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单一来源采购 | 外文名 | Single source procur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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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义 | 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应用领域 | 专利 |
方 法 | 政府采购法 |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39条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程序作了规定,即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采购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
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坚持采购法第三条规定的“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尽管有其特殊性和缺乏竞争,但仍然要尽可能地遵循这些原则。
政府采购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政府机关履行行政事务的效果,因此,保证采购质量非常重要。虽然单一来源采购供货渠道单一但也要考虑采购产品的质量,否则实行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本身就没有意义。
单一来源采购虽然缺乏竞争性,但也要按照物有所值原则与供应商进行协商,本着互利原则,合理确定价格。
(1)采购预算与申请: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填写采购申请表并提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财政管理部门。其中,属于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的,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论证并公示,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
(2)采购审批: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采购项目及相关规定确定单一来源采购这一采购方式,并确定采购途径——是委托采购还是自行采购。
(3)代理机构的选定: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相同。
(4)组建协商小组:由代理机构协助组建协商小组。
(5)协商、编写协商情况记录: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协商。由于单一来源采购缺乏竞争性,在协商中应确保质量的稳定性、价格的合理性、售后服务的可靠性。由于经过了技术论证,因而,价格是协商的焦点问题,协商小组应通过协商帮助采购人获得合理的成交价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协商小组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协商小组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6)签发成交通知书:将谈判确定的成交价格报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签发成交通知书。
通常是所购产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艺术品、秘密咨询、属原形态或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后续扩充等特殊的采购,我国在《政府采购法》(简称采购法)第31条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单一来源采购由于其自身采购方式的特殊性和必需性,被各国和各种形式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广泛采用。如:《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简称指南)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一章中规定的直接签订合同方法即单一来源采购;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简称示范法)第51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简称协议)第7条规定了限制性招标,也与单一来源采购类似;欧盟《政府采购指令》(简称指令)规定了谈判程序,其中不带竞争邀请的谈判程序也是单一来源采购。
两者不在同一个概念范畴。政府采购的模式,按照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及其采购范围,一般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及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等三种模式。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
是的!
单一来源采购是没有竞争的谈判采购方式,是指达到竞争性招标采购的金额标准,但在适当条件下采购人向单一的供应商征求建议或报价来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通常是所购产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艺术品、秘密咨询、...
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签定合同,所以就竞争态势而言,采购方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可能增加采购成本;并且在谈判过程中容易滋生索贿受贿现象,所以对这种采购方法的使用,国际规则都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一般而言,这种方法的采用都是出于紧急采购的时效性或者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取得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客观性。下面将国际规则中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势作一比较:
在采用公开和限制程序情况下没有合适投标,且原招标合同条款未做重大改变。招标失败的原因或是无人投标,或是串通投标,或是投标由不符合参加条件的供应商所提出。《协议》和《指令》都有此规定。
采购标的来源单一
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各类国际规则都有此规定。
紧急采购时效的需要
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使公开和限制程序的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且出现该紧急事件的情势也不归因于签约机构。各类国际规则都有此规定。
如《指令》规定,就供应合同而言,在原供应商替换或扩充供应品的情况下,更换供应商会造成不兼容或不一致的困难,但此类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三年;就工程合同而言,现存合同的完成需要未预料到的额外工程,该额外工程既不能同主合同分开(经济和技术原因)又非常必需,只要该额外工程仍由原承包商完成且价格不超过原合同的50%;就服务合同而言,实际上不能同主合同分离,且为主合同的完成所必需的、未曾预料到的额外服务,只要该额外服务的总价值不超过主合同价值的一半并且该额外合同仍然授予原服务提供者。《指南》、《协议》、《示范法》也都有类似规定。
5、研究、实验或开发合同
采购实体为谋求与供应商或承包商订立一项进行研究、实验、调查或开发工作的合同,但合同中包括的货物生产量足以使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可行性或足以收回研究开发费用者除外。《示范法》、《协议》和《指令》都有此规定。
需要增加购买、重复建设或反复提供类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且该原合同是通过竞争邀请程序授予且新合同授予同样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除《示范法》外,其他国际规则都有类似规定。
如《协议》规定,与设计比赛获胜者签署合同的情况,只要该比赛是按照公开邀请所有资格合格者都参加的方式公开而有组织地进行,并且比赛是由独立的评判团判定。《指令》也有此规定。
另外,除了以上共同的适用条件之外,各类国际规则还有各自独特的适用条件。
《示范法》规定,在采购实体的采购涉及国防或国家安全、并断定单一来源采购为最适当的采购方法;或出于经济发展、就业、国内优惠等政策考虑情况下,也可适用单一来源采购。
《指南》规定,如果负责工艺设计的承包商要求从某供应商采购关键部件,并以此作为性能保证的条件,那么采购机构也可采用直接签定合同的采购方法。
《协议》规定,在商品市场上采购的产品或只有短时间内出现的条件极有利的采购,也可使用限制性招标方法。
除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外,采购人应当尽量避免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如果采购对象确实特殊,确有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必要,应当深入了解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性能和成本,以便有效地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协商,尽量减少采购支出。
政府与单一来源采购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与其他采购方式不是并行的关系。
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条件: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该采购方式的最主要特点是没有竞争性。
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询价
询价是指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一种采购方式 。条件:当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1-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采购执行机构: 年 月 日 -2-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书 ......................................................... 4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4 二、供应商须知 .................................................................. 5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 14 四、合同条款 ...........................................
1 单一来源采购投标申请书 会理县农牧局: 会东县夹马石种羊场对贵单位《 2014年山羊良种补贴项目种公 羊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进行了认真研究, 根据我场现在的经营规模 和技术、服务能力,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活动, 并保证遵守此次谈判的各项规定。 我方授权汪德成: 种羊场场长代表 我方(会东县夹马石种羊场)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投标 价为人民币 750000元(大写:柒拾伍万元)。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 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200日内完成种羊供应, 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使 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20000.00 元(大写: 贰万圆整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 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
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对物资采购成本的审计方法主要是比质比价.没有可比的价格就无从审计.采购价格的审计.这是物资采购审计工作的核心 因此.寻找合适的可比价格是制约比价审计的瓶颈。其可比价价格的信息主要来源于:
1.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是通过比价审计人员主动去搜集和整理.取得的难度较大.搜集市场价格主要通过如下几个途径:① 通过国际互联网查询.目前我们通过严格的考查和试用.加入了6至7个相对专业和信誉较好的收费网站.并对收集的价格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后纳入我们自己的价格信息库。② 电话查询,通过电话向物资供应商(包括长虹的供应商和非长虹供应商)了解价格或要求供应商通过传真方式报价.这种方式能比较快速和较多的收集待审物资的价格情况.但这种方式了解到的价格准确度不高.而且供应商所报价格以偏高者居多.审计人员需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后才能使用 ③ 订阅有关价格的专业报纸和专业期刊.但这种方式获取价格信息一般不够全面且价格信息往往滞后。④ 向专业的行业协会购买价格信息,但这种方式通常会付出较高的成本.一般在审计重要物资采购时并对采购价格有重大疑虑时才使用
2.同行企业所采购的同种物资价格
前提是能得到其他企业的许可.双方的信息资源可以共享.这种方法实现的概率很小,在长虹内部,由于子公司较多,独立的采购组织较多.我们可将不同采购组织的价格收集后进行分析比较
3.根据有关物价趋势等指数来对比分析
这种方法只能定性分析价格的变化趋势.基本上不能定量.我们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还应深入分析量价关系.一般情况下应考虑量大从优原则 。
4.纵向价格比较。
这种方法的前提是前面已经采购过同类物资.作为生产类物资,一般情况下企业会持续采购,纵向价格比较是我们经常采用方式之一.但实际操作中也要注意不能只是定性分析.要考虑采购量的变化对价格的影响。
5.通过成本分析获得合理的价格
这种方法对比价审计人员的要求高.要求审计人员了解采购物资的基本材料构成(其主要上游原材料)、主要工艺流程、行业平均费用(人工费用、能耗费用、管理费用等)水平、行业平均利润率以及运输费用等.在此基础上.通过计算分析来推断采购物资的合理价格水平
6.与采购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总结采购物资的价格规律
单一设施选址中要用到多种分析方法: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以即将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选址度量法等方法。负荷距离法就是一种单一设施选址的方法。
负荷距离法(load-distance method )的目标是在若干个候选方案中,选定一个目标方案,他可以使总负荷(货物、人或其他)移动的距离最小。当与市场的接近程度等因素至关重要时,使用这一方法可从众多候选方案中快速筛选出最有吸引力的方案。这一方法也可在设施布置中使用。
因素评分法在常用的选址方法中也许是使用得最广泛的一种,因为它以简单易懂的模式将各种不同因素综合起来。因素评分法的具体步骤如下:
1)决定一组相关的选址决策因素;
2)对每一因素赋予一个权重以反映这个因素在所有权重中的重要性。每一因素的分值根据权重来确定,而权重则要根据成本的标准差来确定,而不是根据成本值来确定。
3)对所有因素的打分设定一个共同的取值范围,一般是1-10,或1-100;
4)对每一个备择地址,对所有因素按设定范围打分;
5)用各个因素的得分与相应的权重相乘,并把所有因素的加权值相加,得到每一个备择地址的最终得分;
6)选择具有最高总得分的地址作为最佳的选址。
运用这种因素评分法应注意:在运用因素评分法计算过程中可以感觉到,由于确定权数和等级得分完全靠人的主观判断,只要判断有误差就会影响评分数值,最后影响决策的可能性。目前关于确定权数的方法很多,比较客观准确的方法是层次分析法.
盈亏分析法是厂房选址的一种基本方法,亦称生产成本比较分析法。这种方法基于以下假设:可供选择的各个方案均能满足厂址选择的基本要求,但各方案的投资额不同,投产以后原材料、燃料、动力等变动成本不同。这时,可利用损益平衡分析法的原理,以投产后生产成本的高低作为比较的标准。下面举个例子来说明如何应用盈亏分析法。
例如,已知甲、乙两个方案均能满足厂址选择的各项要求,但两个方案的投资不同,建成投产后每年发生的固定费用总额不同,单件产品的变动费用也不同,具体资料如下面表1所示:
表 1 甲乙两种方案比较表
经计算分析,甲方案投资额高,因而年固定费用发生额也较高,但是单位产品变动费用较低,当年产量大于200000件时,则甲方案明显优于乙方案,而当年产量低于200000件时,则无论甲方案还是乙方案,均发生亏损。因此,两个方案都不理想,应另找其他可行方案。
重心法是一种布置单个设施的方法,这种方法要考虑现有设施之间的距离和要运输的货物量。它经常用于中间仓库的选择。在最简单的情况下,这种方法假设运入和运出成本是相等的,它并未考虑在不满载的情况下增加的特殊运输费用。
重心法首先要在坐标系中标出各个地点的位置,目的在于确定各点的相对距离。坐标系可以随便建立。在国际选址中,经常采用经度和纬度建立坐标。然后,根据各点在坐标系中的横纵坐标值求出成本运输最低的位置坐标X和Y,重心法使用的公式是:
公式中
最后,选择求出的重心点坐标值对应的地点作为要布置设施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