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001标准引入地质勘查行业已有20多年,对指导和规范地质勘查单位的质量管理活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促进了地质勘查单位质量水平的提高。但由于地质勘查单位将GB/T 19001标准转化为本单位质量管理标准时,存在对标准条款理解不一、贯标尺度深浅不同的情况,不利于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为统一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要求,推动《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20号)的贯彻执行,2009年由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提出,明确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牵头,组织行业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地质勘查单位统一行为准则,同时作为地质勘查资质管理的配套文件。 2009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在“地质调查标准化建设”计划项目中落实了本工作项目。确定的主要任务是:在充分消化理解GB/T 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通用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地勘单位特点和质量管理现状,研制《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工作年限为:2009-2011年。 2009年项目启动后,项目组开展了广泛的调研工作,收集了包括地矿、有色、石油、化工、煤田、核工业、武警等部门在内的20余家具有代表性的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析了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系统总结了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的成熟经验和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规范》(讨论稿);召集地质勘查行业内的近百名地质专家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专家进行了多次讨论和意见征询,并在全国范围内两次大规模的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于2011年7月完成《规范》(送审稿),提交专家评审。《规范》编制历时3年,经历了艰苦的探索、研究和重大思路调整、反复研讨修改完善、最终定稿等过程,全面完成了预定的目标。本《规范》发布后,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各省国土资源厅均陆续举办了《规范》培训班,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本《规范》以GB/T 19001-2008标准为指导,结合地质勘查行业特点和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现状,充分考虑与资质管理的有机衔接,采用现代科学管理理念,等效采纳了GB/T 19001-2008条款要求,遵循突出行业特色、简明通俗易懂、科学统一适用的基本原则编制,具有可操作性强、易于把握的特点。《规范》内容包括: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质量管理体系要求、5组织机构和职责、6人力资源管理、7基础设施管理、8工作环境管理、9立项、投标及合同管理、10实物采购管理、11外包管理、12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13项目质量检查与验收、14质量管理活动的评价与改进等14章,覆盖了地质勘查单位的所有质量管理活动。 本《规范》不仅统一了地质勘查单位的质量管理标准,而且为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提供了地质勘查行业审核指南,更为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提供了标准支撑。 本《规范》对已经和未按GB/T 19001-2008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单位都有完善和规范作用,对强化地质勘查单位质量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促进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整体提高地质勘查单位科学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100433B
获奖序号 |
20130059 |
项目名称 |
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 |
主要完成单位 |
中国地质调查局,北京岩土工程勘察院,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调查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中国核工业地质局 |
主要完成人 |
白冶,郭春颖,袁琦,刘心季,王建西,门国发,董建乐,张秋营 |
获奖证书编号 |
KJ2013-2-45 |
奖种 |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 |
等级 |
二等 |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由企业管理层在投标之前编制的,旨在作为投标依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签订合同要求的文件.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在开工之前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的,旨在指导施工项目实施阶段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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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工程师本科学生,本单位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今年新成立的子公司,今年,因为业务需求的迫切需要大量的地质类学生创造的伟大事业,它应该说的发展还是不错的一种野生的前景应该是更多...
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体制中各个行业都在变革。地勘行业由原先的财政拨款,逐步变成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地勘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在新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地勘项目在过去的发展中,管理水平比较低,如何平衡经济效益和安全勘查这二者?在安全勘查的前提下,高效地完成预计施工任务,实现其经济效益,这会是地勘单位变革努力发展的方向。
项目管理是一种新的管理技术。文章从项目管理的概念入手,结合地质勘查单位工作特点,从项目管理的属性和项目生产力理论两个方面分析了地质勘查单位实施项目管理的可行性,并提出了地质勘查单位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风险管理、营造绿色地勘项目等建议。
第一条 为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的管理,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质量,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已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地勘单位”)。
第三条 地勘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从事相应的地质勘查活动。
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共十三类,分为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统称地质调查,下同),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不含石油)、气体矿产勘查(不含天然气)、固体矿产勘查(统称矿产勘查,下同),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航空地质调查、遥感地质调查、地质钻(坑)探、地质实验测试(统称专业勘查技术服务,下同)。地质勘查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或甲级、乙级。
第四条 具有甲级资质的地勘单位,可以从事本类别所有的地质勘查活动。
第五条 具有乙级矿产勘查(不含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只能从事本类别预查、普查、详查阶段的矿产勘查工作。具有丙级矿产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只能从事本类别预查、普查阶段的矿产勘查工作。
具有乙级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可以从事本类别各个勘查阶段的矿产勘查工作。
第六条 具有乙级、丙级地质调查资质的地勘单位,应当按照本类别地质调查项目对勘查技术人员和勘查设备仪器等要求,从事相应的地质调查工作,高资质等级的地勘单位优先。
第七条 具有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从事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可以委托低一资质等级的地勘单位为其提供专业勘查技术服务(不含地质实验测试)。委托地质实验测试的,应当委托相同或以上地质实验测试资质等级的地勘单位承担。
第八条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
第九条 本规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土资发〔2010〕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现印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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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全国地质勘查单位资质名录,ISBN:9787800978746,作者: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