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必读基本信息

书    名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必读 作    者 李忠湧 编
ISBN 9787560823294 页    数 344
定    价 30.00元 出版社 同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2-2

内容介绍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必读》可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竣工备案的培训教材,也可供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技术人员、工程质量检查员、工程质量监督员以及勘察、设计人员参考。由于《竣工备案》系新生事物,没有任何样本可参考,在实施《备案》过程中,建设工程各质量责任主体包括政府监督机构在具体操作中,均遇到了许多新问题,为使工程建设各质量责任主体掌握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法则和规程,熟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要求和工程建设各质量责任主体的职责,同时,为政府监督机构探索政府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方法、要求,提供思路,我们编写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必读》一书。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必读造价信息

市场价 信息价 询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市场价
(除税)
工程建议价
(除税)
行情 品牌 单位 税率 供应商 报价日期
轻钢房屋 品种:轻钢房屋,材质:钢,规格(mm):建筑面积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花园

13% 淮北花园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涂料 25KG每桶/外墙原浆色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kg 13% 天津迪奥美世纪涂料有限公司
室外健身设施 114主管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达创

13% 河北达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欧式房屋 规格:5-40㎡/钢型号:Q195 材质:彩钢板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m2 13% 沈阳电子市场新奥万业仪器设备销售处
儿童游乐设施 114主管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达创

13% 河北达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公园健身设施 114主管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达创

13% 河北达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儿童娱乐设施 儿童游乐设施:114主管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达创

13% 河北达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广场健身设施 114主管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达创

13% 河北达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除税
信息价
含税
信息价
行情 品牌 单位 税率 地区/时间
工程驳船 100T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清远市英德市2015年3季度信息价
工程驳船 100T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清远市英德市2015年2季度信息价
工程驳船 100T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清远市英德市2015年1季度信息价
工程驳船 100T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清远市英德市2014年4季度信息价
工程驳船 100T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清远市英德市2014年3季度信息价
工程驳船 200T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清远市英德市2014年1季度信息价
工程驳船 100T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清远市英德市2013年上半年信息价
工程驳船 100T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台班 清远市英德市2013年2季度信息价
材料名称 规格/需求量 报价数 最新报价
(元)
供应商 报价地区 最新报价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 600×800mm 黑色珍珠花岗岩石20mm厚,刻字,按竣工牌的尺寸凿墙面,用水泥砂浆贴竣工验收牌|3块 3 查看价格 云浮市新美事达石材有限公司 广东  江门市 2022-03-28
基础设施管理系统 IDS管理基本软件 每25智能节点接入,3年支持服务|2套 0 查看价格 广州市宇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  珠海市 2016-10-21
IT基础设施管理软件 针对微模块内部的IT基础设施进行综合管理,建立全面的机房动力环境监控、制冷设备监控、密闭通道监控,可支持机柜资源、资产的管理平台,形成一套可复制推广的以机柜为基本监控单元的运维模式,可按自定义时间段生成实时监控曲线,实现数据中心全面的智能管理.|1台 1 查看价格 广州市张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2016-10-10
房屋建筑标识 600×900|10块 2 查看价格 西安荣辉标识制作有限公司 全国   2018-06-15
房屋建筑标识 600×900|1块 1 查看价格 西安江兴不锈钢装饰有限公司 全国   2018-04-13
基础设施+公共设施 定制程序 基础设施+公共设施|3套 3 查看价格 深圳泰尔智能视控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   2020-07-06
惠州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惠州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0惠州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1 查看价格 0 广东  清远市 2010-01-28
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1项 3 查看价格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   2018-08-31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必读常见问题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首先,应先明白什么是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指的就是工程完工以后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的一次全面验收。“全面的验收”不仅仅指的的是工程质量的验收,还包括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等项目。另外,房屋建筑工程竣工...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是怎么样的?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必读文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格式:pdf

大小:6KB

页数: 2页

评分: 4.5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 收备案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住建部 2号令)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 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日内,依照本办法 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 备案机关)备案。 第五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

立即下载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

格式:pdf

大小:6KB

页数: 4页

评分: 4.7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 案(房屋建筑工程)办事指南 事项编号: NH15B110-01 1.行政审批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 2.颁发的法律文书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审批类型及法律 效力 其他审批事项。办理备案后才可办理有关产权登记手续 4.设立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79 号,2000 年 1 月 30 日起实施)第四十 九条;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2000 年 4 月 4 日建设部令 第 78 号发布 ,根据 2009 年 10 月 19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 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 ) 第四、五、六、 七条;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

立即下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作如下修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一

名称修改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二

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删去“公安消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三

第五条第一款增加一项“(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四

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五

第九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部分条文的文字作相应的修改。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根据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五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六条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第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八条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100433B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于二○○○年四月四日经第二十二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五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六条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第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八条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必读相关推荐
  • 相关百科
  • 相关知识
  • 相关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