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恩施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 发布单位 | 恩施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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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
2.本部门文件;
3.财政信息;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部门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恩施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申请;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贯彻落实《恩施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压缩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实行“151015”工作机制。即收到依申请公开1个工作日(当日)内与申请人联系沟通,确定依申请公开签收时间,反馈其申请获得信息的状态; 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行办理、补正后办理等情形的回复; 10个工作日完成协同办理情形的回复; 15个工作日完成会商、需要征求第三方或其他机关意见、延期办理情形的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恩施市应急管理局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向必仲,办公室为政务公开责任科室,责任人余昌丽。
办公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华家坪综合办公大楼
基本包括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未开工前的准备,包括预案编制、人员培训、物质准备)。二、实施阶段(应急事件发生,按事先准备的预案实施应急反应)。三、对应急事件处理的总结。
应急管理,特种作业,理论学习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学习的。学习也必须要制定一定的学习计划,按计划来进行学习。第一、要制订好学习计划。要正确利用好每天、每时、每刻的学习时间。平时,同学们要养成这样一种习...
源地保护力度,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发行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定向债券。加快西江流域重点江河和大中型水库库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省界水质监测和入河...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根据《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xx 年应急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 xx 年应急管 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落实了全市 xx 年应急管理工 作会议精神,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 为组长, 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 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 理工作领导小组,印 发了《 xx 年全市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 方案》,全 面部署了 xx 年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落 实了领 导负责人员配置,明 确了相关机构的职责分工,局 行政办公 室具体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应急事项,办公室主任 负责应 急管理日常工作。重 点做好了 3 项工作:一 是完善了各类应 急预案,建 立健全了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置细则,整 合了 应急队伍人员配置;二 是强化了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确 保各 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好应急设施的维护和检测工作,
电 梯 应 急 管 理 预 案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梯作为一种重要的垂直交通工具越来越离不 开我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范了 电梯的安全管理,要求电梯的使用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在一 旦发生停电、电梯故障、火灾、台风、暴雨、恐怖袭击以及地震时,对轿厢内 的被困人员实行快速的施救,电梯轿厢内被困人员也应了解求救的方法和自我 保护。本电梯应急指南,旨在帮助人们应对电梯紧急情况,避免因恐慌、非理 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一、乘客被困在轿厢内,应采取求救和自我保护程序 ①被困乘客应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根据电梯内的提示使用救援提 示进行报警; ②被困乘客应远离轿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口,不要在轿厢内吸烟,保持安静, 听从管理或救援人员指挥。 ③被困乘客在解救人员到场前不可敲、撬轿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可将身体的
1.市场监管局领导及分工情况;
2.市场监管局部门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
3.市场监管局文件;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申请;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贯彻落实《恩施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压缩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实行“151015”工作机制。即收到依申请公开1个工作日(当日)内与申请人联系沟通,确定依申请公开签收时间,反馈其申请获得信息的状态; 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行办理、补正后办理等情形的回复; 10个工作日完成协同办理情形的回复; 15个工作日完成会商、需要征求第三方或其他机关意见、延期办理情形的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为恩施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袁勇。市政府办信息股为政务公开责任科室,责任人程旭。
办公室是本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04号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恩施市财政局以下信息:
1.市财政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
2.市财政局文件;
3.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4.市财政局人事任免;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恩施市财政局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恩施市财政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申请;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贯彻落实《恩施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压缩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实行“151015”工作机制。即收到依申请公开1个工作日(当日)内与申请人联系沟通,确定依申请公开签收时间,反馈其申请获得信息的状态;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行办理、补正后办理等情形的回复;10个工作日完成协同办理情形的回复;15个工作日完成会商、需要征求第三方或其他机关意见、延期办理情形的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为恩施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袁勇。市政府办信息股为政务公开责任科室,责任人程旭。
恩施市财政局办公室是本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施州大道51号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以下信息:
1.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
2. 相关文件;
3.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4. 人事任免;
5.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恩施市投资建设服务中心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恩施市投资建设服务中心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申请;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贯彻落实《恩施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压缩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实行“151015”工作机制。即收到依申请公开1个工作日(当日)内与申请人联系沟通,确定依申请公开签收时间,反馈其申请获得信息的状态; 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行办理、补正后办理等情形的回复; 10个工作日完成协同办理情形的回复; 15个工作日完成会商、需要征求第三方或其他机关意见、延期办理情形的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为恩施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袁勇。市政府办信息股为政务公开责任科室,责任人程旭。
市投资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是本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六角亭办事处松树坪安置小区一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