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及报批或审批工作。
(三)指导地方政府开展集镇、村庄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组织集镇、村庄规划的申报或审批工作。
(四)、参与制定城镇建设近期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五)负责对本地区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具体审查审批和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和规划验收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档案的收集、保存、查询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范围内村居民个人建房的审核、审批和核发《村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负责规划监察工作,办理涉及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八)承办县政府,县规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办公室。 负责宣传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传达落实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负责党建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日常工作;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催)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文秘、信息、保卫工作;负责人事、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和政协交办的议案和提案;负责局办公自动化
2、规划综合科。 负责拟定规划管理地方性技术规范、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协调各业务部门在管理工作中提出的相关技术问题;负责制定和下达指令性规划设计和规划测绘任务;负责组织各类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集镇、村庄规划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受理各类建设项目(市政项目除外)的选址工作,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初步审核《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初步审核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建设工程单体竣工验收,牵头组织规划工程的综合验收。
3、规划工程管理科。 负责受理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定位申请,提出定位查勘意见,参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负责建设工程单体竣工验收,参与综合验收;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4、法制监察科。 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建设单位和个人建设项目的巡查工作(不含个人建房);负责对违法建设(不含个人建房)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重大信访案件的调查,代表县规划局承办涉及城乡规划管理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履行调查、取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答辩、听证等有关法律程序,协助办理涉及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督查县规划局作出的各类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规划公示、公告工作,参与规划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2100433B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测绘与勘...
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质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肥东县
肥东县房产管理局成立于1997年7月 (前身为县房产管理委员会),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局办公室(信息中心)、人事科、房政科、财务审计科、档案室、房改科等科室,下设二级机构14个,现有干部职工200多人,其中35岁以下青年职工占70%,中级技术职称13人,初级技术职称39人,大专以上学历70多人。局建立党支部4个,党员100多人,团支部一个,团员30多人。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和住房制度改革及住宅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制定全县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和住宅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类公、私房产的权属登记、测绘、发证、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管理全县城镇房地产交易、商品房的预销售、房地产抵押、评估、中介、房屋租赁;培育、规范房地产市场,并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资质管理;参与商品房价格管理工作。
(四)管理全县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产业,盘活直管公房;负责落实私房政策。
(五)制订和编制城镇住房解危解困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解困房、廉租房、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优惠政策;监督、检查用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的各项资金。
(六)指导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工作;研究制订全县物业管理办法,并指导推进全县房地产物业管理。
(七)负责全县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实施办法,裁决拆迁纠纷。
(八)负责执行白蚁防治规程、标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工程的白蚁防治,核发白蚁防治合格证;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九)按照国家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有住房出售办法,并负责公有住房出售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房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的法制工作与行政执法监督,查处违法房地产交易、违法经营活动。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