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兼总经理贾利满、总工程师何惠明
经济效益持续快速增长。90年代初期,企业曾亏损1250万。1996年5月,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开发市场,开发产品,使企业经济实现持续高速增长,年产值从九十年代的5000多万,发展到2009年的7个亿,并实现利润9000万元。
产品开发不断上台阶。公司技术中心为省级技术中心,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专门从事电动机的设计开发。科技人员自主创新,开发产品,实施生产一代、储备一代、试制一代、开发一代的持续发展战略。2000年以来,先后开发一大批煤矿用采煤机、掘进机和运输机电机,满足了国内各大煤机厂和各矿业集团的需要,公司生产的800KW、855KW、1000KW等电机,不仅价格比同类进口电机低40%以上,而且服务及时,受到用户欢迎,产品供不应求,每年可为国家节省外汇5000多万美元。
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掘进机电机、采煤机电机和输送机电机市场占有率分别为80%、70%和60%,大功率、高电压矿用隔爆电机的国内市场占有率高居第一。国内大机厂、大矿业集团基本都采用我公司的产品。
品质量不断提高。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质量体系,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培养高素质人才,产品质量已达到国外同类产品质量性能,企业于2000年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正在升级GB/T19001-2008版标准。
招商引资加快了企业做大做强。2007年3月,企业与中煤装备公司合资组建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中煤投资1.58亿入股在抚顺经济开发区,共同投资2.4亿,建世界一流工厂。一座具有现代化水平的电机生产制造和试验基地已正式在抚顺经济开发区科技城建成投产,使企业发展能力极大增强。到2015年,年产值将达到15个亿以上。
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抚顺市沈抚经济开发区滨河路2号。
公司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赶超英美水平,争创世界一流”的企业目标,按照“科技兴厂,技术创新,品种要多,质量要高,价格要廉,服务要优”的经营理念,深化内部改革,强化企业管理,实施精品工程,生产经营和企业文化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企业形象不断提升,先后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状、省文明工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和省国资委系统“先进党委”等荣誉称号。
去纪检委投诉吧,,一帮人渣,,
煤矿领导不带班下井 按擅离职守处理国家煤监局副局长彭建勋在今天召开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宣贯会上强调,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
你好朋友!很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 富士电机,日新电机,在无锡梅村新华路和312国道附近,靠近梅村镇政府!到梅村一问大多数人都知道!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国发〔2010〕23 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 (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33 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 矿业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及时发现和消除 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 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 矿长助理等。 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 5 次,其余副矿级领 导(班子成员)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 15 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 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 确保每班至少有一 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 8:00、中班 16:0
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 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 监督检查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33号令)的 文件精神,加强矿领导深入现场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对矿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制 度。 一、公示载体 在矿井口和调度室等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 应根据实际 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 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 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二、公示对象 董事长及党委书记;主管安全、生产、机电和技术管理 及其他矿级副职;副总工程师等矿井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情 况。 三、公示范围 上级主管部门、在公司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及职工以及 社会各界新闻媒体。 四、公示内容 1、矿井制订的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包括下井班数和 点
研究院是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安全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是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煤炭学会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瓦斯防治专业委员会、火灾防治专业委员会、矿井降温专业委员会和露天煤矿安全专业委员会均挂靠在抚顺分院。主办发行《煤矿安全》和《露天采矿技术》两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自建院以来,抚顺分院共取得科研成果630余项,获国家级奖18项、省部级奖166项、国家专利15项,制订、修订全国标准、行业标准300余项。多次参加我国《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手册》等技术法规和专著专集的制订、修订和编写。许多研究成果属国内首次提出或首创,在我国相关技术领域起先导作用:如扫描电子显微镜和压汞法对煤体结构的研究;地质勘探期间煤层瓦斯含量测定方法;瓦斯涌出量分源预测法;我国工业规模化煤矿瓦斯抽放试验及煤层注水、水力压裂、预裂爆破、交叉布孔等开创性研究;保护层开采实践与“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我国煤矿矿井风量计算方法和标准;矿井均压通风防灭火技术;我国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体系及其技术内涵的建立;我国首台燃油惰气发生装置、煤矿火灾束管监测系统、膜分离制氮机等装备的 诞生;国内第一家防爆电气设备检验机构的组建,我国第一部电气防爆标准的起草等。此外,抚顺分院拥有的露天采矿安全、矿井降温、矿山救护与应急救援是在我国建立最早也是我国较专业的研究机构。分院已与世界各主要产煤国家建立了良好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取得多项合作研究和开发成果,每月汇编来自世界各地的煤矿安全信息,对我国及时跟踪世界煤矿安全动态促进我国矿山安全技术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以下简称:抚顺分院)始建于1953年,是我国煤炭行业建立最早的主要从事煤矿安全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同时拥有我国煤炭工业唯一的露天开采安全研究机构)的科学研究机构。1999年7月,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管辖的十个国家工业局所属的242家科研单位转制的规定,抚顺分院转制为中央直属的科技企业(中央企业),抚顺分院现为煤炭安全基础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将恪守“立足服务、保障安全、依靠创新、共同发展”的企业宗旨,努力健全矿山安全科技创新研究体系,进一步做大做强煤矿安全科技产业,加大力度做好煤矿安全基础实验室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能力和服务质量,强化科技型企业内部的高水平服务意识和高效率管理意识,以人为本,强调双赢,把抚顺分院建设成现代化矿山安全研究院。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