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大悟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 成立时间 | 198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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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划出时间 | 2009年 | 地 区 | 大悟县 |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测绘行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组织起草有关建设行政(行业)管理的规划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制定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参与城市建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管理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承担推进城市化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规划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审查;指导城市地下间的开发和利用;管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全县测绘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的咨询管理;制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实施;规范建设市场,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投标;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五、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土建、安装、建筑装饰等的质量监督管理;对各类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重大事故;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机械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城市和村镇建设;负责管理全县城市供水、燃气、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管理全县风景名胜区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节水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建设执法监察工作。
七、负责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管理全县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划分,管理房地产转让、抵押和租赁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八、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让、推广;指导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
九、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合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十、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和上报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编制为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防汛办主任(副科级)1名、局党组纪检组长(副科级)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5名(含防汛办副主任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大悟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前身为湖口县基本建设委员会,1984年成立为湖口县城乡建设环保局,2003年环境保护职能划出,更名为湖口县规划建设局,2009年城市管理和城建监察职能划出,主要职能为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你好,上下级关系,规划局在各个地方的名称都不同,直接归属城建局管辖或没有规划局,而城建局担负规划职能。地方上规划局、建设局、城建局、建设委员会等等各种担负以上职能的部门都是归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管辖
你好,上下级关系,规划局在各个地方的名称都不同,直接归属城建局管辖或没有规划局,而城建局担负规划职能。地方上规划局、建设局、城建局、建设委员会等等各种担负以上职能的部门都是归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管辖
台州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 地址:台州人和东路105号 312路; 312路区间; 397路
根据主要职责,县规划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工作,并监督检查催办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政务信息、文电处理,起草局综合性文稿及审核各科室起草的文稿;负责保密工作和文书档案管理;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及政协提案;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和后勤服务工作;协同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
政工科(纪检监察室)
负责全局党组织建设和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称评审;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的管理工作及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局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全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
技术科
负责全县城镇总体规划(不含县城)、详细规划、村庄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各专业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规划、工程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和发展计划制定;负责制定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的技术规定;组织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会审与审定;协调各业务科室有关技术管理问题;参与全县有关规划评审及技术鉴定会工作;负责组织县级优秀设计和工程评选;负责建设工程扩初设计审查,组织工程综合验收;负责建设科技发展和技术成果推广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规划用地科
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审定用地性质,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城乡各项规划编制与审查;参与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查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
规划工程科
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工程规划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负责建筑物使用性质变更审批;参与扩初设计评审;参与竣工验收。
城乡建设科
负责制定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的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提出全县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全县房开企业、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开发项目小区城建配套设施的建设;负责全县城镇供水、城乡燃气、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镇道路占用、开挖的审批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公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会审、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审查建设工程绿化率,征收易地绿化补偿费和临时借用绿地补偿费。
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建筑市场、建筑制品和地方材料市场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定额、造价管理;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外来施工队伍的备案管理和协调工程招投标、合同鉴证工作;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巡查与竣工验收;参与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监察法制科
负责全县违反规划、建设与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中违法、违章行为投诉、举报的处置;负责本局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行政执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城建监察管理工作。
《台州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2017-08-21发布 2017-10-01 实施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前 言 随着台州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及绿色智能住宅的规划建设, 尤其是智能电网建设的迅速发展,新设备新技术的普遍应用,家庭高科技电子设备的广泛 使用;使得住宅工程的供电可靠性、建设合理性、运行经济性等越显重要。为了适应发展 的需要,推进住宅配电工程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保障住宅配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发 挥建设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并结合地方实际编写了《台州市住宅 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以利于指导本市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本规定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 2、术语和定义; 3、供配电系统; 4、变 配电装置布置; 5、配电线路选型及敷设; 6、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 7、防雷和接地。 本规定由台州市住房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04-1-1 ————2004-12-31) 10BC、房地产市场 1、房地产市场 索引号: 000013338/2004-00032 主题名称: 房地产市场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04-9-21 文 号: 建办住房 [2004]78 号 主 题 词: 预警预报 公文名称: 关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3338/2004-00026 主题名称: 房地产市场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部 发文日期: 2004-7-19 文 号: 发改价检 [2004]1428 号 主 题 词: 物业管理 公文名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3338/2004-00004 主题名称
1、将原市房产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原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管理。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派出机构,科级建制,实行市高新区管委会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双重领导,以市高新区管委会管理为主,业务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指导,配局长1名,副局长1名。
3、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衔接规则:按照市政府第40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规划执法以城市道路红线为界,红线外由城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红线内由综合执法局负责”。
单位名称: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台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科长6名,副科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