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信贷是银行对房地产企业进行授信活动的总称。可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和房地产经营企业贷款两种。前者是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房屋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项目。
该种贷款多为中长期贷款。后者是银行向房地产经营、房屋维修、房屋装饰、房地产咨询等企业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购置经营用房地产、房屋租赁、房屋维修、房屋装饰、房地产交易以及有关经营活动。该种贷款多为流动资金贷款。
你好,房产税与房地产税的区别如下: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动迁居民建造的回迁楼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计税依据为销售同类不动产的市场价格。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按照契税政策规定,各种拆迁...
地产公司的收入确认时间一般以商品房结算,交付客户为时点确认收入。房子没完工可以确认收入,确认收入以后按照合同结转利润以及计算成本。房地产属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资大。为了筹集资金,房产销售往往采取预售方式...
信贷调整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信贷调整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房地产的“潜规则” 涉及房地产管理的各大部门之间的恩怨由来已久,我想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吧。下面基本 上是按照报建的先后顺序来说。 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 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 加上规划要点批复, 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 . 但是 ,这几样东西领取的先后顺序,非常的有学问。有经验的同志,一看这几样东西的发出 时间,基本上就可以判断出地块背后的故事。 这三样东西涉及到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旷日持 久的权力斗争。目前我国法律也没有很好的规范这个问题。 恩,简单的说一下,土地证由国土部门颁发,是土地权属证明,载明了土地用途及使用 期限(只是载明)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颁发,是核定土地用途及用地界线的法 律依据; 规划要点批复由规划部门颁发, 是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的法律依据, 如容积率啊 建筑密度啊停车位配置要求啊这些指标都在这个批复里体现出来, 包括
1月2.51万亿的新增人民币贷款创下历史记录,火热的信贷数据令市场高呼意外。
不过综合各方消息和分析来看,1月的天量信贷可能并非是暂时现象。根据德国MNI新闻社,尽管存在春假假期因素,但一些中国银行官员透露2月的新增信贷可能与1月一样强劲。
这一报道与国内多家券商的预计不谋而合。平安证券银行业研究团队判断,2月信贷仍可能一定程度上延续1月的强劲增长,但规模会有所收敛。
我们认为2月信贷仍可能一定程度上延续1月的强劲增长,但规模会有所收敛,主要原因在于:1)央行在1月中旬会议之后要求各银行上报了全年的贷款计划,但仍未对银行有明显额度指导和节奏把控。因此我们猜测银行上报央行的整体规模仍应在央行可接受范围之内。目前阶段政府对稳增长目标可能会更加重视,因此阶段性的信贷额度可能仍会维持适当宽松;
2)2月前半月预计贷款投放仍较多,但银行和银行在贷款投放上已出现了更大程度的分化。1月末由于额度投放过快,因此银行在贷款上仍有所控制,这使得有部分项目资金投放挪到了2月。但尽管以项目和基建配套资金投为主的银行信贷仍有明显的规模增长,部分1月新增贷款较高的银行在2月以来已明显感觉到新增信贷需求和储备项目的不足,伴随影响1月信贷一次性的因素的消退,后续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仍会存在。
华创证券调研也显示,部分银行2月新增信贷增长较1月同期基本持平甚至略有加快。
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大部分的商业银行在2月的新增信贷进程较1月同期加快,甚至有部分银行表示截止目前的新增人民币信贷量已超过2015年全年新增量的一半。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2015年的储备项目在一季度的集中投放。
国金证券昨天也在评论中预期,二月信贷增量仍然较高,不过春节后信贷冲锋已基本结束:
目前市场预期二月份至今的信贷增量仍然较高, 我们估计本轮信贷冲锋已基本结束,春节后增量锐减:市场化的企业信贷应当没有额外增量,储备的存量政府项目也应当基本释放完毕。
因此,1 月、2 月春节前是冲锋期,而 2月后半月、3 月份则是空档期。显性的看,2 月较高的数据在3 月上旬公布。
新增的信贷都去了哪里呢?华创证券认为:
目前来看在2015年“330楼市新政”之后,个人按揭贷比重在加大,个人和对公信贷比重大约1:1。在公司贷款中,基础设施类和服务业是两大主要对公资金去处,合计占比超过80%。经济转型之下,银行也逐步适应去产能新常态,对2016年信贷重点投放行业做了布局调整,除了基建占大头(主要是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电力热力)之外,服务业、文化产业正成为新一轮信贷投放重点行业。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央行的货币政策又重新进入“放水期”了呢?平安证券认为,央行的货币政策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
我们不认为央行的货币政策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大水漫灌式的放松预期可能回过头来看最终使得资本市场失望。据我们了解到,虽然央行今年未给予具体贷款额度,但银行已上报的16年全年的信贷计划应在央行的“合意”范围之内。换句话说全年的贷款额度可能略超市场预期,但并不会很多。1月贷款的大幅超预期也意味着只是原本“3322”的贷款投放向“4321”偏移。
不过,天量信贷也会产生副作用。海通证券宏观债券分析师姜超指出,在经济潜在增速下行的背景下,超发的货币未必会对经济有用,而极有可能推升通胀上行,形成滞胀。历史经验表明,中国狭义货币M1增速对CPI存在着高度的相关性,从时间看领先半年左右,因而当前的货币超增意味着年内通胀或持续回升。
姜超认为,货币显著超增,远超实际经济增长需要,意味着通胀上升和汇率贬值风险增加,也意味着无论加息或者降准等货币政策出台的可能性都在大幅下降,宽松货币政策或继续延后。
买方信贷的适用条件:出口买方信贷的费用相对较高
出口买方信贷的费用相对较高,影响业主采用此方式的积极性,因而增加了承包商的工作难度。卖方信贷采用政策性低利率(但商业银行采用市场利率),而出口买方信贷采用市场利率。
由于融资的风险主要由出口国银行承担,而不是由承包商承担,故出口国银行和进口国银行都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而且银行还会采用担保或同样起到担保作用的信贷协议、投保出口信用险等方式来转移风险。
对于那些经济效益不佳的项目,承包商希望采用买方信贷而将融资风险转稼给出口国银行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由于必须能够得到进口国银行为贷款提供的担保或者通过贷款协议而承担类似担保的责任。因此,进口国银行的信誉至关重要。那些偿还外债能力差的国家银行,或者虽然进口国偿还外债的能力较强,但进口商所选择的银行实力和信誉不够好,都将无法获得出口国银行的认可。此外,业主必须能够投保出口信用险。一是必须要有保险公司接受投保,这不仅要求业主要有能被保险公司认可的信誉,而且项目本身要有预期良好的效益;二是业主应能接受保费费率。而且业主要有足够的自筹资金。一是要向承包商支付规定比例的现汇(成套设备和其它机电产品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5%)。二是出口商品在中国境内制造部分,成套 设备及普通机电产品一般应占70%以上。这二点决定了承包商通过出口买方信贷能向业主提供的贷款最多只有项目的配套设备款的85%。一般说来,土建费、设备安装费、成套设备款的15%需要业主自筹。
出口信贷
设备出口国对其出口的设备提供利率补贴和信贷担保,鼓励出口国银行对出口商或设备进口国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出口信贷利率通常要低于国际上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
出口信贷一般不能获得设备价款的全额贷款,只能提供设备价款85%的贷款,其余15%由进口商经现金支付。
出口信贷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
买方信贷以进口商为借款人,可以通过进口国一家商业银行转贷,也可以不经过转贷。
卖方信贷以设备出口商为借款人。从设备的出口国银行取得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