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 科目一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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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 科目三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
一、考试目的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提高房地产估价人员的素质,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充分发挥房地产估价师在房地产市场管理中的作用,评价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估价人才,实现我国房地产估价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考试性质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是一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执业准入制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是国家设定的执业资格考试。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可以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获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表明已具备承担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的水平和能力。执业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经济师职务。
三、考试内容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共分为四个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四个科目全部合格即可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
各科目考试大纲的内容,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试内容中,掌握的部分约占60%,熟悉的部分约占30%,了解的部分约占10%。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免试条件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第七条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一)各省、市报名时间不同,具体时间请参看各地报名官方网站发的报名公告。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一般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
(三)免试科目人员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
(四)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各地的报名程序或有不同,应以当年当地报名通知中公布的为准!
初始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格的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单位意见书和相关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三)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
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 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经济、投资经济、房地产价格管理等。最快的方法是 你去问问培训机构 他们会明确给你答复。求给分采纳哈~
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科目包括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评估理论...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均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应通知考生自备。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为考生统一准备草稿纸。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201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科目:
科目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相关知识)
科目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科目三: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科目四: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试均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考生自备。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为考生统一准备草稿纸。
201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10月18、19日两天举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房地产估价师: |
||
10月18日 上午 |
0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10月19日 上午 |
0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房地产经纪人: |
||
10月18日 上午 |
0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
10月19日 上午 |
09︰00-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
经纪人考试的收费标准,分别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应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应上缴的考试费汇入指定账户。收费标准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条件,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为便于统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考试的情况,各地在上报报名人员信息时,应准确填写“国籍(地区)”栏目信息。
(三)为了更好地做好考务工作,保证考试安全,保持考场管理标准统一,各省的考点应统一设在省会城市,往年设立市级考点的省份应作相应调整。
(四)《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五)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六)考生进入考场,监考老师要仔细核查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指导考生在答题卡或答题纸的指定位置正确填涂准考证号和姓名。监考人员应在考场记录单上认真填写缺考人员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在对应答题卡上填(涂)写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和缺考标志。监考人员不得将“缺考”或“违纪”章加盖于答题卡填涂信息的区域内,以免影响阅读答题卡。
(七)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目 录
第一部分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第一章 房地产业
第二章 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
第三章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五章 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六章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七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
第八章 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九章 物业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十章 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
第十一章 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政策
第二部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第一章 房地产投资与投资风险
第二章 房地产市场及其运行规律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程序与管理
第四章 房地产市场调查与分析
第五章 现金流量与资金时间价值
第六章 经济评价指标与万法
第七章 风险分析与决策
第八章 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
第九章 房地产金融与项目融资
第十章 物业资产管理
第三部分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第一章 房地产估价概论
第二章 房地产及其描述
第三章 房地产价格和价值
第四章 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
第五章 房地产估价原则
第六章 市场法及其运用
第七章 成本法及其运用
第八章 收益法及其运用
第九章 假设开发击及其运用
第十章 长期趋势法及其运用
第十一章 地价评估与分摊
第十二章 房地产估价程序
第四部分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第一章 房地产估价报告写作
第二章 各种类型房地产的估价
第三章 各种目的的房地产估价
第四章 房地产市场分析与项目评估
第五部分 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第一章 规划知识
第二章 环境知识
第三章 建筑工程知识
第四章 工程造价知识
第五章 房地产测绘知识
第六章 经济学知识
第七章 金融知识
第八章 证券知识
第九章 保险知识
第十章 统计知识
第十一章 会计知识
第十二章 法律知识
第十三章 拍卖知识
一、合格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向各地发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成绩数据和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年 份 |
1993 |
1994 |
1995 |
1997 |
1998 |
1999 |
2001 |
人 数 |
140 |
206 |
2519 |
4120 |
3536 |
3455 |
3580 |
年 份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人 数 |
2797 |
5973 |
1543 |
3217 |
3128 |
1612 |
933 |
年 份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人 数 |
1775 |
2516 |
2221 |
1953 |
2513 |
2678 |
2343 |
年 份 |
2016 |
2017 |
2018 |
||||
人 数 |
2347 |
2803 |
3982 |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10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共5本: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房地产案例与分析》《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从1995年开始实施,每两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定于当年六月的第一个周六休息日。首次考试时间定于1995年9月5日、6日举行。报名时间为95年5月2日至5月30日。
1995年首届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录取工作结束.建设部、人事部1995年12月22日在北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实际参加考试的1.6万人中,有2898人被录取,他们经过注册登记后,将成为我国首批经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房地产估价师.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干1993年正式建立了我国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并在1993、1994年采取认定的方式认定了两批共346名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过关必读》是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名师辅导用书。
内容介绍
《2012年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析(第6版)》主要内容包括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及估价相关知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等,为全面提升考生应试能力,提高考试通过率,做到知己知彼,百战殆,《2012年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析(第6版)》汇编了2005~2011年28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真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点击链接进入2013版 :
2013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析
2100433B
同时,为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读者提供了“全真练习题”,对照重点复习,就形成了一个动态的课堂,犹如参加一次精讲面授,有如身临其境的感觉,实际效果会远远超出面授。本研究室集中了大批经验丰富,参加过各种执业资格考试辅导以及考试相关工作的专家学者。《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过关必读》作者则全部具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命题经验,也具有丰富的房地产估价实战经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过关必读》是作者长期经验的积累。希望通过《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过关必读》为广大读者顺利通过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提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