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抚顺市地方税务局 | 成立时间 | 1994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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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抚顺市 | 内设机构 | 办公室等 |
一、依据税法及税费的征管条例、实施细则,研究制定本地区征管实施办法。
二、按照省地方税务局、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税费计划,编制、下达全市税费具体计划,并组织收入。
三、加强对地税诸税费的征收管理、检查指导,进行政策解释和培训。
四、开展税源调查,制定相应的调整措施。
五、组织实施本地区政策性、困难性减税免税。
六、清理欠税、查处偷、逃、抗、骗税案件。
七、加强本地区所需普通发票的印制、供应和管理。
八、负责地税系统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察工作。
九、组织开展税收理论研究和税法宣传工作。
十、切实加强地税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抚顺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负责对全地区地税机关所管理的各类纳税人进行全面或专项的税务稽查
地址:新抚区新抚路 29号
抚顺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负责对全地区地税机关所管理的各类纳税人进行全面或专项的税务稽查
地址:顺城区新城路西段63号
抚顺市地方税务局胜利开发区分局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税收征管工作
地址:胜利经济开发区东三街一号
抚顺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税收征管工作
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顺大街一号
抚顺市新抚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税收征管工作
地址:新抚区东十路三号
抚顺市望花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税收征管工作
地址:望花区朝阳路东段 62号
抚顺市东洲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税收征管工作
地址:东洲区浑河南路东段 2号
抚顺市顺城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税收征管工作
地址:顺城区临江路东段 16号
抚顺县地方税务局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税收征管工作
地址:顺城区宁远街 29号
清原县地方税务局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税收征管工作
地址:清原镇河堤路
新宾县地方税务局
负责辖区内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税收征管工作
地址:新宾镇民主街
1997年3月6日,根据《关于调整新抚、露天、望花区地税局管理体制及市地税局机构编制的通知》(抚编发[1997]4号),正式接收新抚、露天、望花三区地税局,并入相应分局。
1997年12月20日,经省政府批准,全省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上级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市地税局正式接收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顺城区、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湾经济特区、胜利经济开发区七个县区地方税务局。垂管后,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内设14个职能处室,设机关党委1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下辖13个基层单位。
2000年5月,实施机构改革,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新的调整,内设12个职能科室,设机关党委1个,局属事业单位3个,下辖12个基层单位。
2002年5月,对内设机构进行了必要调整,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内设12个职能处室,设机关党委1个,局属事业单位3个,下辖11个基层单位。
2006年,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经省局研究决定,对抚顺市地税局机构进行了统一的调整和规范,市局机关内设14个职能处室,设1个机关党委,局属事业单位3个,下辖10个基层单位。
目前,抚顺市地方税务局内设办公室、计划统计处、财务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征收管理处、稽查管理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纳税服务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处、人事处、监察处、教育处等 14个职能处室,设机关党委,与教育处合署办公,设监察处,与纪检机构合署办公;设置抚顺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胜利开发区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3个直属局;下辖新抚区地方税务局、望花区地方税务局、东洲区地方税务局、顺城区地方税务局4个城区分局,抚顺县地税局、清原县地税局、新宾县地税局3个县地方税务局;设置发票管理所、信息中心、机关综合服务中心3个局属事业单位。
抚顺市地方税务局核定编制 915名,核定工勤人员编制72名,核定事业人员编制8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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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督查督办、信息、税收宣传和建议提案的办理,制定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
收入规划核算处
编制全市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管理、监督地方税收会计、统计及税款的征收、提退、入库工作;负责地方税收、费、基金的票证管理工作;负责税源监控和调查研究 。
财务管理处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财务、经费、固定资产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审计工作,编制、审核、汇总全市地税系统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领拨,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
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市地方税收方针、政策的综合性调查研究, 负责协调各税政部门拟订地方税收立法计划、起草地方税收规章 ;负责税政业务综合,处理政府各部门涉税文件的会签会办;负责全市地方税收法规规章类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税务听证、诉讼及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减、免税的复核和汇总 ; 负责重大税政类审批事项的受理、调查、意见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负责一般税政类审批事项的复核;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负责法规汇编和税收法规公告的编辑发放 。
征管和科技发展理处
负责全市地方税收的综合征收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全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负责全市地方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的管理;负责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的管理;负责延期缴纳税款的管理;负责建账和核定应纳税额的管理,负责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的综合管理,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对执行中的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税收征管档案管理;负责群众性协税护税管理;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城区地方税纳税人开业税务登记的集中统一办理 。
货物和劳务税处
负责营业税、烟叶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的代征管理,税政调研和税源管理;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宣传和辅导;办理所管税(费)减免审批的具体事项;处理涉及所管税(费)的其他事项 。
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税政调研和税源管理;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所管税种减免审批的具体事项;处理涉及所管税种的其他事项 。
财产与行为税处
负责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的征收管理、税政调研和税源管理;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所管税种(费)减免审批的具体事项;处理涉及所管税种(费)的其他事项 。
纳税服务处
负责落实省局关于纳税服务工作的各项规定;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制定全市地税系统纳税规范及标准,指导本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负责辽宁地税门户网站各市局子网站建设与管理;负责“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管理;负责纳税咨询和纳税辅导的协调工作;负责受理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组织和落实纳税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社会保险费处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户籍管理、费源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征收计划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社会保险费的专项检查;对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在执行中的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残疾人保障基金、工会经费代征管理 。
人 事 处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劳动工资、奖惩、机构编制及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
机 关 党 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
教 育 处
负责业务培训工作
监 察 处
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 。
稽查管理处
负责制定全市地方税务稽查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地方税务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和稽查案件复查工作;负责受理全市涉税案件举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涉税违法大要案和跨市跨地区的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与公安、国税等有关部门在协作、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协调联系;负责地税系统稽查信息收集、整理、编发、传递工作 。
税源管理处
负责制定以税收征管数据为依托的本市地税系统税(费)源管理制度、办法,并指导监督本市地税系统贯彻执行;负责贯彻落实全省地税系统纳税(费)评估办法,指导和综合协调本市地税系统纳税(费)评估工作;负责纳税(费)评估项目的制定、分配、执行和评估结果反馈,以及针对本地区重点纳税人在纳税(费)评估环节开展税务约谈; 负责制定本市地税系统的纳税评估计划,并对县(市)、区(分)局纳税(费)评估工作进行检查核实;负责以数据综合应用平台为依托开展税(费)源分析,为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税收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负责定期分析本市税(费)源管理情况,通报本市地税系统征收管理中的异常信息;负责收集本市地税系统对税收数据信息的需求,加工、整理、分析税收数据信息,为有效利用省集中的征管数据提供服务和指导;负责监督检查征管系统的数据质量,查找、反馈征管系统的异常数据信息,并监督基层修正与整改;负责与外部门进行信息交换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整理加工,以及相关技术平台的使用管理;负责整理、发布与税(费)源管理相关的宏观经济指标;负责对大型企业实施税(费)源监控,开展纳税(费)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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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信息 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 签】信息安全保密 ,个人所得税 【颁布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京地税个﹝ 2008﹞175号 【发文日期】 2008-06-27 【实施时间】 2008-06-2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信息安全管理,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信息安 全保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具体实 施办法。 附件: 1.个人所得税网上办税密码重置申请表 2.个人所得税数据查询申请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攀枝花市东区地方税务局
攀枝花市西区地方税务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米易县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盐边县地方税务局
江阴市地方税务局,宜兴市地方税务局,锡山地方税务局,惠山地方税务局及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下设征收分局、直属分局、稽查局三个直属单位。南平市局下辖10个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延平区地方税务局、顺昌县地方税务局、邵武市地方税务局、光泽县地方税务局、建瓯市地方税务局、建阳市地方税务局、武夷山市地方税务局、浦城县地方税务局、松溪县地方税务局、政和县地方税务局。目前,全市系统县(市、区)局共设56个分局。
南平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