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是一份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榕政综〔2006〕1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州市自2006年7月1日起,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10%提高为12%。
二、同意福州市2006年7月至12月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基数仍为2005年职工本人的月平均工资,2007年1月起再进行相应的调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基数应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福州市所辖各县(市)根据当地财政和经济发展情况参照执行。
2016年度福州地区,除中央驻闽单位外的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3332元2016年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333元÷12个月(以四舍五入计算)×3倍,最高缴存比例为12%。 ...
一、2012年度福州地区中央驻闽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的最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 二、2012年度福州各单位及职工...
调整个人缴存比例或单位缴存比例,须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理程序如下:(一)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比例时使用)到公积金中心审核;(二)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
— 1 — 成公积金〔 2011〕45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暨 2011 年度 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50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成公积金委〔 2007〕 2号) 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第六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 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 2011 年度缴存基数,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个人须按照同比例缴存。财政拨款单位、国有 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上限为 12%,下限为 6%;其它单 位缴存比例上限为 15%,下限为 6%。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 2 — 二、缴存基数 (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的通知》(成府发〔 2010〕21 号)要求,彭州、邛崃、崇州、 金堂、大邑、蒲江、新津等
当前位置 :中国福建 > 政府公报 > 2011年第 31期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 2011 年度 第六批次城市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 闽政文〔 2011〕315号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 2011 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征收集体土地的请示》(榕政地征〔 2011〕 46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征收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东升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8373 公顷,盖山镇黎升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0.5469 公顷,晋安区鼓山镇上洋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3.3073 公顷,远东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8.7125 公顷, 远西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8.5316 公顷,远中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0.1039 公顷,台江区宁化街道长汀经济合作 社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8833 公顷,义洲街道红旗经济合作社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0.2678 公顷,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6]439号
【发布日期】2006-09-20
【生效日期】2006-09-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6]439号)
福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福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鼎政综[2005]264号)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鼎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和省建设厅的技术审查意见。
二、福鼎地处福建沿海北大门,是闽东次中心城市。城市建设和发展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利用城市各类用地和空间资源,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福鼎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现代化的港口滨海旅游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20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严格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建成区实际居住人口规模,2020年为20万人左右,城市规划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控制在18平方公里以内。
四、市域城镇体系发展采取适度集中、组合城镇、交通优先、保护环境的发展策略,要正确处理好城镇建设、资源保护、旅游发展、工业布局之间的关系,加快区域性和城市骨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海洋经济,加快港口建设。合理利用和保护南溪水库水资源,积极研究桑园水库调水的可能性。
五、原则同意福鼎城市组团式的空间布局结构。要强化城市旅游、贸易和服务功能,优化中心城区产业结构和用地布局。要加强各组团发展时序的控制和引导,逐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要重视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贯彻和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严格按规划控制和预留城市社会停车场、公交站场等用地。要统筹规划和建设城市给水、排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要重视城市防灾设施规划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防洪、防台、抗震、消防、人防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抵御各种灾害能力。
七、重视城市风貌建设,塑造城市特色。要注重对地表水体、城市外围山体、海湾等自然生态景观的保护和利用,构成具有“滨海城市、山水田园城市”特色的绿化网络和景观体系。加强龙山、马鞍山、莲峰山的山体绿化,重点控制沿主要道路、河流和重要标志点的视觉走廊构成的城市景观廊道,营造特色景观风貌区。
八、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水北溪、山前溪等城市内河的治理和保护工作,加强沙埕湾近海海域保护和开发。要严格环保措施,保护好城市的水、大气和声环境。要重视自然生态保护和旅游景观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好城市及其周边的自然山体、水体,确保城市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生态平衡、清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福鼎市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积极开展城市设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力度,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改变的,必须依法定程序报批。省建设厅和宁德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福鼎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泉政文〔2007〕1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2001~2020)》。
二、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用地布局实施,加快城北组团的建设步伐,形成新的城市中心。加强规划引导,搞好环境综合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城市内湖的水质,使其成为城市的景观湖;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集中处理城市污水和垃圾,创造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
四、要加快完善城市路网布局,充分预留并控制好城市社会停车场、公交场站等用地。加强城市防灾设施规划建设,尽快组织开展行政中心地质灾害问题的专题研究,编制城市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切实解决防洪排涝问题,保障城市的安全。
五、南安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严格实施规划,促进城市建设健康、有序进行。省建设厅和泉州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南安市实施规划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荔港大道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土地矿产
闽政文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