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防城港市防城区交通运输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防城港市防城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协调等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上级重要决策、批示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二层机构的人事、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责局机关及局二层机构局管干部的宣传、教育、监察、计划生育、党务工作。
(二)防城港市防城区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股。
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行业审核和后评价工作;提出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公路、水路、交通战备规划和重点目标保障方案,并组织监督相关工作的落实;承担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地方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的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审查、审批有关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施工许可;承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审查公路、水运工程重大技术方案、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公路养护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与预测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灾害预防及公路、水路工程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局民兵应急分队工作。
防城港市防城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防城港市防城区交通运输局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防城港市防城区交通运输局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防城港市防城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四)防城港市防城区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防城港市防城区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公路路政、航政管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防城港市防城区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区公路养护管理和养护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地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专业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实施公路养护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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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原区交通局的职责、原建设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区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互相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所辖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以广西防城区滩头村撂荒土地为研究对象,通过GIS定位分析及实地调查采样,结合撂荒地的区域位置及自然条件,对研究区主要因子交通情况、水文情况、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以及土壤速效养分氮磷钾进行分析,利用单因子评价及土地潜力分析,结果表明,该区域适宜性等级为N(不适宜),限制因子主要是不稳定因素速效钾。最后,依据土地潜力级划分以及影响因子的重要程度提出可行性建议,本研究将对防城区撂荒土地的复垦及规划提出理论依据。
防城港市2015年1月信息价是防城港市地区2015年1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防城港市2015年1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防城港市港口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防城港市港口区交通运输局承担涉及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防城港市港口区交通运输局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区农村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防城港市港口区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区农村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四)防城港市港口区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区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农村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监督管理农村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承担农村公路、水路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审查农村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五)防城港市港口区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管责任。
(六)防城港市港口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国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按有关法律规定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筹交通项目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七)防城港市港口区交通运输局指导全区农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防城港市港口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防城港市防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路
邮政编码:538021
防城港市港口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