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5月1日,从1999年起被禁了14年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重新获得生产使用的合法地位。
以聚苯乙烯树脂为原料制成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下称发泡餐具),因为无法经由生物分解及光分解而获得“白色污染”的恶名。
这一性质没有变,14年后却重出江湖,自然引起各方的强烈质疑。
它是怎样被生产、销售的?连日来,都市快报记者深入全国最大的发泡餐具生产地广东东莞暗访。
据公开资料显示,全国有100多家企业在生产发泡餐具,东莞就有10多家。东莞发泡餐具份额占市场七成以上,也就成为全国名副其实最大的一次性发泡餐具的生产地。
去东莞寻找一次性发泡餐具,首选隔河与惠州博罗县相接的桥头镇。这个镇因地处东莞内陆,在东莞32个镇街中经济靠后,房租便宜。这为发泡餐具这样的低端产业,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发泡餐具被国家禁止生产前,在桥头镇的生产上已经形成规模。被禁后,部分仍在偷偷生产。在知情人的帮助下,记者找到阿彪(化名)的塑料制品厂。
过去8年来,小小的快餐盒为阿彪挣了不少钱,现在每月的生产上千万只,“我这是小厂”,阿彪说。
工厂设在居民区,大门紧闭。阿彪让工作人员打开侧门,我们几名访客鱼贯而入后,大铁门从里面上锁。
阿彪的谨慎,缘于不久前附近一家工厂被查,被拉走几卡车发泡餐具成品,老板被罚了20多万元。为避风头,他的工厂停产了一个星期。后来,有线人回信说可以了,才恢复生产。
阿彪的办公室里,陈列着各式一次性餐具样品,从餐盒到碗,不下10个品种。他给我们一一介绍型号和价格。逐渐熟络后,傍晚时分,阿彪带我们去看生产线。
500平方米的工棚里,一袋袋原材料根据新料和回收的废料区分码放,新料呈白色半透明状,废料呈黑色或灰色。10多名工人围着4台转动的机器,忙个不停。
阿彪说,这是两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由两台机器组成,一台机器是将搅拌后的原料压成型,一台将半成品切割成一个个饭盒。
在几盏白炽灯的亮光下,工人们往机器里填料,阿彪透露,每次填料,他们都按照新料和废料1:4的比例混合,也就是1袋新料加上4袋废料。
阿彪说,他们工厂使用新旧料成分比例还不是最大的,为了节约成本,有的工厂比例达到1:5,甚至更多。
现在生产的是型号为DZ303的大餐盒,成型机一次可以轧出56个。然后由其他工人切割下来,按500个一件包装。
生产过程很简单,基本上由机器自动完成。阿彪说,每天生产10个小时,每次都能生产几十万个餐盒。
为让生产出来的餐盒增白,填料时还添加荧光粉。“有的工厂也用滑石粉,但效果不如荧光粉好。”阿彪说,他所知道的工厂都使用荧光粉做添加剂。
资料显示,荧光粉是一种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经常吸入,会生“矽肺”,还可致癌。
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和塑料袋盛装食物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当温度达到65℃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中的有害物质将渗入到食物中,会对人的肝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 我国目前使...
发泡成型。发泡成型是使塑料产生微孔结构的过程。几乎所有的热固性和热塑性塑料都能制成泡沫塑料,常用的树脂有聚苯乙烯、聚氨酯、聚氯乙烯、聚乙烯、脲甲醛、酚醛等。
塑料的主要成分是合成树脂。树脂这一名词最初是由动植物分泌出的脂质而得名,如松香、虫胶等,树脂是指尚未和各种添加剂混合的高聚物。树脂约占塑料总重量的40%~100%。塑料的基本性能主要决定于树脂的本性,...
阿彪工厂所用的废料有大米般大小。这些废料是从哪里来的?
阿彪说,工厂的原料都是一个叫阿平的人提供的,阿平在东莞最大的塑料批发市场“大京九塑胶批发市场”有门面。
在阿彪的帮助下,我们联系上了阿平,并以洽谈业务为名和他见面。
5月16日下午,在阿彪的办公室,我们见到了阿平。他30多岁,自称在这个行当已经做了六年,客户多,生意不错。
阿平直截了当地说,他的工厂新旧料都很充足,需要多少,他一个电话,两个小时内就能将货送到指定的工厂。
阿平说,目前市场上,新料的价格在每吨13200元,旧料的价格每吨为8600元。他劝我们买废料做原材料,因为两者成本相差太大。
阿平说,废料大部分是工业塑料废料,从惠州、深圳等进出口公司进的货,有时自己工厂也加工,但量少。“这些废料大部分是由国外进口的工业胶头加工而成。”
当天,我们以进一步了解阿平公司的实力为名,来到了他在大京九的门店。我们提出去仓库看看货,阿平佯装给老板打了一通电话后,以不方便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阿平说,最近环保部门查得太紧,发泡餐具工厂不敢大量囤放塑料废料,一般在接到订单后,再从相关贸易公司购买塑料废料。
使用工业废料,利润有多少?阿平算了一笔账,如果用废料每个餐盒的成本大约在8分左右,远比新料的0.1元左右要低,和新料的1分钱利润相比,废料的利润是每个餐盒3分钱。小工厂按照每年生产千万个计算,利润是相当可观的,大工厂更不用说了。
阿彪的工厂每天生产的成千上万个一次性发泡餐盒,是如何流向餐桌的?
阿彪说,除了少量的餐具是自己售卖外,大批量是为大工厂代工。工厂也在桥头镇,阿彪同意带我们去看看。
5月17日上午,他开着一辆蓝色厢式货车,七绕八拐,到了一家电线厂门外。按了两声喇叭,两名相熟的工厂保安打开了门。
大工厂有几千平方米的面积。阿彪说,这里原是一家电线厂,倒闭后,桥头本地的一名老板租下生产餐具,已有3年时间。为掩饰,一直沿用着电线厂名字。
工厂面积太大,餐具厂只使用了其中两个车间。跟随阿彪走进一个篮球场大小的车间,里面有8台机器同时工作,一秒钟内就有400多个一次性发泡餐盒生产出来,20多名工人忙不过来。
就在我们和工人聊天时,车间负责人很凶地将我们撵出,还喊来了保安。我们和阿彪一起被带进了工厂办公室,一名领导和阿彪很熟,随后我们没事了。
旁边的工厂销售部有5名销售人员,正忙着接听电话安排送货。自称阿永的人,是这家工厂的合伙人,负责销售。阿永告诉我们,工厂每天生产的餐盒超过10万件(每件为500个餐盒),向深圳、广州等大城市供货,部分产品销往湖南、广西等全国各地。
他说,生意一直很好,还有几家固定的小厂帮助代工,阿彪就是其中一家。
他介绍,餐具根据工艺繁简程度和质材大小,价格不一,中等型号的DZ305号,批发价一件为35元,大一个型号的DZ303型号,批发价格为38元。
和阿彪的工厂一样,生产餐具的原材料大部分是工业废料。
距离工厂几公里外这家工厂的仓库,产品堆积如山,几辆广西车牌的货车在拉货。
阿彪的工厂有代工,也通过批发市场自销。
5月17日上午,我们来到东莞宏远批发市场,这里是餐盒批发的集散地。据当地媒体报道,经营一次性餐盒生意的商家有30多家。
阿彪工厂的餐盒送到这里,每件价格已经提高了3元到5元。
挂着湖南牌照的大货车的司机,正帮助客户运送货物。他的车是回程车,低价帮助客户运送。发往外地的餐盒几乎都是这些回程车运送。
至此,在知情人的帮助下,我们目击了东莞一次性餐盒从生产到售卖的整个过程。
在广东严厉打击一次性发泡餐具的14年里,东莞桥头为何还有很多工厂能生产?它们又是如何躲过检查的?
阿彪给出了答案。
阿彪在餐具厂做了几年工人学到技术后,和朋友合伙筹资40多万元,购买机器生产发泡餐具。
“我们也被查过,后来都用钱摆平了。”阿彪说,这些年工厂也常有当地的工商、环保等部门来检查。有时被查出问题时,都会找房东摆平。
房东是村里的干部,神通广大,和那些检查部门熟悉。被查后,经常通过他们送去三千到五千元的红包,然后问题就解决了。
阿彪透露,在收到好处费后,检查人员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多工厂还聘请当地村里有门路的人做厂长,专门应付、处理“麻烦”。有了这些厂长,工厂也就“安全生产”了。
东莞市质监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广东目前还没有解禁一次性发泡餐具,他们接到举报也会去查处,但随着打击力度加大,这几年很少能接到这样的举报。
他说,发泡餐具解禁后,他们就会转换角色,所做的工作是日常监管。
5月17日夜晚12点,我们和阿彪约好到东莞南城“城市风景”街头吃夜宵。
我们点了一份烧烤,当老板用发泡餐具盛着热烫的食物送来时,阿彪连连摆手,说他从不吃发泡餐盒装的食物,“那个东西有毒”。
旁边,很多食客正有说有笑吃得正香。用同样的餐盒盛着的食物,被他们欢快地塞进嘴里。
截至今年5月1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重出江湖"一年整。此前因为"白色污染"被禁用十余年。直到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重新出台政策,恢复其生产和使用,并于当年5月1日起施行。2014年4月,长期关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对全国各地生产该产品的企业进行调查。而调查结果却不容乐观。其中,所用原料不合格的企业高达70%,同时按照国家要求进行产品包装标识的仅有1家。
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塑料餐具(以下简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由于在90年代末期造成大量的"白色污染",我国开始在铁路车站和旅客列车、长江及太湖等内河水域航运的客船和旅游船上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后国家有关部门明确提出了2000年年底前在全国
塑料餐具介绍
按照其成分,塑料餐具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常用作矿泉水瓶、可乐饮料瓶、果汁瓶等。因它只可耐热120℃,所以只适合装冷饮和暖饮,若装高温液体或加热则会变形。
2、高密度聚乙烯(HDPE),适宜于装食品及药品的瓶、装清洁用品和沐浴产品、购物袋、垃圾桶。
3、聚氯乙烯(PVC),由氯乙烯聚合而成。高温及与油脂接触聚氯乙烯塑料容易释放出邻苯二甲酸酯及未完全聚合的有毒氯乙烯单体。用聚氯乙烯制成的保鲜膜透明性好,不易破裂,黏附性强,价格低,我们在超市、大卖场看到的盒上粘得很牢的薄膜就是它。根据其特性,它只适用于蔬菜、水果的冷藏保鲜,不宜放肉类、蛋糕等含有较多脂肪的食品,也不宜用作微波炉加热。
4、低密度聚乙烯(LDPE)塑料薄膜及保鲜膜,对水阻隔性能良好,所以纸做的牛奶盒、饮料盒等包装盒都用它作为内贴膜。因低密度聚乙烯保鲜膜超过120℃会出现热溶,所以若使用该保鲜膜包裹食品加热,食品中的油脂会将保鲜膜中的某些成分融解出来,因此,进微波炉之前需先将保鲜膜除掉,至少不能让食品直接接触保鲜膜。低密度聚乙烯本身不具降解性能,现今的"限塑令"主要限制的就是它。
5、聚丙烯(PP),由丙烯聚合而成,透明度也较聚乙烯好,比聚乙烯硬,饭店里打包用的盒子大多是它,做成的塑料盒可以放进微波炉加热。
6、聚苯乙烯(PS),由苯乙烯聚合而成,常用作于碗装方便面盒、快餐盒。它耐热又耐寒,但是温度太高会释放有害物,所以不要把碗装方便面放进微波炉中加热,并尽量不要用它来装滚烫的食物,同时也不能盛放强酸性(如果汁)和强碱性物质,否则会释放苯乙烯及辅助材料。
7、聚碳酸酯(PC),它是用双酚A与碳酸二苯酯为原料合成,具有优良的冲击韧性和机械强度,且透明度很好,所以被誉为"透明金属"。常用于制造水壶、水杯、奶瓶等。在制作PC过程中,原料双酚A应该完全成为塑料结构成分,不应在使用中释放,但是实际上常做不到,会有小部分双酚A没有能完全转化到塑料中,遇热会被释放到食品中。双酚A是内分泌干扰物,对发育中的胎儿及小孩特别有害,可能会引起流产、先天性智力障碍及婴幼儿的智力发育迟钝。有的研究还证实双酚A会干扰、拮抗甲状腺素及抑制睾丸激素的分泌,影响男孩性发育,妨碍精子的形成,从而可能会影响生育。因此使用中应格外小心,包括聚碳酸酯制成的奶瓶,以免对婴儿的性发育造成危害。
另外,不在上述7种塑料之列的密胺塑料也是广大居民及饮食店、单位食堂常用的餐具,它是一种热固性塑料,常用于制造碗、碟、筷、勺等餐用具。它以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纤维素填料以及着色剂等辅助材料制成的。它的外观和手感如瓷器,耐酸又耐碱,表面硬度和抗冲击强度都比较高,使用寿命长,它可在120℃以下洗碗机中清洗、消毒。同样大小厚薄的餐具,密胺餐具要比瓷质餐具轻,但又不像瓷器那样容易破碎,所以,特别受到婴幼儿家长的欢迎。由于密胺塑料分子结构的特殊性,它不适合在微波炉中使用,否则很易开裂。密胺餐具中的三聚氰胺,如果没有完全被聚合,也会有部分融出至食品中。市场上曾查获用尿醛树脂或酚醛树脂制成的"密胺餐具",其外形与正宗的密胺餐具很类似,一般人不易鉴别,但含有很高的甲醛,特别是经加热,或存放"滚烫"的食物后更易析出,所以应该到正规商店购买正宗工厂生产的密胺餐具。
塑料餐具选购识别
标识说明完整者才可信
选购塑料餐具时,首先要看标识是否完整,其次看产品。产品的表面应平滑,没有污点、杂质、划痕、裂纹等,没有脱色、褪色现象,还可闻一闻看有没有刺激性味道等异味。最重要的还是要看产品标识,此次标准规定,产品须标明厂家名称或商标、材质、使用温度等说明,若产品有不耐热水、不适用于微波炉、不能接触油质等要求,也应标明,"此次标准明确,不标就视作可使用。"
现状:标识不尽规范质量参差不齐
微波炉用餐具品种很多,但标识各异,有的标示了使用温度、使用方法,有的则只标示使用温度,有的既没标使用温度,也没任何使用说明。广东是热塑性塑料餐具生产企业较集中的地区和主要集散地,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市场上产品质量差别较大,一些企业用质低价廉的产品抢占市场。
使用:仅推荐700W以下短时加热
一般来说,市场上产品标识使用温度达140℃的相对安全些,不过,即使是根据标准检测合格的微波炉塑料餐具,也只推荐在700W以下短时加热的条件下使用,除非是产品标明可用于烹饪或取得了其他更高要求的国际认证,才可以在更严格的条件下使用。
700W大致相当于微波炉的中档火力,一般使用说明书内有各档火力对应的输出功率说明,短时加热则是指2~3分钟的加热,不能用于烹饪煮熟食品。在国际上,用于短时加热和用于烹饪的用具是不一样的,欧美有两种材料的塑料餐具可用于烹饪,但国内市场上很少见。
【发布单位】80202
【发布文号】
【生效日期】2000-10-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天津市超薄塑料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管理办法
(2000年8月3日)
第一条为加强市容环境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对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利用超薄塑料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超薄塑料袋是指厚度在0.025毫米以下(含0.025毫米,下同)的塑料袋。
本办法所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是指不重复使用的不可降解发泡塑料餐具。
第三条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超薄塑料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容环境、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卫生防疫、公安、经济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相关规定,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生产、销售、使用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登记的可降解超薄塑料袋和可降解一次性餐具。
第五条本市禁止生产、销售或在经营中使用不可降解超薄塑料袋。
第六条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建设项目。
自2001年1月1日起,本市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现有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者,对其已生产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负有回收利用的责任,并应当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生产不可降解超薄塑料袋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本市各类市场内、市场内销售或在经营中使用不可降解超薄塑料袋以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没收、暂扣违章物品,并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罚款;在本市各类市场外、商场外销售或在经营中使用不可降解超薄塑料袋以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已实行综合执法的区、县,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依法予以没收、暂扣违章物品,并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罚款;未实行综合执法的区、县,由区、县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予以没收、暂扣违章物品,并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罚款。
对销售不可降解超薄塑料袋以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无违法所得的给予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给予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在经营中使用不可降解超薄塑料袋以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情节较轻的给予2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给予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条车站、港口、机场、绿地、公园、树木、河道、道路等公共设施的养护管理单位,负责其养管范围内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的收集清理工作,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前款列单位不履行及时清理其养管范围内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的,在已实行综合执法的区、县,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其改正,对不改正或改正不彻底的,非经营活动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经营活动处以2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未实行综合执法的区、县,由区、县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对不改正或改正不彻底的,非经营活动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经营活动处以2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应对废弃的各类塑料制品实行分类收集。
对不执行前款规定的,由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本市鼓励生产和推广使用可降解超薄塑料袋、可降解一次性餐具。
凡在本市销售可降解超薄塑料袋或可降解一次性餐具的生产单位,应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认证登记。
对经认证登记的可降解超薄塑料袋或可降解一次性餐具,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经营者销售或在经营中使用未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认证登记的超薄塑料袋或一次餐具,视为不可降解的超薄塑料袋或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依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可降解一次性餐具的生产者对其生产的可降解一次性餐具负有回收利用的责任,并应当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