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 外文名 |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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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 | 出版日期 | 2013年8月1日 |
语 种 | 简体中文 | ISBN | 7112155851 |
出版社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页 数 | 88 页 |
开 本 | 16 开 | 品 牌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第一篇用地规划
1用地分类
2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3基本方法和基础工作
第二篇综合交通规划
1城市(镇)对外交通
2城市(镇)道路交通
3步行与自行车交通
4道路交通设施
第三篇居住区规划
1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2住宅间距
3住宅层数
4住宅建筑净密度
5人防工程
第四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城市公共服务设施
2镇公共服务设施
第五篇绿地系统规划
1防护绿地
2附属绿地
第六篇市政公用工程规划
1水系规划
2给水工程规划
3排水工程规划
4电力工程规划
5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6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第七篇防灾规划
1消防规划
2防洪规划
3抗震防灾规划
4防风减灾规划
第八篇历史文化保护规划2100433B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2013年版)》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修订工作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对2000年版进行甄补、修订而成。
建设部自2000年以来相继批准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共十五部分,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
2011年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标准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规范一般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规程则是对作业...
.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13) 1、地基基础工程 1.1 基本规定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 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 3点;1000㎡以上工程,每 100㎡至少应有 1点;3000 ㎡以上工程,每 300㎡至少有 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 1点,基槽每 20延米应 有 1点。 4.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等,其 承载力检测,数量为总数的 0.5-1% 。但不应少于 3处,单桩强度检测相同。 8.1.5 在建筑物临近修建地下工程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保证原有建筑物和管道系统的 安全使用,并应保持场地排水畅通。 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第一篇建筑设计 1 设计基本规定 1.1 一般规定 1.2 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规定 2 室内环境设计 2.1 热工与节能 2.2 照明 2.3 隔声和噪声限制 3 屋面防水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防水 4 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 4.1 公共建筑 4.2 居住建筑 4.3 防空地下室 第二篇建筑防火 1 建筑分类、耐火等级及其构件耐火极限 2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2.1 一般规定 2.2 防火间距 2.3 消防车道 3 防火和构造 3.1 防火和防烟分区 3.2 建筑构造 3.3 建筑装修 3.4 防烟和排烟 3.5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4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4.1 一般规定 4.2 安全疏散距离和出口宽度 4.3 疏散楼梯间、楼梯和门 4.4 消防电梯 5 灭火设施 5.1 一般规定. 5.2 室外消防给水 5.3 室内消防给水 5.4 固定灭火设施 5.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由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镇建设部分(2013年版)》是对便于有关监督机构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对清理后的强制性条文进行了汇编。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镇建设部分(2013年版)》是对便于有关监督机构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对清理后的强制性条文进行了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