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福建省绿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5年0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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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点 |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星社区东辅路毓才花苑18-3号 |
福建省华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质量挺不错的,它是承包壹级、装修装饰壹级、市政贰级、地基与基础贰级、机电安装贰级、园林古建筑贰级、消防设施贰级施工资质。施工非常的细致环保,不会浪费材料,没用完的材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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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是一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的综合性企业,打造了包括项目规划、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在内的完整水利行业产业链和业内较为完善的资质体系。同时,公司还拥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是福建省内少数拥有环保监理资质
福建省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72年,1998年进行改制,2011年组建福建省桃城建工集团,注册资金3.92亿元,是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兼有建筑幕墙、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年施工能力50亿元以上。
武汉绿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武汉绿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办公楼、家居、学校、酒店、KTV、汽车等提供室内空气污染检测与治理。绿筑环保秉承着“健康生活始于安全呼吸”的理念,凭借精良的检测治理设备,专业化的工程队伍,合理的报价,以及优质的售后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企业全体员工坚信“品质决定成败,服务铸就品牌”从各个方面严把产品及施工质量关,努力将绿筑环保打造成客户最信赖的室内环保企业。
南通绿筑建筑材料有限是一家专业生产新型内外墙保温建筑材料,公司成立于2012年、公司地点位于如东县河口镇中天工业园区。
南通绿筑建筑材料主要生产内外墙金属雕花保温装饰板,该板材吸收了国内外现代墙体材料的多处优点,集保温、隔热、装饰、环保、耐候、防雨、防冻、隔音、抗震等多功能于一体。绿筑保温装饰板内层保温材料为发泡聚氨脂、也可复合真金板、挤塑板、聚笨乙稀保温材料。外层采用氟碳涂层铝合金镀铝锌高耐候聚酯烤漆涂层或氟碳漆涂层钢板等金属面板,可根据客户需要用特种涂料装成不同色彩,再经波纹、砖纹、木纹、马赛克、细石、理石等纹样及色彩。防火等级分:普通、B2级、B1级、A2级。不但能满足建筑保温节能的要求还能具备多种色彩,达到不同的艺术装饰效果2100433B
【发布单位】福建省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3]72号
【生效日期】2003-06-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福建省绿色通道建设检查评比办法
(闽政办[2003]7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我省绿化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管理,进一步推进我省绿色通道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绿化委员会制定的《福建省绿色通道建设检查评比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福建省绿色通道建设检查评比办法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为促进我省绿色通道建设,加强绿化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管理,完善检查评比和通报制度,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评比的文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
(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闽政〔2001〕13号)
(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88号)。
二、检查评比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与措施:检查各市、县(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绿色通道建设通知精神所采取措施的落实及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绿色通道建设规划、分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情况;绿色通道建设目标责任制、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和绿化“三同步”的执行情况。
(二)线路绿化实绩:按照绿色通道建设的目标和年度任务,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绿色通道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考核各市、县(区)、各部门绿色通道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及已有绿化成果的管护成效。
(三)示范路段建设:检查各市、县(区)、各部门绿色通道示范段的建设成果,以及党政领导挂钩办绿化点制度的落实情况。省级示范段应达30公里以上,市、县(区)级示范段应达10公里以上。
(四)沿线大环境绿化美化:检查各市、县(区)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情况,重点检查绿色通道两侧一重山一面坡的造林绿化、岩石裸露山体的植被恢复,以及绿色通道沿线的城镇、乡村和窗口单位的绿化美化情况。
(五)全民义务植树:检查各市、县(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及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绿色通道,美化绿色家园”的活动情况。
三、检查评比方法
(一)根据《福建省2002―2010年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规划》、《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每年按照以上五个方面检查内容,采取百分制的考核评分标准,以“量化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进行综合评定(详见附件1)。
(二)以设区市为单位,作为检查评比对象。每个设区市抽查2―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2―3个业务部门、2个乡镇、2个行政村(居委会)和1―2条示范路段。
(三)采取“听、看、查、议”相结合,以实地查看为主的方式进行检查评比。首先听取被抽查地区或单位的领导汇报绿色通道建设情况,并在查看相关绿化资料、录像和实地查看绿色通道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行集体评议、综合评分。
(四)各设区市绿化委员会每年应将绿色通道自查结果,于10月上旬前报送省绿化委员会。提交的自查材料包括:绿色通道建设年度工作总结、考核评分自查表(附件1)、绿色通道建设成果一览表(附件2)。
(五)10月下旬,由省绿化委员会牵头组织全省绿色通道建设检查评比工作。检查组由省计委、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和福州铁路分局等省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
四、评比通报和奖惩
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检查验收结果,由检查组分别对各市、县(区)、各部门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成果进行综合评定;按评分高低排出名次,由省绿化委员会进行通报、表彰,并报送省人民政府。
(一)对绿色通道建设和城乡绿化工作成绩显著的市、县(区)和部门,由省绿化委员会授予“全省绿色通道建设先进单位”或“全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受表彰的市、县(区)以奖代补项目奖励。
(二)对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施工质量优、管护水平高、总里程达30公里以上的绿色通道示范段,由省绿化委员会授予“全省绿色通道示范路段”荣誉称号。
(三)对未能按时完成绿色通道建设任务的市、县(区)及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绿化委员会责令限期完成绿色通道建设任务。
对获得荣誉的单位,每五年复查一次,绿化水平明显降低的,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标、不起示范作用的,予以摘牌通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