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工程勘察与测量
1 测绘与地理信息系统
1.1 城市测量
1.2 工程测量
1.3 城市工程探测
2 工程地质勘察
2.1 一般要求
2.2 城市规划勘察
2.3 市政工程勘察
2.4 城市轨道交通勘察
2.5 岩土工程勘察
3 水文地质勘察
3.1 水量评价
3.2 水质评价
3.3 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4 工程勘察与测量作业安全
附录 标准目录
第二篇 城镇供水排水
1 工程设计
1.1 水量、水质和水压
1.2 水源
1.3 输配水设施
1.4 水厂、污水厂
1.5 水处理、污泥处理
1.6(管道、构筑物)结构
1.7 抗震设计和鉴定
2 工程施工与验收
2.1 一般规定
2.2 管网和泵站
2.3 污水处理厂
2.4 其他构筑物
3 运行维护安全
3.1 管网和泵站
3.2 水厂
3.3 污水处理厂
3.4 其他设施
4《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78—2012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3 城镇给水
4 城镇排水
5 污水再生利用与雨水利用
6 结构
7 机械、电气与自动化
附录 标准目录
第三篇 城镇供热
1 设计
1.1 热源
1.2 供热管网
1.3 换热站与泵站
2 施工与验收
2.1 热源
2.2 供热管网
3 运行管理
附录 标准目录
第四篇 城镇燃气
1 设计
1.1 燃气制气、净化与质量
1.2 燃气厂站
1.3 燃气输配系统
1.4 燃气用户
2 施工与验收
3 运行管理
3.1 日常运行维护
3.2 燃气汽车运输
3.3 抢修
4《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
4.1 总则
4.2 术语
4.3 基本性能规定
4.4 燃气质量
4.5 燃气厂站
4.6 燃气管道和调压设施
4.7 燃气汽车运输
4.8 燃具和用气设备
附录 标准目录
第五篇 城市公共交通
1 设计
2 施工及验收
2.1 一般要求
2.2 电杆基础与拉线
2.3 接触网安装
2.4 枢纽设备安装
2.5 架空馈线
2.6 避雷器安装
2.7 电缆线路安装
2.8 供电线网工程验收
附录 标准目录
第六篇 城市轨道交通
1 地铁设计
1.1 一般规定
1.2 运营组织
1.3 限界
1.4 土建工程
1.5 机电系统工程
1.6 通信与信号工程
1.7 给排水与环境保护
1.8 防灾与电腐蚀防护
1.9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2 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
2.1 一般规定
2.2 运营组织
2.3 车辆与限界
2.4 土建工程
2.5 机电系统工程
2.6 通信与信号工程
2.7 给排水与环境保护
2.8 防灾
2.9 车辆基地
3 地铁施工
3.1 一般规定
3.2 基础防护工程
3.3 隧道施工法
3.4 隧道结构防水
3.5 路基工程及整体道床
3.6 高架桥梁工程
3.7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3.8 建筑装修与给排水施工
4 跨座式单轨交通施工
4.1 一般规定
4.2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4.3 给排水与线路防护
5 验收
5.1 土建与给排水工程
5.2 机电设备工程
5.3 通信与信号工程
6 管理
7《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490—2009
7.1 总则
7.2 术语
7.3 基本规定
7.4 运营
7.5 车辆
7.6 限界
7.7 土建工程
7.8 机电设备
附录 标准目录
第七篇 道路与桥梁
第八篇 城市环境卫生
第九篇 风景园林2100433B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镇建设部分(2013年版)》是对便于有关监督机构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对清理后的强制性条文进行了汇编。
建设部自2000年以来相继批准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共十五部分,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
2011年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标准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规范一般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规程则是对作业...
.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13) 1、地基基础工程 1.1 基本规定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 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 3点;1000㎡以上工程,每 100㎡至少应有 1点;3000 ㎡以上工程,每 300㎡至少有 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 1点,基槽每 20延米应 有 1点。 4.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等,其 承载力检测,数量为总数的 0.5-1% 。但不应少于 3处,单桩强度检测相同。 8.1.5 在建筑物临近修建地下工程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保证原有建筑物和管道系统的 安全使用,并应保持场地排水畅通。 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第一篇建筑设计 1 设计基本规定 1.1 一般规定 1.2 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规定 2 室内环境设计 2.1 热工与节能 2.2 照明 2.3 隔声和噪声限制 3 屋面防水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防水 4 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 4.1 公共建筑 4.2 居住建筑 4.3 防空地下室 第二篇建筑防火 1 建筑分类、耐火等级及其构件耐火极限 2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2.1 一般规定 2.2 防火间距 2.3 消防车道 3 防火和构造 3.1 防火和防烟分区 3.2 建筑构造 3.3 建筑装修 3.4 防烟和排烟 3.5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4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4.1 一般规定 4.2 安全疏散距离和出口宽度 4.3 疏散楼梯间、楼梯和门 4.4 消防电梯 5 灭火设施 5.1 一般规定. 5.2 室外消防给水 5.3 室内消防给水 5.4 固定灭火设施 5.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镇建设部分(2013年版)》是对便于有关监督机构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对清理后的强制性条文进行了汇编。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2013年版)》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修订工作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对2000年版进行甄补、修订而成。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由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