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防护林带 | 外文名 | Shelter belts |
---|---|---|---|
别 名 | 林带 | 定 义 | 具有防护作用的树行 |
分 类 | 条状和网状 | 所属学科 | 生态科学 |
防护林带按防护要求和作用,分为防风固沙林带、农田防护林带、草原防护林带、护岸林带、护路林带、海防林带、防污林带等多种类型,每种林带具有不同的防护作用和特点。如防风固沙林带,系在风沙危害严重地区为防治流沙和改造沙地而营造,其作用在于降低风速,固定流沙;护路林带是在铁路、公路沿线两侧为保护铁路、公路,减轻或避免风沙、暴风雪、暴雨冲刷、泥石流、滑坡等危害,具有保护路基,美化路容,改善道路环境等作用;护岸林主要用于固持河川岸滩,防止堤岸受水流冲刷侵蚀而崩塌等。每种林带应根据不同的防护要求进行选择和配置。
如农田、草原防护林带,一般采用乔木和灌木相混交或乔、灌、草结合的方式营造,由主林带和副林带组成,并按一定的距离和方式构成网状林网体系,主要起调节气候、防治灾害、改善环境、保障农牧业生产等作用。
林带结构是指林带树冠上下组成层次、宽度、纵断面形状、枝叶状况、密度和透光状况等的综合情况而言。不同结构的林带,具有不同的透风性,其透风性的大小通常用疏透度和通风系数两种方法表示。一般按照林带疏透度的大小和不同层次疏透度的差异,可将林带分为紧密结构、疏透结构和通风结构三种类型。不同结构类型的林带,其树种选择搭配和适宜防护对象不尽相同,产生的防护效应各有正负。
①紧密结构多由乔木和灌木搭配成多层林带,上下带很紧密,透风系数0.3以下,可在背风林缘附近形成一个隔绝区。这种结构的优点:近距离内防风效果大,一般距林带5倍树高范围内,平均风速为旷野风速的25%。因此,最适宜在水土流失严重地段,公路两侧,草场保护等采用。缺点:有效防护距离小,风沙严重时,易在带内和林缘的静风区内引起淤沙,在带间发生削地现象,形成“牛槽地”,造成耕作不便和减产的不良后果,所以农田防护林不宜采用这种结构。营造紧密结构类型的林带,采用乔灌混交类型,以形成复层林冠。当地成功地采用了杨树与沙棘行间混交类型,可形成理想的紧密结构,防护作用持久稳定。
②疏透结构林带一般是由较少数的乔木两侧备灌木组成,这种结构在林木有叶期枝叶从上到下都有疏透度较紧密结构大,其疏透度为0.3~ 0.4,透风系数0.3~ 0.5,约有50%的气流可从带内通过,这种结构与紧密结构相比,防风距离较远,防风总效果在5倍树高距离内虽然较差,但在5倍树高以上的距离则大得多,而且不会在带内和林缘引起大量淤沙造成“牛槽地”。由于当地风沙危害严重,营造农田防护林带,采用疏透结构最好。
③通风结构类型林带,因在当地防治风蚀效果不好,基本不采用。
防护林带耗水作用
林带排水作用是因其耗水作用强而产生的。显然,只有当林带耗水(蒸发蒸腾)强度大于农田作物耗水强度时,才会形成农田较林带高的地下水面线。据王义忠、王庆在前述科研报告中测算,一条长1000m、宽18m的主林带的全年耗水量约2~2.5万立方米,约相当1000~1400mm。李银芳等曾对防护林进行了灌溉试验及耗水分析,相对不同的灌水试验处理,林地耗水量变化在135mm(不灌水)~1500mm(充分灌水)。
对林木的耗水可建立机理性的SPAC模型,对林带-农田-林带可建立农田、林带腾发条件下的二维土壤饱和-非饱和流模型。应用模型可以模拟已知腾发条件下的土壤水分及地下水位变化,反之也可由已知土壤水分及地下水位变化反求农田及林带的腾发量。应用模型分析,需要有土壤水分运动的相关参数,且灌水符合模型设定的要求。在这方面还要有深入的工作,但也不失为可用的研究和分析方法。
这个是沿海的防护林。
【1】三北防护林对防治沙尘暴的直接作用主要是减弱动力。虽然大气环流形成的大风不是人力所能消除的,但是通过加强林草植被建设,可以减弱地表风速,达到减轻沙尘暴的效果。这是三北工程的直接功能。最根本的是通过...
沿海防护林在防风固沙,保持水土,保护农田、村庄免受或减轻台风造成的损失,调节气候,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还为沿海居民提供用材、薪炭和经济林果等。
防护林带主要树种
一般情况下,要求主林带走向垂直于主害风方向,副带垂直于主带。若在不影响林带防风作用的前提下,尽可能和自然地界(如河流)和现有土地边界(如地形、地物、道路、田界、渠道等)一致。在坡地和低洼地形,为防止雨水冲刷,保持水土,林带需要沿等高线设置。在地形起伏不平的地方,为发挥最大的防护效果,林带应沿分水岭和较高的部位设置。所以在具体规划设计中,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既要防止单纯垂直、等距和同一规格的机械网格,切断耕地、渠道,形成三角地,又要防止随弯就势不注重带向的两种偏见。实验证明,偏角在30度以内,防护作用减低不大,但超过45度时,效果显著降低。故在设计时允许带向和主害风向有一定的偏角,由于本区春季4、5月份和秋季9、10月份风害最严重,风向为稳定的西北风或偏西风, 因此设计各种林带的走向基本只考虑这一害风方向。
防护林带能够有效治理风蚀,主要是通过改变风这一主导因素的作用来实现的,其减蚀的基本原理是林带能有效降低风速。一般当风遇林带后,首先由于林带的屏障阻碍便消耗部分动能,使林带附近风速降低,气流密度加大,迫使部分气流由林带上方越过,并与树枝摩擦减弱能量,另一部分气流进入林带后,也改变原来的结构,原来较大的涡流,被林带的空隙过滤,分散成许多方向和大小不同的小涡旋,它们彼此相互摩擦,并和树枝、叶、干摩擦而消耗了能量,从而消弱了风力,降低了风速。林带降低风速的一般规律是距林带越近,作用越显著,随着距离的增加,防风作用逐渐减小,达到一定距离后,则恢复到原来的速度,所以林带降低风速的范围和效率是有限的。据大量观测资料表明,林带的有效防护距离一般为林带高度的10~ 20倍,在此范围内平均降低风速25%~ 35%。
由于风速的降低,风力的减弱,既可有效调节空气与土壤温度,减少冻害,延长无霜期,利于作物生长;还可以提高空气湿度,减少蒸发量,降低干旱天气出现的频率,从而有效地改善了小气候。同时由于林带的防护,风力减弱,不仅肥沃的表土不会被风吹走,而且空气中含有细小的土壤容易落淤,从而改善了土壤的物理性质,提高了土壤的肥力。因上述作用,农田防护林带还可明显地起到护田增产功效。实践证明,科学合理营造防护林带能有效治理风沙,减轻风暴、干旱、冻害等灾害性天气的危害,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也为有效发挥各项农业措施的作用创造条件。
两侧有林带新疆杨树,沙枣的条田,形成自农田中心向林带中心的地下水位降落曲线。林带-农田-林带与排水沟一农田一排水沟的地下水面线类似,表明林带的生物排水功用明显。
林带的排水作用强弱和林带的特性(树种、树令及株行距)有关,也和土壤质地有关。在牌楼农场当地土质及主干林带的条件下,林带中心地下水位埋深可达2.5m,对地下水位影响强烈的距离约50rn,灌水后5天内农田中心地带地下水位可下降约1.4m。
叶尔羌灌区牌楼农场共有耕地约4.5万hm2,其中林地(防护林、片林及园林)约1万hm2,占耕地的22%。该农场的实践表明,当林木复盖率达20~25%时,在无明沟排水条件,地下水位长期稳定在地表2m以下。该农场是利用防护林带进行生物排水的典型。
防护林带的规划设计及营造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其规划设计及营造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影响防护效能的大小。因此营造之前,首先必须搞好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要紧紧围绕区域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布局,以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求得良好的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坚持为农牧生产服务方向,做到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山水林田路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合理确定林带的结构、走向、宽度以及网格的大小,以求达到最大的防护效能。防护营造必须根据规划设计要求进行,造林前要细致整地,并通过选择适宜的树种、造林方法、造林时间、栽植密度以及混交林中树种搭配等,都是营造防护林带,促其早日成林生效的重要环节。在植树时还要求拉线定点,使林带株行整齐规格,提高营造质量。根据当地风沙危害及其造成土壤侵蚀的不同情况,主要确定以下五种不同治理模式的防护林带,即农田防护林、盐碱性荒滩防护林、荒滩荒地防护林、河滩防护林、荒坡低洼地防护林。这几种不同模式的防护林带在规划设计和营造技术上各有异同。 2100433B
采伐更新本来是林业生产的常规性技术工作,无需多议。然而,对江南平原地区平原绿化工作而言,林地的更新改造却有些新的难点:一是平原地区经济相对比较发达,人口居住集中,劳力多土地少,耕地复种指数高,有"寸土寸金"之说。所以,现有林带不可能划出专用土地造林,而是利用路、渠、河、堤两侧的闲散地而营造起来的单行或多行林带,冠窄带狭,株行距均
为了探明塔里木沙漠公路防护林带咸水灌溉土壤入渗特性,在塔里木沙漠公路防护林带内选取5种不同种植年限的土壤,并取3种不同矿化度水,应用Guelph入渗仪测定土壤水分入渗过程,并进行模型拟合与分析。结果表明:不同种植年限对土壤初始入渗速率、饱和导水率有显著影响,尤其是0-10cm,10-15cm层土壤,随着种植年限增加土壤初始入渗速率、饱和导水率呈减小趋势。咸水灌溉条件下,土壤饱和导水率较淡水大。不同深度土壤入渗特性有差异,表现为25-40cm,40-60cm层土壤饱和导水率较其他层大。用常用的入渗模型对入渗过程进行模拟,可以发现通用经验模型对研究该区域土壤入渗有最好的适用性,Kostiakov模型也较适用,Horton模型在该区域土壤入渗研究中适用性相对较差。
防护林带根据其防护特点,分为防风林带、农田防护林带、草原防护林带、护岸林带、护路林带、海防林带等多种类型,每种林带具有不同的防护作用和特点。防护林带根据其组成形状分为条状林带和块状林带两大类,条状林带主要有高速公路、铁路、公路、江河道两侧20-50 米甚至更大范围内的绿色走廊,保护铁路、公路,减轻或避免风沙、暴风雪、暴雨冲刷、泥石流、滑坡等危害,具有保护路基,美化路容,改善道路环境等作用;块状林带主要为公(铁)道路、河道、海滩、城市外围等成片块状的林地,主要起调节气候、防治灾害、改善环境等作用。
第一条 为加强环城防护林带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环城防护林带营造、抚育、管护和更新的管理。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环城防护林带(以下简称林带)是指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带建设规划,在中环公路两侧各50米宽地带营造的防护林。
林带含沿中环公路村屯、企事业单位、机关、驻哈部队造林绿化用地及其林木。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林带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财政应当给予必要的扶持。
林带管理应当注重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 本条例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林带管理工作。
规划、土地、农业、建设、水利、科技、环保、交通、公安、财政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林带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林带的义务和制止、检举损害林带行为的权利。
第七条 在林带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林带建设规划;确需变更的,应当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对中环公路两侧各50米宽尚未造林的宜林地,除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外,应当纳入林带建设规划。
第九条 林带用地属永久性林业用地。对林带按特种用途林进行管理。
第十条 林带用地权属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林木归营造单位或者个人所有。
第十一条 对林带可以实行承包经营。具体办法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对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规定承包经营的林带,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核发《林权证》,确认林带用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
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可以继承或者转让。
第十二条 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林带营造的组织领导工作。
沿中环公路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企事业单位、机关和驻哈部队,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和时间完成林带营造任务。
林带造林保存率:松、柏树达到85以上,杨、柳树和花灌木达到90以上,果树达到95以上。
第十三条 在林带上尚未按照规划造林的地带,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规定标准和期限完成林带营造任务。
第十四条 林带抚育实行质量管理。林带抚育的质量标准,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逐级建立林带抚育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
第十六条 林带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对林带进行抚育,不得弃管撂荒。
在林带内可以实行林菜间作。间作中应当留出树木正常生长所需要的地面和空间,不得间作高棵、藤蔓作物和其他有碍树木生长的植物。
第十七条 对林带的抚育间伐应当进行弱度或者中度间伐,不得进行强度和极强度间伐。
第十八条 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科研、技术推广机构和林带经营者,对林带抚育进行科学研究,推广使用新技术,提高效益。
第十九条 依法享有林带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林带用地的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确需穿越林带开辟通道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征用林带用地。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确需穿越林带开辟通道占用、征用林带用地的,经市规划部门定点,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程序报批。
占用、征用林带用地的单位,应当制定保护林木和造林绿化方案,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监督实施。
占用、征用林带用地的单位应当按一般林地五倍向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按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林带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放牧、砍柴、烧荒、堆放物料;
(二)取土、挖砂、建坟、建设建筑物;
(三)折枝毁树,在活立木上剥树皮;
(四)机械耕作毁树;
(五)盗伐、滥伐林木;
(六)施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七)排放污水,倾倒废弃物;
(八)其它毁坏林带用地和林木行为。
第二十二条 林带经营者应当在林带外缘内侧开挖保护边沟。
第二十三条 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组织林带经营者做好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
第二十四条 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带沿线乡(镇)林业工作站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林带管理档案。
第二十五条 林带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林带管护组织,划定林带管护责任区,订立管护公约,落实管护责任。
第二十六条 林带的乔木更新采伐应当在过熟期进行,果树和花灌木的更新应当在衰老期进行,不得提前。
第二十七条 在林带抚育间伐和更新采伐前,林带经营者应当提报采伐申请,由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设计,经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在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采伐。
第二十八条 对更新采伐迹地应当在采伐后的第一个植树造林季节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第二十九条 林带更新采伐和更新造林结束后,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对采伐作业质量和造林面积、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签发采伐作业质量合格证和更新造林验收合格证。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擅自改变林带用地用途的,责令限期恢复,并处以改变林带用地用途面积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
(二)未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不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面积、株数和采伐强度采伐林带林木的,责令停止采伐,补种树木,并处以采伐面积每平方米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时间和标准完成林带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任务的,责令限期完成,并处以更新造林所需费用罚款;在责令期限内未完成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代为更新造林,更新造林费用由林带经营者承担。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标准和期限完成林带营造任务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代为营造,营造费用由林带经营者承担,并可处以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以下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对林带进行抚育的,责令限期抚育,逾期未抚育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代为抚育,抚育费用由林带经营者承担,并处以抚育面积每平方米1元以上3元以下罚款;对林带弃管撂荒的,收回林带经营权,另行转包。
(三)在林带内间作高棵、藤蔓作物和其他有碍树木生长植物的,责令限期铲除,逾期不铲除的,强制铲除,所需费用由林带经营者承担,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四)在林带用地内堆放物料或者倾倒废弃物的,责令清除,并处以堆放或者倾倒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五)在林带用地内放牧、砍柴、烧荒的,责令停止,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六)在林带用地内建设建筑物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以料抵工,并处以占用林带用地面积每平方米25元以上75元以下罚款。
(七)在林带用地内取土、挖砂、建坟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毁坏林带用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80元以下罚款;致使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八)盗伐林带树木的,缴回所盗树木或者没收违法所得,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并处以盗伐树木损失10倍罚款。
(九)折枝毁树或者在活立木上剥树皮、机械耕作毁树的,责令停止,并处以毁坏树木每株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造成树木死亡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树木损失5倍罚款。
(十)向林带内排放污水、施用剧毒或者高残留农药的,责令停止,并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树木死亡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树木损失5倍罚款。
(十一)未按照规定开挖林带保护边沟的,责令限期开挖,逾期未开挖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代为开挖,开挖费用,由林带经营者承担,并处以开挖保护边沟所需费用20罚款。
(十二)未按照规定进行林木病虫害除治的,责令限期除治,逾期不除治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代为除治,除治费用由林带经营者承担,并处以除治面积每平方米0.1元以上1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五条 使用的罚款票据和所罚款项的处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类别)
“如果民勤绿洲被沙漠吞噬,古丝路黄金通道河西走廊可能被拦腰斩断。”
民勤县连古城沙生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站长陶海璇所说的民勤绿洲,位于河西走廊东北部的,是中国重要的沙尘暴策源地之一。
甘肃民勤东西北三面被中国第三大沙漠巴丹吉林和第四大沙漠腾格里沙漠包围,近九成面积为“沙漠和荒漠化”。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石羊河上游来水量减少,进入民勤的地表水锐减,加之当地超采地下水灌溉,荒漠不断扩张。
民勤绿洲就像一把插进沙漠里的梭子,阻截了两大沙漠在此合拢的“企图”。
记者到访此地时正值隆冬时节,声势浩大的民勤绿洲秋冬压沙工作结束不久,包括草方格技术在内的多种治沙工程进一步向沙漠深处推进,当地408公里的风沙线上已形成300多公里的防护林带。从空中俯瞰,犹如一座“绿色长城”立于沙漠。
在民勤青土湖一人多高的茂密芦苇荡里,陶海璇对记者说,从沙口建起这处“新绿洲”殊为不易。
“以前沙丘与农田紧密相接,一场大风过后,地里庄稼会被打死,道路、电力设施以及周边工业生产都会受到影响和威胁。”陶海璇说,有些农田被流沙埋掉了,一些临近沙漠的农户因不堪风沙侵扰而被迫背井离乡。
陶海璇说:“眼前这片一望无际的芦苇,在以前就是寸草不生的沙丘。”
进入21世纪,中国官方对民勤生态治理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始于2007年的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工程实施,当地持续推进大规模节水、治沙、造林、防污等,地下水位停止下降,局部区域开始回升,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干涸半个世纪的青土湖不仅重现波光,并于今年形成逾25平方公里的水面,地下水位增加1米,形成106平方公里的旱区湿地。
陶海璇说:“自2010年以来,已累计向青土湖下泄生态水量1.8亿立方米以上,这相当于两个亚洲最大的沙漠水库红崖山水库的水量。”
甘肃民勤正在告别“风沙肆虐”的昔日景象。生态的持续改善亦让长期饱受“沙害”的农户生活悄然发生了变化。
去年,52岁的农民李毅和同村数十农户筹资在距离青土湖数公里之外的沙地上建起一座生态园,让沙漠边缘的民众也能体验到“四季如春”,并在周边配套了一批养殖、种植基地,以供应餐桌上的“绿色食品”。
李毅说表示,过去由于生态环境恶化,沙漠边缘的自然条件相当恶劣,时常为一顿饱饭兴奋一天,为一身新衣自豪一年。现在饮食、居住、网络等条件都和城里人有一比,尤其是绿色环境更能让人身心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