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的通知
卫办监督发〔2008〕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并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资质审定申请,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规定的程序,以及本通知规定的条件进行资质审定。在本通知下发前,已获得我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中含有个人剂量监测项目的,不需重新提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可在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
二、各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要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的技术指导,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比对等质量控制相关工作。
附件: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
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
一、机构条件
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中附件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以下简称《条件》)规定的机构条件执行。
二、人员要求
(一)有与其申请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质量控制人员。
(二)个人剂量监测人员和管理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标准和文件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手册。
(三)个人剂量监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四)个人剂量监测人员经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单独申请开展内照射或者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的,其操作人员至少应有2人;同时申请开展内照射和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的,其操作人员至少应有3人。
三、仪器设备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所申请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配套设备:
1.申请X、γ、β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的,至少应具有:
(1)热释光剂量仪或其他测读装置;
(2)热释光剂量计(元件)或其他剂量计元件;
(3)退火装置或其他测读附属装置;
(4)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
(5)剂量计元件照射系统(可共享)。
2.申请中子个人剂量监测的,至少应具有:
(1)中子个人剂量监测元件(径迹片);
(2)显微镜或其他测读装置;
(3)水浴锅及其他蚀刻装置;
(4)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
或者具有:
(1)热释光剂量仪;
(2)中子个人剂量监测用热释光剂量计(元件);
(3)退火装置;
(4)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
3.申请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的,至少应具有:
(1)体外测量谱仪(可共享);
(2)低本底α、β测量仪;
(3)低本底α能谱仪(可共享);
(4)低本底液闪测量仪(可共享);
(5)样品灰化等处理装置;
(6)内照射监测所必需的其他仪器。
(二)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应能满足工作需要,并能良好运行。
(三)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检定或校验标识。无计量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应有自行编制的校验方法并进行定期校验。
(四)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四、其他要求
按照《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执行。 2100433B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精神正常,身体健康,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参加工作应经过医院检查合格,以后每隔2年检查1次身体。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是指高血压,心脏疾病,气管喘息,神经系统病,色盲病,听力障碍等。具...
经医生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学会紧急救护方法,特别要学会触电解救和人工呼吸方法。
税是定死了,不能少交。税收如下:营业税=100000*5%=5000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000*(7%+3%)=500元。个人所得税=100000*(2-3)%(当地情况)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2019 年 8月 29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 贯工作,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第一条 为了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活动,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从业条件。 第二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 活动的企业。 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是指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以及取得消 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 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 (
能显示工作场所的剂量当量率和累积剂量,更换电池时,日历、时间及累积数据能永久保存。仪器主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广泛的应用于核电站、加速器、同位素应用、工业X、γ无损探伤、放射医疗、钴源治疗、γ辐照、放射性实验室、核设施周围环境监测等领域中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安全防护监测及放射性提示。
1、监测 X、γ。
2、剂量率和累积剂量同时显示。
3、数据永久保存,关机后时钟仍可运行,累积剂量、时间一目了然。
4、体积小、功能全、图形式液晶显示,与国内外同等仪器相比,屏幕最大。
5、。
1、。
2、线性状况:在测量范围内相对误差≤±10% 。
3、测量范围:剂量率 0.10μSv/h ~ 2.5mSv/h ; 累积剂量0.01μSv ~ 999.9mSv ;
4、能量响应: 48Kev ~ 1.3MKev≤±30%(对137Cs 归一)。
5、角响应: 0º ~ 45º ≤±10% , 45º ~ 90º ≤±20% 。
6、报警阈值:剂量率超过2.5μSv/h报警,累积剂量超过25mSv报警,均可自行设置。
7、测量显示:剂量率每秒显示,平均值可设置为每隔10s,15s····90s显示
8、电池报警:电池电压小于1.6V时欠压指示更换电池。
9、使用环境:-10℃ ~ 45℃。
10、仪器功耗:≤2mW (仪器采用两节7#电池)。
11、外形尺寸:长×宽×厚 = 95mm×61mm×25mm 。
12、重 量:120g(包括二节七号电池)。
(1)个人辐射剂量报警仪探测器:能量补偿型GM计数管。
(2)测量范围:累积剂量当量:Hp(10)0.00μSv-99.99mSv
剂量当量率:Hp(10)0.01μSv/h-99.99mSv/h。
(3)能量响应:48keV- 3.0MeV≤±30%。
(4)相对固有误差:<10%(1mSv/h左右)。
(5)角响应: 0o~45o≤±10% 。
(6)报警功能:大于设定的累积剂量或剂量率阈值时有声光报警,并有符号显示阻塞报警,当计数管阻塞时,连续报警不停,并有符号显示报警声音强度在30cm处约80dB。
(7)设置:累积剂量和剂量率可连续任意设置,可进行工作时间设置、超时报警设置等。
(8)电源功耗:AAA型3.7V锂电池一节环境本底下连续使用720小时。
(9)温度特性:-10℃~ 50℃≤±10%。
(10)湿度特性:0~95%RH( 35℃)≤±10%。
(11)外形尺寸:55(宽)×75(长)×20(厚)(mm)。
(12)重量:<75g(不含电池)。 解读词条背后的知识 中西华大 北京中西华大科技有限公司
放射性个人剂量报警仪中西器材 FY02-RG1100 库号:M348478
概述:RG1100性放射性个人剂量报警仪是一款小型高灵敏度的个人辐射剂量报警仪。该仪器采用G-M计数管作为探测器,反应速度快;并采用功能较强的单片机技术,具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主要用来监测X射线和γ射线,在测量范围内,可任意设定报警阈值,当达到报警阈值时,发出警报及时提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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