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推动水利系统各单位开展理论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讲,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要求,健全定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隐患排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监管干部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2.落实水利系统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考核,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能力建设。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企业在一定范围内公告风险主要内容、防控措施、防控责任制度。2021年底前各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排查方法和处置整改措施。全员参与自主排查、自改自报,及时向水利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实现企业全方位、各环节、全过程隐患有效排查治理。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规定,监督企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大力推进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3年建设任务,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针对企业现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周延性、缺失性分析评估,有针对性修订完善。
(二)重点开展3项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确保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对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进行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健全完善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监测报警设备,提高安全条件;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
2.消防安全整治。一是推进“三大”主体消防责任落实。完善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健全消防工作考核、约谈、督办、通报等机制,深化火灾事故延伸调査,从严倒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推动落实各单位、各部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和安全防范。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3.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抓好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双重预防各项工作。摸清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状况,督促企业开展常态化特种设备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二是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规范化建设,推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制定实施“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个操作人员,落实特种设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继续深化4项行动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动。一是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以高危行业企业中的在岗职工、新上岗员工、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鼓励高危企业员工通过培训提升安全技能,力争三年内将高危行业企业的在岗员工全部轮训一遍。二是开展安全培训检查行动。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高危行业三类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继续教育等情况进行检查。
2.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一是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突出精准执法,找准薄弱环节,立足防范事故,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査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做到执法全过程、全信息记载,可回溯、可共享。三是加大查处涉及重大危险源或风险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或风险管理监管,利用在线监控技术,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靶向执法”。
3.安全生产媒体宣传行动。一是开展主题宣传。充分利用各信息平台宣传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及开展情况,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更好实效。二是开展公益宣传。利用宣传栏、广告标语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传递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4.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行动。一是按照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做好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修订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本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预案编制修订任务。二是发挥应急演练示范效应。在三年行动期间,每年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练。
三、进度安排
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上旬)
制定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逐级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基层各单位和各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中旬至12月)
各单位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挂牌督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通过推广成功经验,强化安全保障,强化追责问责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让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单位要逐月按方案组织实施,分季度、半年、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并报送市局建设监督和农电股。 2100433B
“打非治违”专项 实施方案 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BT一标长生桥站 2012年4月18日 “打非治违”专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渝办发[20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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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汛期 防汛、防雷、防暑降温活动实施方案 公司各部门、班组: 为了加强2012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严防暑期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员工汛期安全防患意识和防汛、防、防中暑等应急救...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方案★ 目 录 一、 编制依据 二、 工程概况 三、 指导思想 四、 总体要求 五、 组织机构 六、 安全生产整治时间 七、 整治目标 八、 安全生产大整治的主要内容 九、 检查和整治重点内容 十、 实施措施 10.1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体系 10.2隐患排查整改 10.3切实加强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实施步骤 11.1自查自纠阶段 11.2检查整治阶段 11.3复查阶段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方案★ 一、 编制依据 工程设计图纸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增城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1 / 8 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 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突出水利 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 任,保持了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将 2013 年的安全生产工 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1、2013年,我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态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特 大事故,以及人员伤亡事故,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2、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台 帐完善。 3、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考评、有总结。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召开全市水 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结合
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4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副主任李豪文表示,近些年来全国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好转。煤矿作为高危行业领域又比较特殊,特殊性表现在煤矿的瓦斯、煤尘、火灾、顶板、冲击地压等各类灾害突出。李豪文表示,三年行动计划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调、二提、三监管。“一调”就是加大煤矿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近三年来,进一步梳理了年产量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分类进行处置,加大淘汰关闭力度。三年之后,到2022年全国大型煤矿的占比将达到70%以上 。
2021年3月19日,国务院安委办和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深入分析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安排下步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重点工作,并对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攻坚任务措施落实作出部署。
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0年4月2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情况。
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片以专家解读、系列访谈和案例分析等方式,全面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系统解读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专题片制作完成并报审后,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各级安委会要制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到2022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字数限制,详见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