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含挂靠单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 防汛抗旱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正股级职数5名,副股级职数1名。
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上述职责,县水利局机关设置5个职能科室.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水利局比较复杂,内部有水政、渔政、堤防、工程建设、规划等等科室,一般带有行政职能的像渔政、水政等会划为参公,有些科室像堤防管理等会划为全额事业,但除设计室外,一般都会是事业编制。总体来说,事业编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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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机关行政编制78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厅长1名、副厅长5名(其中1名兼任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总规划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
一、谷城县水利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地质矿产局承担的地下水行政管理职能。
2、原建委承担的指导城县防洪职能、城县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1、按照国家和湖北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水库的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有关数据和情况通报县环境保护局。
2、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综合管理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对城建部门负责的城市采水和管网输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实施监督。
二、谷城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水利、水产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
(二)管理全县城乡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有关国家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三)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四)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能资源发展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负责限制排污总量的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调解和仲裁部门之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
(六)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
(七)编制全县水利建设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计划、水利建设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县水利建设项目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指导水利科技、教育和技术推广工作。
(八)主管全县河道、水库、堤防,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指导江、河、库、堰的治理和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监管全县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工作;履行谷城境内汉江、南北河堤防和重点堤防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的职责。
(九)主管全县农村水利工作,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制定全县水土保持的工程规划,对辖区水土流失实施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一)负责全县的渔政和船检港监工作,对全县水产养殖实行行业管理。
(十二)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机构名称:谷城县水利局
1.2办公地点:谷城县城关镇横街12号
1.3职能配置(三定方案)
谷城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谷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襄文[2002]13号)和中共谷城县委、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谷城县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谷发[2002]8号)精神,设置谷城县水利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县水利、水电、和水产工作。
刘德传(党委书记)主持水利局党委工作,主管党务、干部人事等工作
帅德阳(局长)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程传明(党委副书记)分管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规费征收和水价改革、机关工作,协管地电。
李传军(党委副书记)协管党务,分管思想政治、劳动工资、体制改革、水利招商、新农村建设、宣传信息、共青团、妇联、乡镇农水服务中心工作。
黄正建(党委委员、副局长)协管水利局、南调办政务工作,分管水利工程计划与建设、项目争取、水土保持、地电工作。
叶福基(党委委员、副局长)主持潭口水管处全面工作。
徐世军(党委委员、副局长)抽调庙子头电站工作。
刘功明(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水利普查工作。
刘志刚(副局长)分管水库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工作。
文志新(党委委员、防办副主任)协助贺天宝同志完成防汛组织、防汛调度工作,协管水行政执法、水利规费征收、水价改革工作库。
章世凌(防办副主任)协助贺天宝同志负责防办日常工作,分管通讯信息、防汛值班、水雨情报、核灾报灾工作。
阮道明(总工程师)分管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水利学会工作院。
安佰庆(党委委员、副局长)
水政监察大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工程或其它设施,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依法征收水利规费,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规费的使用、管理工作及检查工作;加强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对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负责与司法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联系,协调好水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关系;负责水政监察的档案管理及执法装备的配置、使用、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及时填制和上报各类报表。
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监督、检查渔业生产活动,及时处理渔业违法案件,保证国家渔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依法查处渔业污染事故,核发渔船牌照、船员证书和捕捞许可证,负责养殖证的发放与管理。负责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维护渔港水域秩序,对渔港内航行的渔业船舶实施监督管理;进行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扩大干部和渔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河道堤防管理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境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对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县江河范围内的水事违法案件,协调水事纠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水土保持试验站: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水保预防、治理、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监督实施水保规划;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和全县水保重点治理区的项目建设;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的监督,指导、监督开发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对有关法律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1.7廉政制度、工作制度
谷城县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局党委对本局的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1) 领导和组织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签定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具体实施。
(3)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年底向上级组织写出专题报告。
(4)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廉政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
(5 )针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抓好督促落实。
(6)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履行监督职责,深入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
2、局党委书记廉政建设责任
局党委书记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 每半年召开一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重要事项要及时组织进行研究。
(2) 组织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 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各种工作事项。
(5) 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3、分管局长廉政建设责任
分管局长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 协助局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分工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强化公仆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3) 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规范管理。准确掌握分管处室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动态,抓苗头,抓隐患。
(5) 积极参加主管处室(单位)工作会议,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6) 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
4、科室(单位)领导廉政建设责任
对本科室(单位)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 协助分管局长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制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 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并指导部属认真学习廉政法规,增强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保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真正得到落实。
(3) 及时解决本处室(单位)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纠正“吃、卡、拿、要”现象,坚决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带头遵守廉政规定。
(4) 每季召开一次廉政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谷城县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县委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水利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保证水利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责任目标
全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水利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法规得到正确贯彻。
(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公正廉明。
(三)做到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化,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增加拒腐防变能力,要求做到公正廉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案件。
(四)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五)坚持依法行政,敢于揭露和处理涉水领域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无徇私舞弊行为。
二、责任内容
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联系实际,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并作为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以及省水利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工作计划,进一步抓好落实。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五)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依法揭露、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案件。
(七)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每半年分析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三、责任分工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职的工作格局。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一)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领导班子的正职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纪检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四)局机关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五)局机关党总支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抓好。
(六)按级查处案件。科以下干部的违纪行为,由局纪检组根据局党委意见,负责组织调查,并向党委报告,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责任考核
(一)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党内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规定》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和选拔任用以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局纪检组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局党委和县纪委、监察局报告。
五、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不认真执行本办法,违反其中有关规定,要追究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一)对局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予办理,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扣压不查的,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资金分配及其他有关工作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在审批项目、分配指标、安排资金、水利工程招投标及其他工作中发现问题,在查处过程中,有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对办案人员、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以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况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四)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报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对忽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个人不能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党员。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谷城县农村文化建设现状调查与思考 谷城县委宣传部 随着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农村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 入,如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努力解决农村文化建设长期薄 弱的问题,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农村群众的文化利益,建 设先进文化,抵制腐朽的文化,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生态、 诚信、和谐谷城提供精神动力、 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是我们 宣传思想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近一段时间, 我们先后到全县 各个乡镇就当前农村文化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近年来我县农村文化新变化 随着改革逐步深入,农村经济发展呈现了较快上升势头, 农村文化建设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1、农村文化管理体制的改变,增强了乡镇文化单位适应 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在推进农村税费配套改革的同时, 按照 “政府主导、社会承办、市场化运行”的思路,对文化站进行 改革,过去那种依靠政府大包大揽办文化的体制和路子, 失去 了生存和发展的条件。
以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成果报告为基础,从地质条件入手,总结分析该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及影响因素等,认为该区地质灾害发育与人类工程活动密切相关,主要防治手段应以控制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破坏为主,建议采取行政干预措施.
盎然春意写满城 ——谷城县积极推进“绿满谷城”行动侧记
阳春三月里,谷城县冷集镇梁家贩村的团湖水库一带格外热闹,山坡上的人们正在忙碌栽种,山路间的人们忙着踏青吸氧,处处是“绿”的世界,花的海洋。这是谷城返乡创业人员创立的湖北稷归农林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杰作,将成为谷城的又一新名片。
2014年里,谷城县突出25个骨干道路沿线村庄、门户村庄的绿化,按照“一村一品、一湾一特”的原则打造一批亮点村、特色村,梁家贩村就是其中之一。这只是谷城县积极推进“绿满谷城”行动的一个缩影。
谷城自然概貌为“八山半水分半田”,发展的潜力在山,优势在林。如何以更新的理念、更高的标准,立足山、水、田、路、城、村统筹,点、线、网、面结合,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绿化美化行动?谷城县给出了自己的答案。“绿色是谷城最大的优势,是发展的理念、发展的标准、发展的路径和最成功的经验,必须坚定不移地践行‘绿色决定生死’理念,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谷城”。时任谷城县委书记的艾文金在谷城县十三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的话语掷地有声。
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6960万元,完成造林整地2.42万亩,落苗1.56万亩,分别占年度计划3.5万亩的69.1%、44.6%,绿色示范村、乡村道路、河流渠道绿化等打窝31万个、落苗15.5万株。
青山绿水间,抒写着谷城县推进“绿满谷城”的宏图愿景。谷城县把乡村道路绿化作为骨干道路绿化的延伸,按照“路修到哪里、树栽到哪里”和“有路必有树、有树必有荫”的原则,确保实现绿化全覆盖。
深入推进“河道清水工程”,突出抓好乡村河流、渠道、水库等水系绿化。水系绿化与乡村道路绿化同安排、同部署,树种以枫杨、垂柳等为主,让柳树婆娑、杨柳依依成为谷城乡村的一道风景。
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长防林工程、天保二期公益林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造林补贴试点、油茶产业发展、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为抓手,以企业、造林大户、专业合作社等为主体,大办基地,办大基地。
共植一棵树,共享一片绿,共担一份责,共建美丽家园。谷城县财政拨付2000万元资金,对乡村绿化实行以奖代补,同时对部分国道、省道、县道进行绿化提档升级;整合发改、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移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涉林资金1600余万元,用于基地、乡村道路、机耕路等部位造林绿化;通过林地流转、绿化权承包、股份合作、合伙合作等方式,全年吸引企业、造林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社会资本7000万元参与绿化建设。(王婷、丁发平)
来源:襄阳日报
4月23日,谷城县城建局党委举办举办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培训班,对城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培训。
县城建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石福林主持培训,县城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光炬做专题辅导报告,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曾文彬到会指导。
张光炬从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当前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把握好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几个关键问题等四个方面做了专题辅导报告。县纪委曾书记结合全县讲政治守规矩培训教育活动,要求城建系统开展党员干部要做表率、顾大局、守红线、严自律,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要履行执纪监督责任。
会后,与会人员还集中观看了电教片《较量无声》。下一步,该系统所属单位也将按要求分别开展专题培训教育活动。
县城建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培训。
记者从刚刚结束的谷城县城建系统2014年总结表彰暨2015年度城乡建设工作会上获悉,2015年的该局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推动四个转变;强化八种意识,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围绕一个中心”,即:适应新常态,实现新跨越;“突出两个重点”,即:一手抓项目建设,一手抓城建行业管理;“推动四个转变”,即:推动城乡建设由注重规模向提升品质转变;推动城乡规划由注重编制向强化监督、强化执行转变;推动城镇建设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动城乡管理由重点整治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转变;“强化八种意识,做好八个方面工作”,即:强化程序意识,加快城市建设;强化为民意识,办好“十件实事”;强化统筹意识,推进城乡一体化;强化精品意识,争创省级园林县城;强化安全意识,严守城市底线;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党建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意识,高举反腐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