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道真自治县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 性 质 | 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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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通过时间 | 2004年9月6日至9月15日 |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力推进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促进全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县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消防规划和公共设施建设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时间:2004年9月6日至9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各自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具体目标,制定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保障措施,及时召开辖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工作会议,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现状认真调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及存在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报县消防大队和县政府办公室。 (二)落实整改阶段(时间:2004年9月16日至2005年1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针对本辖区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各自实际提出整改措施及完善意见,督促本辖区单位按照达标期限狠抓落实,确保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落到实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时间:2005年1月21日至2月2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完成上述工作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资料,做好全县消防规划编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消防队伍专项检查和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解决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以人为本理念,高度重视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把此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成效。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重点解决城镇消防规划编制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不配套,社会消防组织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在进行项目审批时,必须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坚持国家建设标准,杜绝不符合城镇消防规划项目开工建设,全力推进全县消防工作。 (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作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年内完成工作任务:一是要结合县城区实际,完善县城区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区域,在人口密集区域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增设消火栓。二是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各类违章建、构筑物必须拆除。三是加强现有的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增配基本的个人防护装备建设,不断提高消防灭火救援能力。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行业管理、单位负责、消防监督、群众参与”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三)抓住重点,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采取措施弥补分共消防设施建设“欠账”问题,做到不欠“新账”。要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账,快补旧账,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原则,建立公共消防设施管理长效机制。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机制。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消防队伍建设具体办法,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提供保障。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其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切实提高城镇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全县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再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 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赵建新(县公安局局长)胡洪信(县建设局局长)张九华(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程孟银(县水利局局长)秦正祥(县电力局局长)王成勇(县城管局局长)汪纪伟(县建设局副局长)杨武志(县电信局副局长)贺应寿(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贺应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建筑消防设施分类:(一)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二)消防给水设施:包括消防水池、水箱或增压设施、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水泵接合器、室内...
2012年2月13日下午,江苏省淮安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主城区老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建设事宜。淮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规划局、公安局、消防支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清河区政府、清浦区政府、淮阴区政府、供电公司、有线电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淮安市政府副秘书长汤正明主持。
一、提高对加强测绘工作的认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县测绘事业发展
1.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意义。测绘是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保障,有利于准确掌握我县县情和提高管理决策、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测绘工作,全面提高测绘保障服务水平,对于深入贯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客观分析全县测绘工作的基本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测绘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仍然存在基础测绘投入少,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特别是大比例尺地图及数字化产品短缺、基础测绘成果更新速度慢、测绘公共服务水平低、测绘统一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制约和影响了我县测绘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保障安全、高效利用;科学推动、服务为本;完善体制、强化监管”原则,全面提高测绘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加大基础测绘工作力度,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1.加快基础地理信息测绘采集、加工及更新步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测绘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落实基础测绘工作经费,按照《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开展基础测绘项目的实施工作。到2010年,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和重点地区1:2000、1:1000、1:500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
2.加快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快实施基础地理信息空间框架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构建统一、标准、权威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平台,为社会各领域提供基础地理信息和产品服务。按照“边建设、边应用”原则,切实提高测绘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保障服务能力。
3.培育和发展地图市场。加强公益性地图的统筹编制出版,建设和管理好县级公益性地图市场,推进县、乡行政区划挂图的更新编制与出版。大力支持开发适应我县交通、旅游、商务、物业管理、文化生活和娱乐等方面的地图新产品。引导和支持基于基础地理信息的电子商务、智能交通、现代物流、个人移动等新兴地图产业的发展。
三、认真执行测绘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加强测绘统一监管
1.完善地方性测绘政策规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出台加强测绘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大对测绘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争取全社会对测绘工作的广泛了解、关注和支持,为测绘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强测绘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依法执行测绘项目备案和测绘成果资料汇交制度。提高测绘成果资料管理及提供应用服务水平。加强测绘成果的保密使用监管,完善涉密成果提供应用、使用、保管与销毁制度。依法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实施测量标志委托保管制度,推进测量标志有偿使用,逐步建立权责利相结合的测量标志管理机制。
四、加大支持力度,保证测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完善测量绘行政管理体制。按照“基本统一、主体合法、职能落实、事权清晰”要求,科学合理的确定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职责。配置与机构、职责相适应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确保基础测绘、测绘资质、测绘标准、测绘产品质量、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测绘成果提供和使用等监管职能到位。
2.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测绘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在基础测绘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基础测绘规划实施管理。将测绘工作特别是基础测绘经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建立基础测绘投入更新机制,切实加强测绘监管。
3.建立健全基础测绘财政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基础测绘经费、测绘公共服务建设经费、测绘应急保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递增。加强基础测绘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的基础测绘项目,落实配套经费。
4.加强测绘队伍建设。加强测绘管理干部依法行政、行政管理能力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继续开展测绘行业特种职业技能教育,进一步加强测绘职业资格管理,推行测绘行业职业资格制度。
(8月6日至8月13日)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县长周权茂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道真自治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2、拟定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
我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强化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法制建设,增强依法经营的法制观念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重点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商品房物业管理和售后服务问题,实行“两书”制度,完善商品房售后服务;二是推进房地产有形市场建设,强制实施有形交易。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制定相关措施,并于8月13日前将工作计划报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加大对有关房地产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及本次专项整顿工作内容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由县房管局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全县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拆迁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参加的宣传动员大会,就本次专项整顿工作作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由市政府按政府采购确定的承建商负责我县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统一解决。各单位内部设施完善和运行维护资金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