彻国家和交通部以及省、市有关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 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和制订本 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 2、负责我市行政区内的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 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等文件的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意 见,为交通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3、参与本地区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监督检查标 底(包括实行无标底招投标项目的成本价)和中标价的合理性,并收 集和整理招投标资料,建立招投标资料信息库。 4、参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收集整理已完工程 的造价资料,建立公路建设工程造价数据信息库。 5、承担对我市公路工程投资执行和费用支付情况的跟踪检查。 6、负责我市交通建设工程定额的测定、收集、整理和编制工作 以及本市造价信息、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 7、受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广东省交通厅、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依法对本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造价进行管理。
二、负责本市交通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完工结算、竣工决算等文件的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意见,为交通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三、负责审查本市的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标底(包括实行无标底招投标项目的成本价),参与本市的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监督检查中标价的合理性;并收集整理投标资料,建立招投标资料信息库。
四、 参与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五、 建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中间检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现金流量、工程成本、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索赔等情况,对于市重点建设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台帐制度。
六、 定期检查、整理本市的工程材料价格和单位造价信息,收集整理已完工程的造价资料,建立公路建设工程造价数据信息库,并协助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制定本市的人工费单价、取费标准。
七、 负责本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纠纷的调解工作。
八、协助市交通局搞好对咨询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工作。
九、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2100433B
广东省地质局成立于1956年10月,由当时的中南地质局所属广东省境内地质队伍组建地质部广东省地质局,
广东省地质局
1958年5月改为省部双重领导的广东省地质局,文革期间曾多次改变名称和管理体制
1978年12月复名为广东省地质局
1983年10月改称广东省地质矿产局,简称省地矿局;
1995年9月由省地矿局分为广东省地质矿产局和广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分职能运转”,即省地质矿产局负责地矿行政管理职能,而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管理所属地勘队伍
1999年6月后实行属地化管理,省地质矿产局的行政业务职能处室与省国土厅合并,组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地矿行政管理职能,广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为广东省地质勘查局
2009年再次复名为广东省地质局,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行政类事业单位。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设10个职能处室和1个省地质工会,下属单位40个,干部职工16000多人,是一支具有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的队伍,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地质工作主力军。
学会自1979年成立以来,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领导下,在中国制冷学会指导下,认真履行社团的桥梁纽带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学术活动,取得显著的成绩,促进了科学技术繁荣和人才成长,也凭藉学会的智力、技术优势,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优化升级服务,使学会有较强的凝聚力。我会连年被评为中国制冷学会及广东省科协系统的先进集体,先进学会。
广东省制冷学会设有学术、咨询、科普、编辑四个委员会,以及七个专业委员会,均由省内制冷界的资深学者、专家和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委员,组织开展各项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