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保密设备的配备情况,中心设有专门的监控设施,对开标评标全过程录像、录音监控。所有开标、评标室均配备闭路监控录像录音系统及移动设备屏蔽系统。
中心秉承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服务,为建筑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中心的主要任务是集中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服务,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规范、设施齐全的固定场所,为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载体和平台。
中心交易场所总建筑面积将近380㎡,分为办公区、交易区和窗口服务区三部分。设有80㎡的信息发布大厅,“一站式”服务窗口,开标室以及宽敞明亮的评标室,约80㎡的工作人员办公区等。
中心配备有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中心专门网站,为下一步远程报名打好基础;开标、评标分区独立设置,具有完善的评标专家电脑随机抽取、移动设备屏蔽及电子监控设备,评标全过程录像、录音,所有评标项目实现封闭管理,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性。目前,中心已经建立了查询系统、招标投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等。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提出招标申请、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备案 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发放 勘察现场 投标答疑...
1.通过招标投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是要充分发挥竞争机制作用,使市场主体在平等条 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最大...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
近年来,中心不断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快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相关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和充实相关数据库,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并拓展服务功能,为有关各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咨询服务。
受主管部门的委托,中心通过报刊及信息网络公开发布聘任评标专家的信息,在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由中心组织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聘任为评标专家。
评标专家库总人数为57人,涵盖了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工程、园林工程、城市规划以及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专业。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 前言 为了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及配套法规和规章, 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规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招标的行为, 建立一个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组 织有关单位编写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以下简称 “招投标规范 ”)。 本招投标规范分为 18 章,包括:总则、术语、招标范围规模标准、招标方式、招标资 格、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投标交底答疑会、投标文件、开标、评标、 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招标投标活动 的投诉、监督管理、附录。 本招投标规范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解释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需修改和补 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报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以供今后再修
1 建设工程招标实务 第一章 第一节 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一、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1.《建筑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7年11月1日通过, 1998年3 月1日起施行。 2.《招标投标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9年8月30日通过, 2000 年1月1日起施行。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国务院 2000年第279号令,自2000 年1月30日起施行。 4.《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 第三号、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 2000年5月1日国家计委发布 施行。 5.《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 建设部 2000年 80号令,自 2000 年 6 月 30日起施行。 6.《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 2000年 82号令, 2000 年 10月 18日发布施行。 7.《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
1974年,设立城镇建设委员会。
1979年,撤销建委会,成立儋县基建局。
1984年5月,改称儋县建设委员会。
1993年12月,机构变革为儋州市建设局与儋州市规划局。
2002年,儋州市建设局与儋州市规划局合并,统称为儋州市建设局。
2009年,儋州市建设局更名为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销儋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其职能划入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辖的事业单位有3个:儋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儋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儋州市城建档案馆。
管辖企业单位有:琼西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图纸审查服务中心、儋州日兴房地产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儋州创业家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市砖瓦厂、建材总公司、市政公司、第一建公司、第二建公司、材料厂、新英自来水厂、新州自来水厂、白马井自来水厂。
地处海南省西北部的儋州市,是全省陆地面积最大的市县,辖区17个镇,240个村委会,1962个自然村,总人口105万,农业人口60多万。近年来,儋州市全面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攻坚战,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惠及百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
2011年以来,儋州市共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1440万元,其中中央、省、市配套补助资金共19142.24万元,农户自筹资金81997.76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2680户,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644户,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5%。农村危房改造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12680户农村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促进农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发展。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袁树柏告诉记者,自2011年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儋州市每年均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为年度“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之一,市政府专门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导机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农村危房改造做到“四个早”,即早定方案、早动员、早动工、早竣工,快速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早定方案。每年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后,市政府组织各部门和乡镇研究,多方听取各部门和镇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探索任务分配原则和实施方式,及时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提前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要求,并制作政策明白卡发放给农户,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早动员。省动员会召开后,儋州市立即组织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动员会,组织开展危房等级鉴定、信息录入、档案管理和技术培训,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安全鉴定小组奔赴各镇,逐村逐户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核查、危房等级鉴定工作。并全面、准确录入农村危房信息。
早动工。省一般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当年5月份动工,11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了做到比省要求时间节点提前完成改造任务,儋州市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当年6月底全部动工,10月底全面完成,危改办工作组定期不定期进村入户指导改造工作,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报建和强化风貌要求,结合儋州市市实际,由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提供风貌管控设计图集给农户参照设计。每年8月份,全面开展中期检查,现场指导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和施工技术,监督改造进度。
早竣工。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危改办及时组织各镇及验收人员召开验收会议,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安装统一标识牌,不合格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整改完成。自2011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儋州市每年的任务完成时间均比省要求提前一个月。
全面摸清农村危房现状和危房安全等级,建立农村危房数据信息库,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真实、准确信息的重要依据,袁树柏介绍说,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件未下达前,儋州市就制定了《儋州市农村危房调查和安全等级鉴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农村危房安全等级现状调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从市保障住房中心、市政处、市质监站、市规划设计院等部门抽调24名技术人员,组成8个组,奔赴17个镇1962个自然村全面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并把农村危房现状信息录入与调查工作同步推进,此项工作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下达时间提前一个多月,为儋州市“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任务分配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记者了解到,在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上,儋州市严格执行“六个程序”和实行“四个公示”。“六个程序”即农户申请、村小组评议、村委会初审、镇政府审核、市住危改办核查鉴定、市危改办审批。“四个公示”即村小组一榜公示、村委会二榜公示、镇政府三榜公示、市危改办四榜公示。保证了农村危房改造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钟玉光介绍说,儋州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原则是优先倾斜“五户”,即五保户、孤儿户、残疾户、低保户、优抚对象优先列入危房改造范围。2011年以来,共安排“五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759户,占全市任务的51%,有效解决了农村特殊群体的住房困难。
儋州市还出台了《儋州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村危房补助资金实行由市财政局直接将补助款拨付到农户一卡通的拨款方式,简化了拨付环节,预防截留资金现象发生。
钟玉光说,农村危房改造是腐败行为的易发区。儋州市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采取“六个不放过”严把廉政关,即审批程序不执行的不放过、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明确的不放过、问题重点解释不清楚的不放过、验收不合格的不放过、有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不放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详细调查,调查后不符合条件的,责成各镇政府及时整改,做到警钟长鸣,有效地杜绝了农村危改腐败行为的发生。
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儋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促进了农村邻里和谐、乡风文明。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有关部门在检查儋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均给予充分肯定,儋州市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连续荣获全省一等奖,实现了“三连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