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支出是指对外承包企业在承包建设工程 (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和提供成套设备等) 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支出。这些支出应按成本核算对象 (如工程合同、单位工程等) 和成本项目进行汇集。承包工程支出的成本项目主要有: 材料费、人员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物资储运费、临时设施费、设计费、其他直接费、业务经营和管理费、汇兑损益、其他支出等。
成本项目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时的成本项目内容相一致。应设置“承包工程支出”帐户核算承包工程所发生的各种支出,并按照不同的国别、合同编号、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各项直接费,凡能直接记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的,应直接记该帐户借方,不能直接记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的直接费以及各项间接费,应先在有关帐户核算,月终时按照规定的分配方法,分配记入各有关成本核算对象,记该帐户借方;工程完工时应结转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记该帐户贷方。借方余额,反映未完工程的实际成本,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列入资产类项目。
大连泰桑建筑装饰对外承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DTS),创建于一九九零年,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业资质为国家建设部批准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是属于专业承包工程
首先你要获知招标信息,然后找一家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他商量用他们的资质,然后商量好管理费这家企业要收多少,一般5%。然后到招标单位报名拿图纸,以及看施工现场,并告诉你招标时间。但要缴纳风险金。完了就是...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协调办法( 2007 年修订) 来源:工程部 发布日期: 2007-10-09 00:00: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快速发展的形势要求,建立行业协调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国对外承包工 程健康发展 , 依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对外承包工程行业规范和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以 下简称承包商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并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及其联营体 (以 下简称企业)所参加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的投(议)标活动以及与境外承包工程有关的其他业务活动。 第三条 承包商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进行协调,协调工作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商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协调工 作; (二)指导、监督企业依法公平竞争,维护良好市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概述——在国内外各种有利因素的影响下,2005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总体运行状况可圈可点。 内容包括: 一、2005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简况 二、2005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的主要特点 三、2005年我国...
无形资产核算新增加“研发支出”一级科目,科目代码是5301 。
研发活动从广义上来讲也是一种投资行为,但较一般的投资活动具有更大的收益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因而增加了研发支出在会计确认与计量上的困难。
研究与开发的含义有所不同。所谓研究是为获得新的科学技术知识而从事的有计划有创造性的调查、分析和实验活动,可以是基础性研究也可以是应用性研究,其目的在于发现新知识,并期望利用这种知识能开发出新材料、新产品或新的配方技术,或对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所作的较大改进。开发是在开始商品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转化为一种新产品或工艺的系列活动,包括概念的形成、样品的设计、不同产品的测试和模型的建造以及试验工厂的运行等。由此可见,研究是一个技术可行性的探索阶段,能否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较大,而开发活动是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将技术转化为产品的阶段,因而带来经济效益的确定性较高。
在新经济条件下,研发支出在企业支出总额中比重越来越大,日渐表现为一种经常性支出、固定性支出,为企业发展和核心能力的形成提供一种不竭的动力。企业在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研究开发活动之后,若开发成功,设计出了新的产品,形成了新的技术,则构成企业的一项自创无形资产,若开发失败则研发支出成为企业的一项沉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三、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比照上述(一)规定进行处理。
(三)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期末,企业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研发费用”科目,借记“研发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所谓研发支出,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就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研发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则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由于不同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差异巨大,正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就成为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关键,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
工程采购支出适用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指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基层预算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中年度财政投资超过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的支出,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工程监理和设计服务等支出。
工程采购支出由财政直接支付时,建设单位要依据年度单位预算、分月用款汁划和有关支付凭证(包括购货合同或招标采购的中标供货合同等文件、票证的复制件。预付工程款还需要提供预付工程款支付凭证;工程款还需要提供工程价款结算单;设备、材料款还需要提供设备、材料采购清单),如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工程项目,还需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有关规定,提出项目支付申请,填写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