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保险与理赔基本信息

书    名 工程机械保险与理赔 作    者 李文耀
出版社 化学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3年10月1日
ISBN 9787122180636

项目一工程机械保险认知001

单元一工程机械风险001

单元二工程机械保险市场008

单元三工程机械保险险种021

项目训练048

复习思考048

项目二工程机械保险投保049

单元一工程机械保险营销049

单元二工程机械保险方案设计060

单元三机械保险合同065

项目训练079

复习思考079

项目三工程机械保险承保080

单元一工程机械保险承保流程与内容080

单元二工程机械保险费084

单元三工程机械保险核保088

单元四工程机械保险续保与业务管理092

项目训练098

复习思考098

项目四工程机械保险理赔099

单元一报案受理103

单元二查勘调度109

单元三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114

单元四现场查勘与立案118

单元五定损129

单元六核损142

单元七赔款理算148

单元八核赔157

单元九结案处理160

项目训练163

复习思考164

项目五工程机械保险相关知识延续165

单元一工程机械消费贷款办理165

单元二机械保险欺诈识别167

复习思考175

附录176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176

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92

参考文献204

工程机械保险与理赔造价信息

市场价 信息价 询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市场价
(除税)
工程建议价
(除税)
行情 品牌 单位 税率 供应商 报价日期
保险机械锁控阀 品种:双保险机械锁控阀;公称直径DN(mm):25;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世达

0% 大连天佑世达仪表销售有限公司
保险机械锁控阀 品种:双保险机械锁控阀;公称直径DN(mm):20;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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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械锁控阀 品种:双保险机械锁控阀;公称直径DN(mm):40;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世达

0% 大连天佑世达仪表销售有限公司
保险机械锁控阀 品种:双保险机械锁控阀;公称直径DN(mm):50;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世达

0% 大连天佑世达仪表销售有限公司
机械联锁(JSL) 水平、垂直位置联锁(缆绳式)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南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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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泄压口 XJXF-0.12-J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广州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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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保险 730*490*440(mm) PL-126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普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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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保险 930*500*450(mm) PL-123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普乐

0% 南宁普乐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除税
信息价
含税
信息价
行情 品牌 单位 税率 地区/时间
机械 各类机械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江门市2008年4月信息价
机械 各类机械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江门市2008年5月信息价
机械 各类机械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江门市2006年10月信息价
机械 各类机械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江门市2006年9月信息价
其他机械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韶关市2008年11月信息价
其他机械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韶关市2008年10月信息价
其他机械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韶关市2008年5月信息价
其他机械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韶关市2007年12月信息价
材料名称 规格/需求量 报价数 最新报价
(元)
供应商 报价地区 最新报价时间
工程保险 |1.0项 1 查看价格 深圳市恒大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4-04-09
工程机械展配电箱AL-GJ 详见图纸要求|1台 1 查看价格 佛山市阳辉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全国   2020-07-15
工程机械厅空调配电箱AL-GJK 详见图纸要求|1台 1 查看价格 佛山市阳辉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全国   2020-07-15
各色丙稀酸工程机械磁漆油漆 |8350kg 1 查看价格 绵阳富光漆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  绵阳市 2015-07-12
保险 RTO保险箱|1台 1 查看价格 成都奥琳办公用品公司 四川  绵阳市 2011-11-07
瓷圆保险 瓷圆保险盒|102个 3 查看价格 浙江凯蓝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  广州市 2022-11-30
保险 65×260×450,全自动保险箱|888门 4 查看价格 宁波朝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  宁波市 2015-11-29
保险 100×260×450 ,全自动保险箱|3364门 4 查看价格 宁波朝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  宁波市 2015-10-08

工程机械保险与理赔(全国高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

本书针对从事工程机械保险承保、查勘、定损、核损与核赔等实际工作岗位的要求,按照工程机械保险认知、工程机械保险承保、工程机械保险理赔与工程机械保险拓展的学习顺序来组织教学内容。

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工程机械专业学生学习工程机械保险与理赔的教材,同时对从事工程机械保险的从业人员也具有参考价值。

工程机械保险与理赔常见问题

  • 工程机械中的问题

    钩机 应该是挖掘机; 铲车 应该是装载机。 机械平整场地 在土石方一章中 有相应的定额子目项 可以套用。

  • 工程机械费调整

    没有明文规定的费率调整系数,01定额是定额量市场价。此新增项目原投标报价中没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就应该在施工时进行报价。结算时甲方采用 01土建定额1-21,且不调机械费费率算,参照你们投标报价中类似的土...

  • 工程机械公司起名大全

    工程机械公司取名还是有讲究的,例如名字中含有地域性的词汇,如徐州的徐工,厦门的厦工等,建议您也可以采取这种办法取名,如云南简称滇,可以搞个滇工,不过一定要在工商局查查有没有重复的。还有一些是含有一些企...

工程机械保险与理赔文献

工程机械设备保险条款 工程机械设备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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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7页

评分: 4.7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机械设备保险条款 备案编号:大地 (备案 )[2009]N144 号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批单及其附件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 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依法登记、具有有效运行证的工程机械设备所有 者或其他与保险财产有经济利害关系者,均可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保险和附加保险,后者供投保人选择投保。 保险标的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工程机械设备是指无需上机动车辆牌照的特种工程机械设备, 包括以下三类: 一类:挖掘机、装载机、叉车、钻机、推土机; 二类:拖泵、塔吊、起重机械、压桩机、压路机、碎石机、破碎锤; 三类:摊铺机。 第一部分 基本险 工程机械设备保险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工程机械设备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 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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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 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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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4.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 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工程机械设备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 被保险人。 保险标的 第三条 在保险合同载明地址(或施工区域)内的,经检验合格且处于正常 使用状态,并在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工程机械设备,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四条 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 的: (一)工程机械设备的各种备用件、配套工具、器具、用具等; (二)已折旧完毕但仍在使用的工程机械设备; (三)处于运输途中的工程机械设备; (四)正在建造或安装尚未完工的工程机械设备。 第五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工程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图纸、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及资料; (二)须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工程车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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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作用的充分发挥具体落实在理赔上。理赔是指保险的赔偿处理,它是被保险人享受保险权益和保险人履行承保责任的具体体现。理赔是发挥保险作用的重要体现,因为通过理赔可以使灾害损失得到经济补偿,有利于恢复生产和安定生活。理赔又是加强防灾措施的依据,因为在理赔过程中,还能够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作为今后防灾防损的参考。

1.建筑工程一切险

(1)责任期间和责任范围

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公司的责任期间在保险单中都有明确规定,通常为自投保工程动工或被保险物品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直至建筑工程经验收时终止。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间如需扩展,必须事先获得保险公司同意。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如前所述。

(2)赔偿条件及争议仲裁

1)索赔时必须提供必要的有效证明,作为索赔的依据。证明文件应能证明索赔对象及索赔人的索赔资格;证明索赔理由能够成立且属于理赔人的责任范围和责任期间。通常情况下,这些证明文件为保单、工程承包合同、事故照片及事故检验人的鉴定报告及各具体险别的保单中所规定的证明文件。

2)保险公司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3)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4)一个项目同时由多家保险公司承保,则理赔的保险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因索赔事宜同保险公司发生争议,通常情况下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达不成协议,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通常情况下,仲裁与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如果事先另有协议,则按协议处理。

(3)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中还包括一项附加条款,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期间与一切险一样。不过,其责任范围仅限于赔偿保险标的工程的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因工程实施而蒙受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等项责任,这些损失必须是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这一责任范围还包括赔偿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但不能超过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

2.安装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与建筑工程一切险基本一样,只是增加了对安装工程常碰到的电气事故(如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走电、短路、大气放电等)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另外,由于承包商的安装人员因技术不善引起的事故也可成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理由。

在免赔责任方面,除建筑工程一切险中所提及事项外,安装工程一切险的免赔责任还包括免赔由电气事故所造成的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

关于责任期间,原则上也是规定自投保工程动工之日起直至工程验收之日终止。但是,如果合同中有试车、考核规定,则试车、考核阶段应以保单中规定的期限为准。如果被保险项目本身是旧产品,则试车开始时,责任即告终止。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若需扩展期间,必须事先获得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索赔条件及出现争议时的仲裁地点同建筑工程一切险一样。

所谓住宅保险赔偿的处理,实际上就是被保险人的索赔和保险人的理赔。

6.1一、被保险人的索赔

当保险标的物在保险有效期限内发生损失或损毁时,被保险人可要求保险人按保险单的规定给予赔偿,这种要求对被保险人来讲就叫做索赔。被保险人购买保险的目的无非就是在损失发生后能够获得一定的赔偿,因而索赔是被保险人的主要权利。

被保险人索赔的程序是:

(1)发出出险通知。在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他有关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保险人,以便其查勘。即被保险人有通知的义务。

(2)被保险人应设法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保险法规定,保险的住宅财产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施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即被保险人有施救的义务。

(3)等待接受检验。被保险人应保持损失现场的完整,以等待接受保险人的检验。损失现场是否完整,将影响损失金额的理算和保险人责任的确认。

(4)提供必要的索赔文件。不同的险种所要求的索赔文件有所不同。索赔文件一般包括:保险单、原始单据。如企业帐册、住宅产权证等。保险事故情况报告书、出险证明书及损失鉴定证明等。

(5)领取赔偿金。保险赔偿金一经双方确认,被保险人即可领取赔偿金。但当赔偿涉及第三者责任时,被保险人还应该出具权益转让书,将向第三者追偿责任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有义务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保险合同对保险的索赔时效也有一定的规定。住宅保险的被保险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索赔权从事故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或不提供有关单证,或者从保险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赔款的,即为自动放弃权益。

6.2二、保险人的理赔

理赔是指保险人处理有关保险赔偿责任的程序和工作。保险人为保障自身的利益,通常对被保险人的索赔都会认真处理,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确认损失是否确实是承保的风险引起的,并搞清损失程度后才会作出应有的赔偿。

理赔的基本程序为:

(1)立案编号、现场勘查。

(2)审核保单。通常要审核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事故是否在承保范围内致损;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保单的有效期内;已毁损的财产是否为被保险的财产;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是否有可保利益等。

(3)损失核赔。即确定保险标的实际损失,准确计算赔偿金额。

(4)给付赔偿金。保险赔偿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保险公司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次支付赔款并结案。

(5)代位求偿权的取得。当保险的住宅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先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益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1.必要的单证和文件。在被保险人索赔时,应以书面说明事故经过、原因,并提供损失清单、发票、检验报告等必要单证和文件,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2.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理赔方式:

(1)保险人负责赔偿合理的配件和修理费用,并且不扣除以新代旧的折扣。

(2)对保险船舶由于每一事故引起的部分损失,,包括施救费用、船舶碰撞、清除保险船舶的残骸等,保险人应付的赔款均须扣除保险单所规定的免赔额,损失如在免赔额以下时,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若在两个相连续的港口之间一个单独航程中,由毛恶劣气候所致的损失索赔,则应被视为一次意外事故。

(3)保险船舶试航时,在预计返回建造地点日期起超过6个月,尚未得到它的行踪消息,即构成船舶的失踪。船舶失踪或船舶遭受损失后,其估计救助、修理和其他必要支出的费用将超过保险船舶的保险价值时,均可视为全部损失。若保险船舶受损后未及时修理,又遭受全部损失,则只赔付一个全部损失。

(4)若以暂定价值投保,则保险价值超过暂定价值125%时,保险人对任何一次事故或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的损失赔偿总额以暂定价值的125%为限,但此项规定不适用保险船舶因改变设计、装修或改动船型物质变更所引起的船舶造价的变动;若保险标的中途出险,则保险人一般以合同价作为赔付的最高限额。

(5)对保险船舶的损失和费用,保险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但对碰撞或保赔责任,保险人要另外赔偿,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若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则保险人对各项责任或费用按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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