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承担开展节能监察(监测)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提供实施政府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监察(监测)计划的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二) 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的技术审查、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评审和清洁能源生产审核等技术性工作。
(三) 负责建立和完善能源利用、清洁生产数据库,提供制定节能技术规范相关数据,开展节能技术服务工作。
(四) 组织开展企业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推介,承担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咨询、评价服务工作。
(五) 组织开展节能技术宣传和业务培训,开展节能监察(监测)的技术和学术交流活动。
(六) 承担履行所核定职责和事项的相应责任。2100433B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6]2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围绕实现“十一五”GDP能耗降低16%的目标,以及我省 “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我们开设了一个信息服务平台——福建节能网。福建节能网由福建省资源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主办,我福建省节能监测中心承办。为专家---各界人士---投资者---项目业主---设备生产供应商---原材料生产供应商---建材生产供应商---建筑施工企业等架设一座信息桥梁,发挥好政府、企业双向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我们将配合国家节能工程建设的规划及福建省政府节能工作会议的部署,密切配合福建省资源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及时发布节能信息、统计数据、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及先进的管理经验。为省内各地区、各行业制定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引导企业挖潜改造,促进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福建省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升为副厅级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闽委编〔2011〕5号文件,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福建省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升为副厅级单位,为省经贸委管理的事业单位。
设六个部室:办公室、节能监察(监测)部、节能评审部、节能技术部、推广部、宣传培训部。
(一)为企业提供节能技术服务
⒈用能设备检测
⒉向用能单位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和可再生能源技术
⒊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工作
(二)做好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助手
⒈参与与节能相关的法规和标准的编制
⒉协助我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有关规划及课题研究
⒊节能监测和能源审计
4.开展节能宣传工作
5.福建省经贸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质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监理应履行的职责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福建省价格监测中心是福建省物价局直属单位,具体负责价格监测工作。
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是从事节能监测和节能技术服务的专业机构。1996年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节能办颁发的节能监测证书,2002年8月取得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同年12月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并被定为市级节能监(检)测单位,授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能监测、热工测试、电能测试和理化分析工作。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拥有北京市节能监测证书,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入围北京市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第三方供热节能量检测机构名单,入选北京市节能监测机构遴选备案名单,入围北京市推荐能源审计咨询机构名单,入围第三批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名单。
目前,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是“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节能监测技术支持单位、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节能量审核单位、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居住建筑室内温度检测单位、北京市发改委资源综合利用审核单位、北京市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第三方检测评估单位”。节能技术监测中心曾多次中标政府采购招标任务,先后为北京市审计局、石景山区政府、乡镇企业局、中国航天三院、翠宫饭店、君太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北京遥感设备研究所等多家政府机构和大型企事业集团进行过节能监测及节能咨询服务,承担了北京市工业系统十四家集团(控股)公司的节能督察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作为能效检测第三方机构,节能技术监测中心在北京市行业内已经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拥有精良的仪器设备和高素质的人员,拥有先进监(检)验专用仪器设备和监(检)测车辆,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团队,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大多在10年以上,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具有中高级职称人才占员工总数近70%,同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定向联系,聘请相关领域专家顾问10余名。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正致力于成为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系统节能服务机构,推动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可持续发展。
2007年7月经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河北省节能监测中心更名为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撤销河北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省节能工作进行监察;对供用能单位进行监测;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对设区市节能监察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为相当处级事业单位,单位编制44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